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纵性欲,尤其是精英群体之放纵性欲,是当代中国最为突出的社会现象。此一性混乱的程度,纵向地看是史无前例的,横向地看是无国可比的。这是毁坏传统与社会结构剧烈变化导致礼崩乐坏之必然结果。而性欲乃是一种最深层次的本能力量,部分人的放纵及由此导致的部分人的不满足,已酿成严重的社会、政治问题。 为了构建优良社会秩序,必须遏制精英群体纵欲之风气。重回儒家是不二法门,儒家发展了节制性欲的完整伦理体系,而这是人类所能设想的对待性欲之最合理、最健全的方案。 导性欲于夫妇之伦 人们都熟悉孟子的话:人皆有不忍人之心,因而皆有恻隐、羞恶、恭敬或者辞让、是非之心,仁、义、礼、智因此而成为可能。这是一种对于人性较为乐观的看法。不过,儒家决不天真。关于人性,儒家也清楚,人生而有欲,身体自然伴随着感官之欲望,《礼记·礼运篇》这样说:何谓人情?喜、怒、哀、惧、爱、恶、欲七者,弗学而能……饮食、男女,人之大欲存焉;死亡、贫苦,人之大恶存焉。故欲、恶者,心之大端也。 欲望乃是人与生俱来的本能,所谓“不学而能”。内生的欲望驱动人采取行动以满足之。人自然地会饥渴,因此而有饮食之欲望,并必欲获得满足而后快;人自然地有性欲,这种欲望也在寻求满足。 此类身体的欲望与“不忍人之心”同时并存。孟子对其虽然做了区分,不过孟子绝没有说,这些欲望本身是一种恶。性欲与饮食之欲内在于人,本身无所谓善、无所谓恶。更进一步说,满足这些欲望乃是人之为人的必需。人必须生存,所以必须饮食。性欲的功能也许更为重大:正是性欲驱动不同性别的男女走到一起,建立世间最为亲密的关系,而这,就是“社会”的始起源。 实际上,儒家关于社会结构、关于伦理之纲目,向来有两种不同的认知。人们较为熟悉的排序是父子在先,夫妇次之。这种看法大约流行于西汉之后。而在此之前,儒家,以及作为儒家之渊源的三代圣王,更倾向于将夫妇理解为最为基本的社会关系,夫妇一伦为“五伦”之首。如《史记·外戚世家》序云:“故《易》基乾、坤,《诗》始《关雎》,《书》美降,《春秋》讥不亲迎:夫妇之际,人道之大伦也。礼之用,唯婚姻为兢兢。夫乐调而四时和,阴阳之变,万物之统也。”《周易》说阴阳,以乾、坤二卦为首,男女就是阴阳之典范。至于《诗经》,人人皆知其第一篇为《关雎》,“窈窕淑女,君子好逑”。《诗经》讽诵少男、少女及夫妇之情者所在多有,且感人至深。 然而,孔子说:“《诗》三百,一言以蔽之曰:‘思无邪’。”无邪者,归于正也。如郑玄解释《关雎》之大义曰:“是以《关雎》乐得淑女以配君子,忧在进贤,不淫其色。哀窈窕,思贤才,而无伤善之心焉,是《关雎》之义也。”此即发乎情而止乎礼。而三代圣王以及儒家所孜孜以求者,就是以礼节制人欲,包括性欲,使之不致于泛滥,而归于正道。 此所谓正道,就是夫妇之道。《白虎通义·嫁娶篇》云:“人道所以有嫁娶何?以为情性之大,莫若男女。男女之交,人情之始,莫若夫妇。”喜、怒、哀、惧、爱、恶、欲诸情之中,最为本能而强盛者为男女之情,也即性欲。此欲不可灭,不当灭。正确的做法是让性欲得到合理而健全之满足,且导引那种最深刻的生命力量入于完善人生、增加幸福、维持秩序之正轨。男女结成夫妇共同生活,就是性欲的合理满足之道。夫妇,人伦之大纲也,因为,男女结成夫妇,可引导内在于人的强烈性欲于确定的轨道,令男女皆可满足合理性欲,双方皆增进幸福,更令社会秩序获得稳定的人性基础。 因此,儒家把男女结成夫妇共同生活,视为一项基本制度,家庭也被儒家视为文明之支柱性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