一 王夫之一生著述宏富,无论在数量还是在质量上,可能只有朱熹堪与其比肩。《张子正蒙注》与《宋论》是他晚年的两部代表作。他死时自题墓志铭云:“抱刘越石之孤愤,而命无从致;希张横渠之正学,而力不能企。”这里的“希张横渠之正学”,很明显体现在《张子正蒙注》中;而“抱刘越石之孤愤”,我认为正是《宋论》的精神之所寄。令人感到意外的是,因为“抱刘越石之孤愤”,在《宋论》中竟然几乎全不见“希张横渠之正学”。 《宋论》卷三《真宗一》云: 咸平四年,诏赐《九经》于聚徒讲诵之所,与州县学校等,此书院之始也。嗣是而孙明复、胡安定起,师道立,学者兴,以成乎周、程、张、朱之盛。 在《宋论》中,“张(横渠)”仅此一见。虽然肯定了“周、程、张、朱之盛”,但显然没有独“希张横渠之正学”的意思。“周(敦颐)”在《宋论》中也仅此一见,这或是因为周敦颐在宋代的政治文化中无足轻重。王夫之在此书中对程、朱均有批评,而“张(横渠)”仅此一见,倒有可能是出于为尊者讳。 关于宋代的“书院之始”,王夫之认为始自宋真宗“诏赐《九经》”。实际上,宋代书院的兴起是始于范仲淹执掌南都府学,尤其是始于范仲淹推行的庆历新政。《宋史·晏殊传》载:“(晏殊)改应天府,延范仲淹以教生徒。自五代以来,天下学校废,兴学自殊始。”《范文正公集·年谱》云:天圣五年(1027年)“公寓南京应天府……时晏丞相殊为留守,遂请公掌府学。公常宿学中,训督学者,皆有法度,勤劳恭谨,以身先之。由是四方从学者辐凑,其后以文学有声名于场屋朝廷者,多其所教也。”《年谱》又引魏泰《东轩笔录》云: 公在睢阳(按即南都应天府,今河南商丘)掌学,有孙秀才者索游上谒公,赠钱一千。明年孙生复谒公,又赠一千,因问:“何为汲汲于道路?”孙生戚然动色曰:“母老无以养,若日得百钱,则甘旨足矣。”公曰:“吾观子辞气非乞客,二年仆仆所得几何,而废学多矣。吾今补子为学职,月可得三千以供养,子能安于学乎?”孙生大喜。于是,授以《春秋》,而孙生荐学不舍昼夜,行复修谨,公甚爱之。明年公去睢阳,孙亦辞归。后十年间,泰山下有孙明复先生,以《春秋》教授学者,道德高迈,朝廷召至,乃昔日索游孙秀才也。 这段记载又见《宋元学案》卷二《泰山学案》,当是宋明理学家公认的史实。“宋初三先生”之一孙复(字明复)与范仲淹在南都府学的因缘际会,对于以后宋学的发展实有重要的意义。范仲淹在离开南都后,孙复便开始了他在泰山的苦学十年,此期间石介(字守道)拜孙复为师,而胡瑗(安定)亦“往泰山与孙明复、石守道同学”。当景祐二年(1035年)范仲淹在苏州创办郡学时,聘胡瑗“为苏州教授,诸子从学焉”(《宋元学案·安定学案》)。朱熹编《三朝名臣言行录》卷十一记:“文正公门下多延贤士,如胡瑗、孙复、石介、李觏之徒,与公从游,昼夜肄业……”这正说明“宋初三先生”乃是范仲淹门下的“贤士”,他们因得到范仲淹的激励、奖掖和提携,才成为宋代复兴儒学的前驱。而《宋元学案》之所以“托始于安定、泰山”,却把高平(范仲淹)学案置于其后,主要是因为程颐早年游太学时胡瑗为老师,他对程颐“知契独深”,“伊川之敬礼先生亦至,于濂溪虽尝从学,往往字之曰茂叔,于先生,非安定先生不称也”(《宋元学案·安定学案》)[⑩]。 也是在南都府学,范仲淹写了一万多字的《上执政书》(见《范文正公集》卷八),系统地提出了他的改革思想。他指出当时的宋朝已处于“泰极者否”的形势,只有“变”才能“通”而“久”。针对百姓困穷、国用无度、贤才不充、武备不坚、苦言难入等正在出现的危机,他提出改革必须“固邦本,厚民力,重名器,备戎狄,杜奸雄,明国听”,即: 固邦本者,在乎举县令,择郡守,以救民之弊也;厚民力者,在乎复游散,去冗僣,以阜时之财也;重名器者,在乎慎选举,敦教育,使代不乏材也;备戎狄者,在乎育将材,实边郡,使夷不乱华也;杜奸雄者,在乎朝廷无过,生灵无怨,以绝乱之阶也;明国听者,在乎保直臣,斥佞人,以致君于有道也。 这里的“举县令,择郡守”,即后来庆历新政的以整饬吏治为首要[11]。因“举择令长,久则乏人”,所以吏治之源的澄清又在于“慎选举,敦教育”。所谓“慎选举”,就是要改革科举以诗赋为先的考试方式,“先策论以观其大要,次诗赋以观其全才……有讲贯者,别加考试”。所谓“敦教育”,就是要在地方普遍建立郡学,“深思治本,渐隆古道,先于都督之郡,复其学校之制……敦之以诗书礼乐,辨之以文行忠信”,这样行之数年,可望“士风丕变”,此乃“择才之本、致理之基也”。 庆历三年(1043年),范仲淹从抗击西夏的陕甘前线调回京师,授枢密副使、右谏议大夫,复除参知政事。范仲淹“每进见,必以太平责之”。宋仁宗“赐手诏,趣使条天下事,又开天章阁,召见赐坐,授以纸笔,使疏于前”(欧阳修《居士集》卷二十《范公神道碑铭并序》)。于是范仲淹写了《答手诏条陈十事》,这“十事”即是庆历新政的主要改革措施,包括“明黜陟,抑侥幸,精贡举,择官长,均公田,厚农桑,修武备,减徭役,覃恩信,重命令”。宋仁宗“方信向仲淹,悉采用之,宜著令者,皆以诏书画一颁下”(《宋史·范仲淹传》)。庆历新政的前五项改革措施,除了“精贡举”外,都是要整饬吏治,而“精贡举”也就是《上执政书》中所谓“慎选举,敦教育”。范仲淹批评此前的科举“专以辞赋取进士,以墨义取诸科,士皆舍大方而移小道,虽济济盈庭,求有才有识者十无一二”。当此“天下危困乏人”之时,他主张“教以经济之业,取以经济之才”,凡各州郡有学校处,“举通经有道之士,专于教授,务在兴行”,考试方法则“进士:先策论而后诗赋”,“诸科:经旨通者为优等,墨义通者为次等”,“使人不专辞藻,必明理道”,如此则“天下讲学必兴,浮薄知劝,最为至要”(《范文正公集·政府奏议·答手诏条陈十事》)。范仲淹注重“经济”(本于儒家的“经旨”而经世济民),将“辞藻”(诗赋)、“墨义”(记诵经书章句)置于“经旨”、“理道”之下,这对于宋代学风的转变起了关键的作用。“庆历四年,天子开天章阁,与大臣讲天下事,始慨然诏州县皆立学,于是建太学于京师,而有司请下湖州,取[安定]先生之法以为太学法,至今著为令”(《居士集》卷二十五《胡先生墓表》)。宋朝于京师建立太学,于各州县普遍建立学校,推广胡瑗的“苏、湖之法”,并且改革了科举考试的内容和评判的标准,自庆历新政始。 由上述可知,范仲淹及其推行的庆历新政对于宋代的“书院之始”,以及“孙明复、胡安定起,师道立,学者兴,以成乎周、程、张、朱之盛”起了开创的作用[12]。然而,王夫之对于范仲淹和庆历新政不但没有表彰,相反却有着偏执而苛刻的批评。王夫之说: 仁宗之称盛治,至于今而闻者羡之。……夷考宋政之乱,自神宗始。神宗之以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非有奢淫暴虐之行,唯上之求治也已亟,下之言治者已烦尔。乃其召下之烦言,以启上之佚志,则自仁宗开之。而朝不能静,民不能莫,在仁宗之时而已然矣。(《宋论》卷四《仁宗二》) 这不啻是说,宋政之乱“自仁宗开之”。而仁宗“召下之烦言”,即是指范仲淹等人的屡次上书;“以启上之佚志”,即是指范仲淹的“答手诏条陈”引发了庆历新政。王夫之说: 迨及季年,天章开,条陈进,唯日不给,以取纲维而移易之……所赖有进言者,无坚僻之心,而持之不固;不然,其为害于天下者,岂待熙、丰哉?知治道者,不能不为仁宗惜矣。(同上) 这就是说,范仲淹的庆历新政之所以没有如王安石的熙宁变法那样“为害于天下”,只是因为范仲淹不像王安石那样坚僻、固执。在王夫之看来,仁宗之时的“清刚之士”应该“慎持”“谨守”,“见小害而不激,见小利而不歆,见小才而无取,见小过而无苛”,这样就可以“奸无所荧,邪无能间,修明成宪,修养士民,于以坐致升平,绰有余裕”。而庆历新政却“强饮疥癣之疾以五毒之剂”,以致“伤其肺腑”。王夫之对于庆历新政之所以有如此的批评,主要是因为庆历新政开了以后熙宁变法、朝臣党争的先河:“迹其造士,则闻风而起者,苏氏父子掉仪、秦之舌;揣摩而前者,王安石之徒习申、商之术。后此之挠乱天下者,皆此日之竞进于大廷。故曰神宗之兴怨于天下、贻讥于后世者,皆仁宗启之也。”(同上) 王夫之把苏氏父子的蜀学归于纵横家的长短说,把王安石之新学归于申、商之术,这是站在道学家的立场评判之。他认为苏氏之学和王氏之学都是启端于庆历新政,这倒是符合历史事实的[13]。而且,不仅苏氏、王氏之学如此,毋宁说庆历新政以后的整个宋学都受其影响而焕然一新,以“宋初三先生”为前驱的道学也不外于此。王夫之在《宋论》中批评庆历新政,不啻于是对整个宋学的批评。 王夫之说:“凡上书陈利病,以要主听,希行之者,其情不一,其不足听则均也。”(《宋论》卷三《真宗三》)又说:“夫言治者,皆曰先王矣。而先王者,何世之先王也?……啧啧之言,以先王为口实,如庄周之称泰氏,许行之道神农,曾是之从,亦异于孔子矣。故知治者深为仁宗惜也。”(《宋论》卷四《仁宗二》)王夫之因批评庆历新政和熙宁变法,而致全盘否定宋儒的“上书陈利病”,尤其反对在上书中“以先王为口实”,即宋儒挂在嘴边的“复三代之治”。 《宋史·吕夷简传》载:“太后崩,帝(仁宗)始亲政事,夷简手疏陈八事……其劝帝语甚切。”此即王夫之所说:“大臣进位宰执,而条列时政以陈言,自吕夷简始。”(《宋论》卷四《仁宗四》)紧接着,王夫之便把批评的矛头指向范仲淹等人:“其后韩(琦)、范(仲淹)、富(弼)、马(司马光)诸君子,出统六师,入参三事,皆于受事之初,例有条奏。闻之曰:‘天下有道,行有枝叶;天下无道,言有枝叶。’以此知诸公失大臣之道。”(同上)王夫之认为,仁宗时诸大臣的“条奏”之风,使宋朝“奠七十余年社稷生民于阜安者,一变而为尚口纷呶之朝廷”。于是他发问:“摇四海于三寸之管,谁尸其咎?岂非倡之者在堂皇,和之者尽士类,其所由来者渐乎?……何怪乎王安石之以万言耸人主,俾从己以颠倒国是;而远处蜀山闻风跃起之苏洵……荧后世之耳目哉?”(同上)显然,王夫之对“条奏”之风的全盘否定,主要是归咎于它开启了王安石的新学和苏氏父子的蜀学。 王夫之又说:“况乎一人之识,以察一理,尚虑其义不精,而害且伏于其隐。乃拟管经营,旁摉杂引,举君德、民情、兵、农、礼、乐、水、火、工、虞、无涯之得失,穷尽之于数尺之章疏。……徒尔洋洋娓娓、建瓴倾水而出之,不少待焉;不怍之口,莫知其咎,亦孔之丒矣。则在怀才初进之士,与职司言责之臣,犹不可不慎也。”(同上)这种对“条奏”之风的批评,上至“进位宰执”和“言责之臣”,下及“怀才初进之士”。在王夫之看来,“束宋人章奏于高阁,学术、治道庶有瘥焉”(同上)。 然而,如果真的把宋人章奏束之高阁,那么以“革新政令”为其一端的宋学精神也就胎死腹中了。王夫之对宋人章奏的批评,不仅伤及了“韩、范、富、马”,以至苏氏父子和王安石,而且二程的洛学也不能幸免。朱熹作《伊川先生年谱》云:“皇祐二年,[程颐]年十八,上书阙下,劝仁宗以王道为心,生灵为念,黜世俗之论,期非常之功,且乞召对,面陈所学。”(《程氏遗书》附录)这里的“皇祐二年”(1050年)可能是嘉祐二年(1057年)之误[14],此时程颐二十五岁,上距庆历新政十三年。当程颐正在“怀才初进”之时,他写了《上仁宗皇帝书》。在此书中,他先说:“圣明之主,无不好闻直谏,博采刍蕘……昏乱之主,无不恶闻过失,忽弃正言……治乱之因,未有不由是也。”因此,他“请自陈所学,然后以臣之学议天下之事”,并且“愿得一面天颜,罄陈所学……苟实可用,陛下其大用之,若行而不效,当服罔上之诛,亦不虚受陛下爵禄也”(《程氏文集》卷五)。这种要求君主“好闻直谏”,“以臣之学议天下之事”,希望君主“大用之”,正是庆历新政所开启的风气,但也正是王夫之所批评的“召下之烦言,以启上之佚志”。 程颐在书中又说:“方今之势,诚何异于抱火厝之积薪之下而寝其上,火未及然,因谓之安者乎?……况今百姓困苦,愁怨之气上冲于天,灾沴凶荒,是所召也。……陛下承祖宗基业,而前有土崩瓦解之势,可不惧哉!”(同上)程颐对当时形势的判断与此前范仲淹的判断是相同的,即宋朝已临近“土崩瓦解之势”,只是“火未及燃”而已。当时的深重危机并非如王夫之所说只是“疥癣之疾”,当时不是“慎持”“谨守”就可“坐致升平,绰有余裕”的时候。从庆历新政到熙宁变法,如后来朱熹所说,“那时也是合变时节”(《朱子语类》卷一三○) 程颐在《上仁宗皇帝书》中提出的改革要领就是“行先王之道”,“复三代之治”,希望宋仁宗由“仁心”而发以为“仁政”。他强调,当时百姓的困苦、社会的危机是“政使然也”。而“三代之民,无是病也”,“岂三代之政不可行于今邪?”“治天下之道,莫非五帝、三王、周公、孔子治天下之道也”。这在当时是堂堂之论,而在王夫之的《宋论》中却成了“啧啧之言,以先王为口实”。 程颐在书中还讲了“天下之治,由得贤也”,要使贤才“各得其任,则无职不举”,并且批评科举取士,“明经之属,唯专念诵,不晓义理,尤无用也;最贵盛者,唯进士科,以词赋声律为工,词赋之中非有治天下之道也”。这些思想与庆历新政的“择官长”“精贡举”是一致的,可谓范仲淹改革思想的延伸。 王夫之所深怨的“王安石之以万言耸人主”,是指嘉祐三年(1058年)王安石被召入朝,写了《上仁宗皇帝言事书》,这是在程颐写《上仁宗皇帝书》的一年之后(若依朱熹《伊川先生年谱》的“皇祐二年”,则是在八年之后)。因此,如果说庆历新政之“咎”是开启了王安石新学之“挠乱天下”的话,那么其“咎”又首先是开启了二程的洛学。 程颐在写了《上仁宗皇帝书》之后,又于治平二年(1065年)写了《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程颢则在熙宁元年(1068年)向新即位的宋神宗上了《论王霸劄子》以及《上殿劄子》、《论十事劄子》等。这几篇“章奏”是二程的洛学把“推明治道”或“秩序重建”作为其思想的“第一序”的集中体现。它们的核心思想是提出了治道的“本”与“用”之分,即以君主的“正志先立”为“本”,有其“本”才能正确地择宰相、任贤臣,而“宽赋役、劝农桑、实仓廪、备灾害、修武备、明教化”等等则是治道之“用”。“有其本,不患无其用。”(《程氏文集》卷五《为家君应诏上英宗皇帝书》)“治天下者,必先立其志。正志先立,则邪说不能移,异端不能惑,故力尽于道而莫之御也。”(《程氏文集》卷一《论王霸劄子》)二程之所以如此强调“君志先定”,正有鉴于庆历新政的夭折是由于“君志”不定[15];更重要的是,只有君主“正志先立”,才能确立“致世如三代之隆”的改革方向。在《论十事劄子》中,程颢又就“师傅、六官、经界、乡党、贡士、兵役、民食、四民、山泽、分数”等十个方面提出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为三代之法有必可施行之验”(《程氏文集》卷一)。 在略述了二程的几篇章奏之后,可以看出王夫之所批评的庆历之后士人“闻风而起”,“上书陈利病”,“以先王为口实”,“拟管经营,旁摉杂引,举君德、民情、兵、农、礼、乐、水、火、工、虞、无涯之得失,穷尽之于数尺之章疏”,恰恰是二程的洛学首当其冲。在二程之后,朱熹在南宋的孝宗、光宗和宁宗时也多次上“封事”、“奏劄”,这在余英时先生的《朱熹的历史世界》中言之已详,兹不赘述。 由此可以说,王夫之所谓宋政之乱“自仁宗开之”,这种批评是偏执而苛刻的,它不仅伤及了“韩、范、富、马”,以至苏氏父子和王安石,而且这一批评的重锤也同样落在了二程和朱熹的身上。 余英时先生指出:“宋代的‘士’不但以文化主体自居,而且也发展了高度的政治主体的意识;‘以天下为己任’便是其最显著的标识。”[16]这里的“以天下为己任”,出自朱熹对范仲淹的评论:“且如一个范文正公,自做秀才时便以天下为己任,无一事不理会过。一旦仁宗大用之,便做出许多事业。”(《朱子语类》卷一二九)亦如余先生所说:“以范仲淹为宋代士大夫的典范,并非出于朱熹一人的私见,而是北宋以来士阶层的共识。”[17]余先生又指出:士大夫与君主“共治天下”的主张是宋代士大夫“政治主体意识的显现”,这一主张“出现在熙宁变法时期”[18]。按,余先生此说并不确切,应该说“共治天下”的主张也是出自范仲淹。在天圣三年(1025年)范仲淹写的《奏上时务书》(见《范文正公集》卷七,此书比他在南都府学时写的《上执政书》早两年)中,他就已提出了“救文弊”、“复武举”,以及“重三馆之选、赏直谏之臣、革赏延之弊”等改革措施。在申论“重三馆之选”时,他指出:“先王建官,共理天下,必以贤俊授任,不以爵禄为恩,故百僚师师,各扬其职,上不轻授,下无冒进,此设官之大端也。”这里的“共理天下”显然就是“共治天下”。 如果说“共治天下”的主张是宋代士大夫“政治主体意识的显现”,那么宋儒的“章奏”之风就是这一主张和这一意识的实际行动。就此而言,王夫之对宋儒“章奏”之风的批评,已是对“宋代士大夫政治文化”之核心精神的否定。 余英时先生又指出:“回向三代”的主张是“宋代政治文化的开端”,后儒对宋代文化有“后三代”之说,陈寅恪先生所谓“中国文化之演进造极于宋世”就是建立在这一“传统的论断之上”[19]。然而,王夫之在《宋论》中把宋儒的“复三代之治”说成是“啧啧之言,以先王为口实”,这就不是“分别从政治史和文化史的不同角度为宋代寻求历史定位”,而是对宋代士大夫的“政治文化”的否定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