黄宗羲(1610一1695),字太冲,号南雷,又号梨洲,学者尊称为南雷先生、梨洲先生。浙江余姚黄竹浦人。他是中国明清之际伟大的思想家、史学家和教育家,提出了开启近代民主政治改革和教育制度改革之先河的启蒙主义教育思想,并同顾炎武开创了清初经世致用的学风。 黄宗羲的父亲黄尊素,是明末主张改革朝政的东林党名士,被宦官魏忠贤陷害致死。黄宗羲19岁时入京诉冤,在刑堂上以铁锥毙伤仇人。清兵南下时他积极参加和组织反清武装斗争。历时八年之久。自20岁时发愤读书,从师名学者刘宗周,博览群书,学识渊博。至40岁时遂成为江南一代明儒,开始授徒讲学,其足迹遍大江南北,高足弟子有万斯大、万斯同、全祖望、陈夔献、陈同亮、王文三、张旦复、董吴仲、郑寒村等,都成为明末清初著名的学者。黄宗羲在学术思想上以阳明学为宗,提倡学术自由,弘扬东林遗风,强调经史并重,反对空谈心性,主张经世致用,以实学救国济世。在政治上力主改革时弊,提出了限制君权和打破“君为臣纲”的传统观念以实施“以民为本”的民主政治制度的激进主张,并提出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的思想。 黄宗羲一生著述丰富,共有60余种,1300余卷,内容涉及史学、政治、教育、哲学、经学、数学、地理、天文、历法、音律、诗文等许多领域。其代表作有《明儒学案》、《宋元学案》(门人续作)两部断代思想史,以及《明夷待访录》、《孟子师说》、《破邪沦》、《黄梨洲文集》等。在这些著作中,黄宗羲以较多的篇章文字,论述了教育的性质、目的、作用以及教育制度的改革等。如在《破邪论·科举》和《南雷文约》卷三《科举》文中,他深刻地揭露了科举对教育的毒害,指出科举之法败坏天下人才,败坏学风,统治者明为取士,实为“痼士”,士子唯知窃取“科举中选之文,讽诵摹仿,移前缀后”,恪守“一定之说”,“老死丘壑”,以致“世不知有书”。这种使亿万人心思耳目俱用于揣摩剿袭时文之中的“空华臭腐”学风,使“人才 茸”,庸妄之辈充塞天下。又如在《明夷待访录·取士》中提出“宽于取士、严于用士”的改革科举主张:一是广开取士门路,扩大考试内容,以延揽天下人才,使科举之法与荐举之法、太学之法、任子之法、郡县佐之法、辟召之法、任用绝学者之法、上书之法等并行;二是实行分场筛选,革除八股取士只取头场时文为主的陋习,变革考试内容,注重策论以“观其通今致用”;三是择名儒以塞请托之路,堵死科场徇私舞弊及科场内外贿赂请托的道路,以选拔德才兼备的实学人才。在其他文章中,黄宗羲有鉴于科举弊端已“因循而莫之救”,主张罢科举,乃至对那些蛊惑坊市的场屋时文一律追版烧之,不许传刻学习。为振兴学术,提倡实学,要求在市民社会的学校体系中,各级各类学校除开设经学外,还特别开设兵法、历算、医学以及如测望、火器、乐律、占候(气象)、水利之类的“绝学”即自然科学课程。黄宗羲潜心研究并传授了地理、数学、几何、中西历法等自然科学,著有《授时历故》、《开方命算》等书8种。他主张学习科技之士应与五经儒生在科举入仕上机会均等,尤当奖励发明创造的“绝学者”,因为只有这种绝学的普及和应用,才能真正实现“工商为本”的商品经济,改变落后的农业经济。黄宗羲的这些思想,特别是“罢科举”、“兴实学”以及将学校作为议政的机关的启蒙思想,成为中国近代教育改革的重要思想来源和近代实学教育的先声。 《学校》(1663),是黄宗羲最有代表性的教育论著,也是清初最有影响的教育著作之一。《学校》原为《明夷待访录》书中的一部分,因其论述了学校的政治作用,历来被政治家、思想家和教育家所推崇,流传甚广,故其影响自清初至今不衰。《明夷待访录》是黄宗羲中年的一部力作。成书于清康熙二年(1663)。这部集中国古代民本思想之大成的民主政论名著,比法国启蒙思想家卢梭的《社会契约论》发表早一个世纪。《明夷》是《周易》卦名,象征火入地中,昏主在上,明臣在下面不敢显露其明智,智慧之士处于患难困境。“待访”即期待明君来访,共议天下大事,进行社会改革。《明夷待访录》全书分为原君、原臣、原法、置相、学校、取士、建都、方镇、田制、兵制、财计、胥吏、奄宦等13个部分,共21篇。它从政治、法律、教育、选官等各个方面批判封建君主专制制度,提出社会改革理想,阐发民主启蒙思想。《学校》在阐述教育问题时,提出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的思想,设想了一整套限制君权的民主政治制度。 在《学校》中,黄宗羲指出,学校不仅仅是养士的教育机关,而且是国家议政的政治场所,“必使治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天子之所是未必是,天子之所非未必非,天子亦遂不敢自为非是,而公其非是于学校”。天下是非的评判,国家政事的处理。不能只有皇帝一人说了算,而要听从学校的公议,学校是高于君主的决定政治是非的最高权力机关,一切治理天下的设施都将出于学校。学校有议政辅政的作用,政府的各级官吏必须受学校的监督,而在校学生即未来的官吏,亦应在学校中得到实际的民主政治的训练。所以,学校除了通过传递学术文化以培养经世致用的实用人才之外,还应当培养天下人民的议政能力,以奠定民主政治制度之基础。 黄宗羲认为,学校之盛衰,关系天下之盛衰。指出:“三代以下。天下之是非一出于朝廷。天子荣之,则群趋以为是;天子辱之,则群擿以为非”。封建君主专制统治之下,学校的议政辅政作用丧失净尽,“所谓学校者,科举嚣争,富贵熏心。亦遂以朝廷之势利一变其本领,”连养士育才的基本作用也没有了。官学衰败,在于职能的丧失,而导致这种结果的原因不在学校本身,而在于“朝廷与学校相反:不特不能养士,且至于害士”,使学校有名无实。学校的实际衰亡,促进了具有评议时政的书院诞生,但一当书院与朝廷相抵牾,就出现所谓“伪学之禁,书院之毁”,乃至“收捕党人”。黄宗羲指出,东汉太学生危言深论,不隐豪强,公卿大人亦避其贬议裁量;宋代诸生在内忧外患之际,伏阙 鼓,请起李纲,使奸邪盗贼之心震慑于正气之下。这些都是三代遗风的再现。如果当时朝廷以学校“所非是为非是”,则“君安而国可保”,然而朝廷惧怕公议,破坏学校,而且把亡国的责任归咎于学校,这完全是没有道理的专制统治的表现。 有鉴于学校的议政和养士的职能丧失,黄宗羲主张改革现行的学校制度。他认为作为国家最高学府的太学,还应该继续保存,但其议政和辅政的职能必须加强。加强的措施在于改革学官制度和教学方式。在学官方面,太学祭酒不应有朝廷任命词臣担任,而应当“推择当世大儒”,而且祭酒的权力与地位应与宰相平等,“或宰相退处为之”。每月初一日、皇帝及宰相六卿大臣等官到太学,就弟子之列,听祭酒讲学和朝政的过失批评。至于天子的儿子,年届十五,就应与大臣子弟一同就业于太学,与太学的庶民子弟一道接受教育,以便“使知民之情伪,且使之稍习于劳苦”。只有这样,皇家子弟才能走出被宦官宫妾整日纠缠以致沉缅于酒色的深宫。黄宗羲主张,全国郡县都应当设立学校和学校教官。各级学校的教官亦不应由朝廷和政府任命,而应由诸生“公议”推选或罢免。“郡县学官,毋得出自选除,郡县公议,请名儒主之。自布衣以至宰相之谢事者,皆可当其任,不拘已仕未仕也”。至于五经师,兵法、历算、医、射之师,都由学官来挑选。之所以由公议来推选学官,不单是为了保证师资质量,而关键于使刚直敢谏“名儒”主持学校议政辅政之事。每月初一、十五日,郡县的缙绅士子大会于学校,郡县官就列弟子之列,听学官讲学和评议;“郡县官政事缺失,小则纠绳,大则伐鼓号于众。”如果讲学之日,郡县官不到学校听讲和接受批评,学校有权惩罚他们。黄宗羲认识到文化的发展是不平衡的,僻郡下县,名儒难得,在这种情况下,品学过人的郡县官在朔望学校大会之日,亦可南面讲学。郡县官暂时充当学官,必须有真才实学,必须尊重公议,“若郡县官少年无实学,妄自厌老儒而上之者,则士子 而退之”。罢免其学官,赶下讲坛。由此可见,黄宗羲以学校公议来议政、辅政、督政的思想主张,旨在使政府控制在知识分子手中,以民权限制政权,以学术指导政治,它抉破了千古不变的“士制于官”、“学从于政”的封建专制主义教育制度和传统的束缚。把儒家所倡导的 “士以天下为己任”和“建国君民教学为先”的重民重教思想转换成以读书人为主体的激进民主政治思想。黄宗羲“公其非是于学’和使“天下之具皆出于学校”的主张,充分肯定了自汉迄明的士林“清议”的政治作用,给学校赋予了明确的、独特的、前所未有的历史使命。他主张把学校作为议政机关,要求师生关心国家大事,监督政府,指导舆论,反映了明清之际在知识分子中所表现出来的朴素的民主要求和不畏豪强反对专制的抗争精神。 黄宗羲在《学校》中阐述了以学校为议政机关,并通过教育手段改变社会风气,在全国上下实行民主政治的理想。实现这一理想的途径是在民间“遍设学校”,使百姓子弟都能上学,做到“郡邑无无师之士”。上至天子之子、六卿子弟,下至黎民百姓的子弟,都接受民主政治的教育和真才实学的训练。在他设计的由太学、郡县学、蒙学、书院构成的完整的学校体系中,各级各类学校的师生都应以关心国家大事为己任,教习诗书旨在经世致用,全国上下若养成“诗书宽大之气”,使“朝廷之上,闾阊之细,渐摩濡染”,公议朝政以至郡县官得失,则是非出于学校而不出于天子一人。为了全民实施普及教育,黄宗羲主张在学宫之外,应将“凡在城在野寺观庵堂,大者改为书院,经师领之;小者改为小学,蒙师领之;以分处诸生受业”。“二氏之徒,分别其有学行者,归之学宫,其余则各还其业”。此外,“凡一邑之名迹及先贤陵墓祠宇,其修饰表章,皆学官之事”。一切淫祠“通行拆毁”。在黄宗羲看来,当时的淫祠遍天下村庄,民间的习俗不改,蛊惑人心的迷信不除,奢侈的风气不革,则民不可使富,学校之教不明,这样就难以实现民主政治的理想。他主张毁掉一切迷信活动的设施,以积极而健康的文化陶养人民的精神,而“民间吉凶。一依《朱子家礼》行事。”以理学家所倡导的礼教规范“以革习俗”。同时,他还主张将郡邑的书籍,不论行世藏家,都博收重购,然后抄刻存放学校,以加强学校图书建设。黄宗羲以为,学校是国家政治的根本,而管理好学校,使学校真正成为清议辅政的机关,则关键在于学官。对于学官来说,除有真才实学外,最重要的是政治条件,在学校管理中必须民主,“不干清议”,如果“其人稍有干于清议,则诸生得共起而易之。”由此可见,黄宗羲这种学官条件的规定,是对明清封建王朝反复颁示的学校诸生及学官不得“私议”时政得失的“卧碑条款”的一个挑战。 《学校》,它是明清之际的一部振聋发聩的教育著作,在清初广为流传。在中国近现代教育改革思潮中,它的上述有价值思想启发了人们的新教育观,提高了人们对教育革新政治的作用。如清末康有为、梁启超在维新变法中就实践了以学校议政的思想。又如梁漱溟的乡村建设和晏阳初的平民教育运动,亦都曾受以教育手段来推进民主政治的思想影响。但是,《学校》过高地看待了教育的作用,过高地看待了知识分子的“议政”效果,表现出浓厚的空想色彩。(毕 诚) 来源:《中外教育名家名著介绍》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