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 张文抓住儒家“尊君”的问题大做文章,认为儒家的民本思想是为专制政体张目的专制理论。事实果真如此吗? 首先,我们不否认儒家有“尊君”传统,也不否认秦汉以后的儒家有为君主专制政体服务的一面。然而,基本的历史事实是,孔孟时代封邦建国式的宗法制君主制度与秦汉以后的大一统君主专制制度是很不一样的,孔孟的互动式尊君与秦汉以后的“三纲”式尊君也是大不相同的。孔子说“君君、臣臣、父父、子子”,强调的是各守其职,而非主仆关系,其所谓君臣关系是符合礼义的互动互敬关系,所以孔子有“君待臣以礼,臣事君以忠”、“以道事君,不可则止”之说,孟子有“君之视臣如手足,则臣视君如腹心”、“君之视臣如土芥,则臣视君如寇仇”这样的名言。他们要尊的君,是有道之君,不是随心所欲对臣民“生杀予夺”的无道昏君。如果君王无道、违礼,孔子的态度是“不可则止”、“不合则去”,孟子的态度是可以“革命”、可以“杀一独夫”。这样的“尊君”,能说是专制主义吗? 其次,“尊君亲上”、“尊君亲亲”只是儒家“序君臣上下之礼”的一个方面,并不是儒家经典的核心命题。儒家思想最核心的观念是道德之“仁”,最核心的命题是“仁者人也”、“仁者爱人”,其“尊尊亲亲”之“礼”是道德之“仁”的外在表现,他们的关系是“仁本而礼用”,而不是“礼尊而仁辅”。 其三,关于儒家民本思想的性质,张文在肯定刘氏“阴阳组合结构”论的同时,声称自己“注重分析思想体系和命题组合”,结果发现了“尊君——罪君”的理论结构普遍存在,而“民贵君轻”便是这个理论结构“最精彩的思想命题之一”。接着,张文又以汉、唐、宋、元、明、清等众多皇帝认同“君为轻”、科举考试要求通晓“民重君轻”思想为例,来证明“民贵君轻”是“与帝制相匹配”的专制思想命题,并嘲讽所谓“儒家反抗王权,批判专制”的“断言”。 在这里,一再强调以“求实精神”研究历史的张先生恰恰违反了历史辩证法的常识。众所周知,中国的民本思想是有一个发展过程的。大抵可分为上古三代、春秋战国、秦汉至明清、明清启蒙至近现代等几个重要的发展阶段,不同的时代又有不同的民本思想类型,甚至同一时代的不同思想家也有不同类型的民本主张。例如,《尚书》主张的“民惟邦本,本固邦宁”、“天视自我民视,天听自我民听”的民本思想反映了周代统治者从民意体察天意的“以德配天”思想,孔子的“民以君为心,君以民为体”、“君以民存,亦以民亡”的思想则反映了统治者的爱民、重民思想主张,孟子的“民贵君轻”、“得民心者得天下”思想是一种民意重于君位的仁政思想,董仲舒的“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则是一种天从民意、君权天授的德治主义。历代专制君王的民本思想则是为巩固统治而实行的重视民众力量的战略与策略。直到明清之际的启蒙思想家黄宗羲等人提出新民本思想以前,无论宗法制时代还是君主专制时代的民本思想,都是“君以民为本”和“国以民为本”的主张,都具有“尊君爱民”的性质,都还没有提升到君权来源于民权的思想高度。到了黄宗羲撰著《明夷待访录》提出振聋发聩的“天下为主,君为客”的思想命题,与黄宗羲同时代的浙江文学家张岱提出“予夺之权,自民主之”,儒家民本思想的性质才起了重要的变化,即认识到权力来源是民而非君,亦非天,生杀予夺大权应当由人民主宰,君无非是民推举出来为主体之民服务的客体。所以,如果说此前的儒家民本思想是与宗法制、君主制相匹配的主张,那么明清之际启蒙思想家的新民本思想即已超越了传统“君以民为本”思想的藩篱而具有了近代民主思想的因素,从而开拓了儒家政治思想从民本走向民主的思路。但刘、张之论对此不加分析或避而不谈,而笼而统之地认定儒家民本思想“属于专制政体范畴”,难道不是对历史的曲解吗? (作者单位:浙江省社会科学院) 本刊于2009年12月7日刊登了梁涛先生题为《论国学研究的态度、立场与方法——评刘泽华先生王权主义的“国学观”》的争鸣文章,同时摘要转载了刘泽华先生发表于《历史教学》(高校版)的文章《关于倡导国学几个问题的质疑》。这两篇文章引起了广大读者的热议,纷纷来电、来函、来稿,表达意见,参与讨论。张分田先生的文章对梁涛先生文章提出了商榷;而吴光先生的文章则是对张分田先生文章的再商榷。这样安排为的是便于读者及时、全面地了解争鸣双方的观点。特此说明。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