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构成现象可以在发生的意向分析中来研究,并经由对意向性的了解,而追溯意义的起源。反过来说,每个客体性都可被视为已既存的,以及已构成的意义脉络,并皆可依其意义层级而加以分析。这两种方法都是可以由孤独的自我去进行的。一方面,我可以视世界是完整的、已构成的,并且是理所当然的。当我采取这样的观点时,我不会觉察自己意识的意向作用,这些意向作用的意义已被构成。此时我面对的是一个真实的与理想的客体世界,我能够宣称这个世界是有意义的,而且是对我、你、我们,以及每个人都是有意义的。舒兹强调,那个被产生的意义构成体有着客观意义,它们本身就是有意义的,例如2X2=4命题不管于何时,何地,何人提出,它都是有意义的。然而另一方面,我也可以把注意力放在赋予意义之意识的意向作用。如此一来,我所面对的不再是一个完整的、已构成的世界,而是一个只在我的时间流之中被构成,并且在自我的意识流中不断被更新的世界:这不是一个已构成的世界,而是在我的生命流程中才形成,并且不断重新构成的世界:换言之,是一个不断生成而消逝,或者说,反生成的世界。我藉由反省的观照而觉察到那些赋予意义的意向行为,所以世界对我而言是有意义的。舒兹强调,由于世界是不断地被构成,所以不可能是完整的,因而永远处于形成的过程中,它指向我的意识生活之最基本事实,指向我对自己实际生活过程的觉察,指向我的时间流(Dauer),以博格森的话来说,就是指向我的绵延(durée),或以胡塞尔的用语,即内在时间意识。(SA, 47)在日常生活中,我抱持着自然态度(natürliche Einstelluing),我生活在赋予意义的行动中,我只觉察到被构成的客体性以及客体意义。唯有在如博格森所言「痛苦的努力」(in einer schmerzhaften Anstrengung)中,我才能由客体的世界转向内在意识流,也就是进入现象学的还原内,把自然世界「放入括号」(einklammere),并只注意自己的意识经验,也只有在我完成这些事情后,我才会觉察到这个构成过程(SA, 48)。对抱持自然态度的自我来说,我全然不知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问题。唯有进行现象学还原后,这些问题才会显露出来。 以这种静态与发生现象学的论述为基础,舒兹解释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如下: 「一方面我可以把外在世界的现象视为他人意识的指标,我除了注意之外,还会加以诠释,当我这样作时,我认为它们具有客观意义。但另一方面,我也能检视所有外在指标,并深入有理性者(Vernunftwesen)活生生意识内的构成过程中。而此时我主要关切的是主观意义。所谓客观意义的世界,乃是在社会领域内,从自己或他人赋予意义之意识构成过程中抽取而来,并造成所断定之意义内容的隐匿特质,以及已由意向性赋予意义之固定性。当我们谈到社会世界内的主观意义时,我们是指涉意识内的构成过程,而这个过程所产生的结果则为客观意义。」(SA, 48) 主观意义与客观意义的问题并且可以应用到对人所制造出来的各式各样产品之意义的解释上面去。这也就是说,任何人接触到一个既存的制造品时,他可以用两种不同的方式加以诠释:一方面他可集中注意于它的对象性,包括真实的或理念的,但与制造者无关;再者他可视之为制造者在制造当时心中所想的。在前者,诠释者包含着他自己对于对象的经验。而在后者中,诠释者的注意力指向制造者的意识构成行为(不管是自己的或他人的都一样)。 当我们探讨一个制造品的客观意义时,是只断言它是如此的产物,也就是,是产物之已构成的意义脉络,我们并不管它的实际产生过程。制造品是产制过程的最终结果,是已完成的、完整的,它不再是过程的部分,而只如同过去的事件。然而制造品本身并非一个事件,而是一个实存物(ein Seiendes),它是制造者心中过去事件的沈淀物。对制造品的客观意义之诠释,是将它放在诠释者对制造品的理解经验里,置于诠释行为之意义脉络中。此时,诠释者全然不理会制造品原本的逐步形成过程,这并不是说他没有觉察到这个过程的发生,只是他并不在意。所以客观意义只形成于诠释者心中的意义脉络内,相对而言,主观意义指涉制造者心中的意义脉络。(SA, 187)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