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释: [1]《天主实义》自17世纪以来有蒙、满、朝鲜、越南、日文之翻译本。 [2]Hans Haas,Geschichte des Christentums in Japan, 1. Bd. ,S.22l; Rene Laurentin, Chine et Christianisme, P115. [3]林东阳,“有关利玛窦所著天主实义与畸人十编的几个问题”,大陆杂志,第56卷第1期,第36页。 [4]D. Lancashire & Hu Kuo-chen(tr.), The True Meaning of the Lord of Heaven, Pl5.胡国桢,简介《天主实义》,《神学论集》,56号,第256页。 [5]林东阳,同上,第39页。 [6]冯应京:《天主实义》,北京,1601。 [7]李之藻:《天主实义重刻序》,杭州,1607。 [8]有关阿奎纳之天主证明的叙述,笔者参照,John F. Wippel, Metaphysics, Aquinas, Kretzmann/Stump(ed.),第 113——116页。 [9]Anthony Kenny,Aquinas On Mind,P45. [10] Ralph Malnerny, "Ethics",Aquinas,ibid.,P200. [11]《天主实义>,下卷,第七篇,页43上/下;请注意:以下引用《天主实义》时,只写明卷,篇及页数。 [12]下卷,第七篇,页46上/下。 [13]下卷,第七篇,页48下。 [14]上卷,第三篇,第26页下。 [15]上卷,第二篇,第16页上/下。 [16]参看,牟宗三,“四因说”演讲录,鹅湖月刊,第20卷,第三期(总号第231),页5“照亚里士多德四因说,静态的分析就是质料,形式两面。质料因是一面,动力因,目的因,形式因这三因又是一面,是同属于理的一面。” [17]下卷,第六篇,第16页下。 [18]下卷,第六篇,第18页下——22页下。 [19]《畸人十编》卷下,第八篇,第224——226页,《天学初函》(一),台北,学生书局影印本,1965。 [20]“其性一体,则曰天主上帝,即在各物之内,而与物为一。故劝人勿为恶而玷己之本善焉,勿违义以犯己之本理焉,勿害物以侮其内心之上帝焉。”(上卷,第四篇,第46页下——47页上)。 [21]上卷,第四篇,第47页下——48页上。 [22]上卷,第一篇,第3页上。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