孔子强调“仁”,其伦理学也往往被称为“仁爱伦理”不少学者认为孔子的伦理学是以“德性”为根源的伦理,如叶海烟认为,“仁爱”由己而人,由里而外,由私而公,是一种情理兼容的理性大爱,而德性之开发与德行之养成,舍此别无他途。见《中国哲学概论》,吉林出版集团有限责任公司2009年版,第222页。。“仁”字的字形是“二”与“人”的合体。甲金文中无此字,但简帛书中有此字。“仁”是怀孕之“妊”的会意字,因此其字记作“二人”(孕妇古字则记作“娠”)。这可以说是从人的先天性存在的角度来理解“仁”字的字源,因为每一个人在来到这个世界之前,都是母子二人相连为“仁”的,母子之情本来就是“仁”情,所以“仁”的本源义是母亲对子女的爱心。这种对人先天的生理存在其实是一种特殊的领悟,虽然人还没有来到世界,但母亲对于子女的情感其实是先行的,而且在这个意义上说是先行于生命存在的。如果一种哲学思考的原点能够回溯到生命诞生之前,那么它为什么不能成为思考人生的哲学意义的基点呢?这个基点就是在人生之前的人与人、人与世界的关系原点,即母与子之间最根本的“仁”情。在母亲跟孩子之间先天相连的脐带剪断的瞬间,母子从先天不分的关系变成后天分离的关系,原先的血肉相连变成心灵情感的维系,但母亲对子女的仁情只是转化而已,从血肉不分的亲子关系转化为后天对子女关爱的亲情,母亲的仁情并没有减少分毫。 拥有正常童年的人都是在父母先天化为后天的仁情之中成长起来的,在人的自我意识觉醒之后,就应该意识到父母对自己的“仁”情需要以“孝”来回馈,进而把“孝”之情延伸到人与人分离的各种“仁情”关系上。这需要从心灵一动的端点来理解,仁情就是一念之发并且一直创生性地保持下去。如朱子在说明“心”与“仁”的关系时说道: 发明“心”字,曰:“一言以蔽之,曰‘生’而已。‘天地之大德曰生’,人受天地之气而生,故此心必仁,仁则生矣。”《朱子语类》卷第五,性理二。 在朱熹看来,“心”的本体含义可以理解为“生”,人由于禀承天地之气之后活动,所以将天地本来的“生”意转化为“仁情”,这种心与世界关联的活动是一种活泼的生长式的关系,人心与世界一同生长,也把世界的仁情带到生生不息的活动之中。 这种“仁”情的本质,是人与变化的世界相连且共同创生的情感。孔子希望人们依“仁”而行,但仁不是一种外在超越的原则,而是随着人的意念顺势而发的一种生生不息的状态。一个人能够随顺天地之创生力量自然而然行事,就把天地自然的善保持下来了:“苟志于仁矣,无恶也。”《论语?里仁》。这是以善恶价值判断代替情感判断,以为“仁”的意念之发须完全皆在善中。“志于仁”只是努力将心向调整向仁,这并不是一个道理圆满的境界,可以从心所欲不违“仁”,而是一个“仁”与共他“情”交战的过程,是“克己复礼”,但未必“无恶”。“仁”爱之境是生生和谐地通于万物之境,不是一种外在的不可作恶的教条所致。否则单纯地致力于某种原则性的“仁”,不等于人能够远离“恶”,可见,人与世界之间的“善”的来源其实在于人们应该顺应宇宙创生之机而行,在行为上体现出“仁”情,这样的“仁”具有与天地融为一体之意。比较明显的例子是人在祭祀时将自己的情感延伸到祖先。天在此意义上是人关于始祖的延伸情感,与人通于宇宙的相关情感形式是理性的和系统化的,人们进而建立崇拜的仪式及其它相应的程式,并且发现美感依存于这类礼的形式。孔子提倡“据于仁”,“仁”不仅仅是个人的情感状态,更重要的是人与宇宙创生之机的沟通。 正是在这个意义上,孔子希望的“一日克己复礼,天下归仁”才有实现的可能,否则,个人的、一时一地的“克己复礼”,跟天下的“仁”有什么关系呢?人的“克己复礼”作为当下的反思性活动,除了帮助人们转化心念之外,个人的“仁情”还要关乎世界全体,只有如此当人心发生变化,世界的生机才随之改变。这就是把个人的“仁”设定为人与世界相关联的基调。 孔子反思性地讨论人天生的情感基础,即与生俱来的亲情意识,并且把这种亲情意识定义为“孝”,“孝”是一个在中文里比较明白,但在英文当中可谓众说纷纭的词汇,如安乐哲和罗斯文最初将其译为“filial piety”或“filial responsibility”Ames and Rosemont,The Analects of Confucius: A Philosophical Translation,Ballantine Books, 1999, p 58,不过在他们翻译《孝经》的时候,就将其转译成为“family reverence”Rosemont and Ames,The Chinese Classic of Family Reverence: A Philosophical Translation of the XiaojingHonolulu: Univeristy of Hawaii Press, 2009 。在英文语境中,强调“孝”的家庭基石无可厚非,但本文所要强调的是,家庭的“孝”如何成为普遍“仁”情的根基,如何从特殊上升到普遍的论证,而这种论证是以每个人彼此相通作为媒介的,否则,“孝”不可能成为儒家哲学基石“仁”的原点。 二、“孝”之非反思先行性 就人的现世理解力而言,对“孝”为中心的先行设定来源于对不可移易的父子关系的先行领悟儒学这种对于父子关系的领悟对于西方哲学家来说并不是显而易见的,比如伯特兰﹒罗素(Bertrand Russell)就认为儒家对于孝道的理解严重违背常识,余纪元认为这种看法是严重的错误。参见余纪元《德性之镜:孔子与亚里士多德的伦理学》,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9年版,第200页。。每个人都可以领悟这种人生的困局:首先是来到这个世界的非自愿性,其次是与人出生相关的一切条件,如出身地、父母等先行设定的条件,不是主观的预设,不可以如后天选择一般加以更改,人从一开始就不是出于自愿来面对和选择家庭关系。面对与生俱来的不可更改的条件,人们可以有不同的情绪反应,或者接受、或者不接受、或者无动于衷。儒家的态度是去理解与生俱来的亲密关系,从中培养一种“孝”的感情,这种感情就被先行理解为人之为人的存在根基。父母作为人可知而且不可逃遁的血缘亲族,对塑造我们的情感体系有一种现世关照的意味,正是父母的存在使我们不断领会到“孝”的现实感和必要性,为人父母后的角色转换又使我们进一步从下一代的“孝”意识中涵养我们早年作为人子的“孝”情感,从而将“孝”作为人情的基本存在状态固定下来,传递下去。在“孝”与“悌”当中,“孝”作为人与其父母无可选择的关系排在兄弟情谊之“悌”的前面,所以是比“悌”更为根本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