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显王41年齐威王29年宋君偃后元1年癸巳(公元前328年) 〇孟子与告子辩论 孟子在齐国时,与告子就人性善恶、生之谓性、仁内义外等问题展开讨论。由于此时孟子思想还不成熟,在辩论中多有错误。“然而可能正是与告子的辩论,使孟子意识到早期儒学理论中的内在矛盾,意识到必须突破宗法血亲的狭小藩篱,为儒学理论寻找新的理论基石。而正是在这一背景下,孟子提出他著名的‘四端’说,把仁的基点由血亲孝悌转换到‘恻隐’、‘羞恶’、‘辞让’、‘是非’等更为普遍的道德情感中去。”(梁涛《孟子“四端”说的形成及其理论意义》,《中国社会科学院历史所学刊》2001年创刊号) 告子,战国时人,墨子弟子,一说道家学者。主张人性本无善恶,认为“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东西也”(《孟子·告子上》),“性如杞柳也;义犹桮棬也。”(同上)应将二者加以区别。又主张“生之谓性”,“仁,内也;义,外也。”(同上) 【文献】《孟子·告子上》:“告子曰:‘性如杞柳也,义犹桮棬也;以人性为仁义,犹以杞柳为桮棬。’孟子曰:‘子能顺杞柳之性而以为桮棬乎?将戕贼杞柳而后以为桮棬也?如将戕贼杞柳而以为桮棬,则亦将戕贼人以为仁义与?率天下之人而祸仁义者,必子之言夫!’”《孟子·告子上》:“告子曰:‘性犹湍水也,决诸东方则东流,决诸西方则西流。人性之无分于善不善也,犹水之无分东西也。’孟子曰:‘水信无分于东西,无分于上下乎?人性之善也,犹水之就下也。人无有不善,水无有不下。今夫水,搏而跃之,可使过颡;激而行之,可使在山。是岂水之性哉?其势则然也。人之可使为不善,其性亦犹是也。’”《孟子·告子上》:“告子曰:‘生之谓性。’孟子曰:‘生之谓性,犹白之谓白与?’曰:‘然。’‘白羽之白也,犹白雪之白;白雪之白犹白玉之白与?’曰:‘然。’‘然则犬之性犹牛之性,牛之性犹人之性与?’”《孟子·告子上》:“告子曰:‘食色,性也。仁,内也,非外也;义,外也,非内也。’孟子曰:‘何以谓仁内义外也?’曰:‘彼长而我长之,非有长于我也;犹彼白而我白之,从其白于外也,故谓之外也。’曰:‘异于白马之白也,无以异于白人之白也;不识长马之长也,无以异于长人之长与?且谓长者义乎?长之者义乎?’曰:‘吾弟则爱之,秦人之弟则不爱也,是以我为悦者也,故谓之内。长楚人之长,亦长吾之长,是以长为悦者也,故谓之外也。’曰:‘嗜秦人之炙,无以异与嗜吾炙,夫物则亦有然者也,然则嗜炙亦有外欤?’”《孟子·告子上》:“孟季子问公都子曰:‘何以谓义内也?’曰:‘行吾敬,故谓之内也。’‘乡人长于伯兄一岁,则谁敬?’曰:‘敬兄。’‘酌则谁先?’曰:‘先酌乡人。’‘所敬在此,所长在彼,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不能答,以告孟子。孟子曰:‘敬叔父乎?敬弟乎?彼将曰,“敬叔父。”曰,“弟为尸,则谁敬?”彼将曰,“敬弟。”子曰,“恶在其敬叔父也?”彼将曰,“在位故也。”子亦曰,“在位故也。庸敬在兄,斯须之敬在乡人。”’季子闻之,曰:‘敬叔父则敬,敬弟则敬,果在外,非由内也。’公都子曰:‘冬则饮汤,夏则饮水,然则饮食亦在外也?’”《墨子·公孟》:“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曰:“(墨子)言义而行甚恶。”请弃之!’子墨子曰:‘不可。称我言以毁我行,愈于亡。有人于此,翟甚不仁,尊天事鬼爱人,甚不仁犹愈于亡也。今告子言谈甚辨,言仁义而吾毁。告子毁,犹愈亡也。’二三子复于子墨子曰:‘告子胜为仁。’子墨子曰:‘未必然也。告子为仁,譬犹以跂为长,隐以为广,不可久也。’告子谓子墨子曰:‘我治国为政。’子墨子曰:‘政者,口言之,身必行之。今子口言之,而身不行,是子之身乱也。子不能治子之身,恶能治国政?子姑亡,子姑防子之身乱之矣。’” 【考辨】张秉楠说:“这场人性问题的争论当发生在齐国。其时间亦当在孟子来齐之初。因为告子亦为稷下早期学者,他的人性论和另外几种人性理论在当时较有影响,重视人性之辨的孟子一到齐国稷下,就不可能不对这个问题表明自己的态度。”(张秉楠《稷下钩沉》第289页,上海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此说可取,故列于此。 根据《墨子·公孟》篇的记载,告子曾上及见墨子,从他敢于批评墨子及墨门弟子称其“胜为仁”等情况来看,他在墨门有一定的影响。墨子去世时,他至少也当在二十岁左右。墨子的年代约为公元前468~公元前387年(孙诒让《墨子闲诂》),则告子当出生于公元前407年左右。孟子是年约四十三岁,而告子为七十八岁。由此可知,这场先秦思想史上的著名辩论是在壮年的孟子与暮年的告子之间展开的,孟子的能言善辩、咄咄逼人与告子的反应迟钝,正是这一背景的反映。 又,有学者认为告子姓告,名胜。根据是《公孟》篇“告子胜为仁”。但此句也可能是“言其能胜为仁之任”(参见赵金海《告子考》,《大陆杂志》第二十三卷第2期),故不取。 〇孟子劝蚳鼃向齐王进谏蚳鼃做了四个月的治狱官,却没有向齐王进谏,孟子劝他尽自己的职守。蚳鼃于是向齐王进谏,齐王不听便辞官而去。齐国人议论说,孟子劝蚳鼃尽职守,为什么自己却不进谏呢?孟子说,有固定职务的,如不尽其职责,自然应该离官而去;而自己在齐国没有固定职务,故没有进言的职责。 【文献】《孟子·公孙丑下》:“孟子谓蚳鼃曰:‘子之辞灵丘而请士师,似也,为其可以言也;今既数月以,未可以言与?’蚳鼃谏于王而不用,致为臣而去。齐人曰:‘所以为蚳鼃则善矣;所以自为,则吾不知也。’公都子以告。曰:‘吾闻之也:有官守者,不得其职则去;有言责者,不得其言则去。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则吾进退,岂不绰绰然有余裕哉!’” 【考辨】孟子说“我无官守,我无言责也”,可知是第一次来齐国的威王时。故列于此。 〇孟子与匡章交游匡章是齐国著名的将领,他的父亲与母亲争吵,一气之下将其杀死,埋在马厩下,匡章不愿违背父愿,便没有改葬。齐国人骂其不孝。孟子认为,世俗所谓的不孝有五种:四肢懒惰,不管父母的生活,一不孝;好下棋喝酒,不管父母的生活,二不孝;好钱财,偏爱妻室儿女,不管父母的生活,三不孝;放纵耳目的欲望,使父母因此受耻辱,四不孝;逞勇敢好斗殴,危及父母,五不孝。匡章不属于其中的任何一种,于是继续和匡章往来。孟子重视个人意志,轻视世俗观念,体现了独立特行的精神面貌。 【文献】《孟子·离娄下》:“公都子曰:‘匡章,通国皆称不孝焉;夫子与之游,又从而礼貌之:敢问何也?’孟子曰:‘世俗所谓不孝者五:惰其四支,不顾父母之养,一不孝也;博弈好饮酒,不顾父母之养,二不孝也;好货财,私妻子,不顾父母之养,三不孝也。从耳目之欲,以为父母戮,四不孝也;好勇斗很,以危父母,五不孝也。章子有一于是乎?夫章子,子父责善而不相遇也。责善,朋友之道也;父子责善,贼恩之大者。夫章子,岂不欲有夫妻子母之属哉!为得罪于父,不得近,出妻屏子,终身不养焉。其设心,以为不若是,是则罪之大者。是则章子已矣!’”《孟子·滕文公下》:“匡章曰:‘陈仲子,岂不诚廉士哉!居于陵、三日不食,耳无闻,目无见也;井上有李,螬食实者过半矣,匍匐往将食之,三咽,然后耳有闻,目有见。’孟子曰:‘于齐国之士,吾必以仲子为巨擘焉。虽然,仲子恶能廉;充仲子之操,则蚓而后可者也。’”《战国策·齐策一·秦假道韩、魏以攻齐章》:“秦假道韩、魏以攻齐,齐威王使章子将而应之。与秦交和而舍,使者数相往来。章子为变其徽章,以杂秦军。候者言章子以齐[兵]入秦,威王不应。顷之间,候者复言章子以齐兵降秦,威王不应。而此者三。有司请曰:‘言章子之叛者,异人而同辞,王何不发将而击之?’王曰:‘此不叛寡人明矣,易为[而]击之内!’顷间,言齐兵大胜,秦军大败。于是,秦王拜西藩之臣而谢于齐。左右曰:‘何以知之?’曰:‘章子之母启,得罪其父,其父杀之而埋马栈之下。吾使者章子将也,勉之曰:“夫子之强,全兵而还,必更葬将军之母。”对曰:“臣非不能更葬先妾也。臣之母启得罪臣之父。臣之父未教而死。夫不得父之教而更葬母,是欺死父也。故不敢。”夫为人子而不欺死父,岂为人臣欺生君哉?’” 【考辨】匡章大概活动于齐威王、宣王时,从《战国策》的记载看,其父杀妻、国人骂其“不孝”则发生在威王时(详钱穆《匡章考》,《系年》第282页),孟子与其交游也当在这一时期,至于是哪一年,则不可详考,暂列于此。 又,《滕文公下》“匡章曰陈仲子”章,可能也在威王时,一并列于此。 〇孟子离开齐国,前往宋国孟子在齐国得不到重用,听说宋偃王欲行仁政,感到十分高兴,于是便决定到宋国去。孟子离开齐国时,与齐威王的矛盾已经十分尖锐,甚至连齐威王馈赠的兼金都没有接受,认为是想收买他,而君子是不能被收买的。 【文献】《孟子·滕文公下》:“万章问曰:‘宋,小国也,今将行王政;齐、楚恶而伐之,则如之何?’孟子曰:‘汤居亳,与葛为邻。葛伯放而不祀,汤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牺牲也。”汤使遗之牛羊,葛伯食之,又不以祀。汤又使人问之曰:“何为不祀?”曰:“无以供粢盛也。”汤使亳众往为之耕,老弱馈食;葛伯率其民要其有酒食黍稻者夺之,不授者杀之;有童子以黍肉饷。杀而夺之。书曰:“葛伯仇饷。”此之谓也。为其杀是童子而征之;四海之内,皆曰:“非富天下也,为匹夫匹妇复雠也。”汤始征,自葛载;十一征而无敌于天下。东面而征,西夷怨,南面而征,北狄怨,曰:“奚为后我?”民之望之,若大旱之望雨也;归市者弗止,芸者不变;诛其君,吊其民,如时雨降,民大悦。书曰:“奚我后,后来其无罚。”“有攸不为臣,东征,绥厥士女,匪厥玄黄,绍我周王见休,惟臣附于大邑周。”其君子实玄黄于筐以迎其君子,其小人箪食壶浆以迎其小人。救民于水火之中,取其残而已矣。太誓曰:“我武惟扬,侵于之疆,则取于残,杀伐用张,于汤有光。”不行王政云尔,苟行王政,四海之内,皆举首而望之,欲以为君;齐、楚虽大,何畏焉。’”《孟子·公孙丑下》:“陈臻问曰:‘前日于齐,王餽兼金一百而不受;于宋,餽七十镒而受;于薜,餽五十镒而受。前日之不受是,则今日之受非也。今日之受是,则前日之不受非也。夫子必居一于此矣。’孟子曰:‘皆是也。当在宋也,予将有远行,行者必以赆;辞曰:“餽赆,”予何为不受?当在薜也。予有戒心;辞曰:“闻戒,故为兵餽之。”予何为不受?若于齐,则未有处也;无处而餽之,是货之也;焉有君子而可以货取乎?’”《列女传》:“孟子处齐有忧色,拥楹而叹。孟母见之曰:‘何也?’对曰:‘轲闻之,君子称身而正位,不为苟得而受赏,不贪荣禄。今道不用于齐,愿行,而母老,是以忧也。’孟母曰:‘妇人之礼,精五饭、幂酒浆、养舅姑、缝衣裳而已。故有闲内之修,而无境外之志;无专制之义,而有三从之道。故年少则从父母,出嫁则从夫;夫死则从子,礼也。今子成人也,而我老矣。子行乎子义,吾行乎吾礼,子何忧乎?’” 【考辨】宋君偃,又称宋王偃、宋康公。《宋世家》说:“君偃十一年,自立为王。”《六国年表》列宋君偃元年为周显王四十一年(公元前328年),又列“宋自立为王”于十一年后的周慎靓王三年,公元前318年。但据钱穆等人的考证,《史记》宋君偃的年代同梁惠王、秦惠文王一样,是把改元之年误作始立之年,故宋君偃称王之年当为《年表》所说的“宋君偃元年”,即周显王四十一年,公元前328年(《宋偃王称王为周显王四十一年非慎靓王三年辨》,《系年》第317页)。宋偃王行仁政的时间不可详考,大致和他称王有关,故列于本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