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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溯哲学的源头活水(1)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孔子2000 佚名 参加讨论
[作者:黄玉顺 ]
    [提  要] 十年前“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讨论之所以不了了之,是因为不论是提出质疑者、还是为之辩护者,都事先预设了所谓“哲学”的某种固定标准模式、即哲学之“法”或“迹”,而没有触及哲学之“所以为法”、“所以迹”的问题,即没有触及哲学的源头活水——生活或存在、及哲学由此源头活水而流变的问题,这就使得所谓“哲学”成为了一种凝固不变的东西,一种与现实生活无关的东西,成为了一种关于“器”、而不是“道”的言说,从而丧失了存在的开放性、发展的可能性。中国哲学学科发展的核心任务,既不是回到前现代的形而上学,也不是遵从后现代主义的拒绝形而上学,而是从当今世界、当今社会的现实生活出发,去重建形而上学。 
    [关键词] 中国哲学;合法性;哲学的源头活水;所以为法;所以迹;重建形而上学  
    目前中国哲学研究界在关注“中国哲学的学科发展”问题。然而谈到这个问题,首先有一点是绕不开的,那就是十年前那场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的大讨论、及随后关于“重写中国哲学史”的讨论。这是探讨中国哲学学科发展问题的一个基本前提,因为假如所谓“中国哲学”学科本身就是虚妄的,则讨论其“发展”就是同样虚妄的。 
    在那场讨论中,一些学者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这种质疑尽管本身就存在着合法性问题,但未必就是所谓“伪问题”;另一些学者则为中国哲学的合法性进行辩护,但这些辩护其实并未真正有效地回应这种质疑。因此,那场讨论的结局可谓不了了之。 
    其所以如此,是因为:不论是对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提出质疑者、还是为之辩护者,都事先预设了所谓“哲学”的某种固定标准模式、即哲学之“法”或“迹”,而没有触及哲学之“所以为法”、“所以迹”的问题,即没有触及哲学的源头活水——生活或存在、及哲学由此源头活水而流变的问题,这就使得所谓“哲学”成为了一种凝固不变的东西,一种与现实生活无关的东西,成为了一种关于“器”、而不是“道”的言说,从而丧失了存在的开放性、发展的可能性。 
    一  
    十年前率先撰文引发“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大讨论的郑家栋提出:  
    讨论“中国哲学之合法性”问题,实际上已经预设了“中国哲学”(中国的哲学)与“哲学在中国”的区分,后者是泛指发生在中国土地上的一切哲学运动、活动、事件,哲学讨论与争论,哲学研究、创作及其成果等等;前者则是特指中国传统哲学及其现代发展。“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的真实涵义在于:中国历史上存在着某种独立于欧洲传统之外的“中国哲学”吗?或者说,“哲学”是我们解释中国传统思想之一种恰当的方式吗?又究竟在什么意义上“中国哲学”概念及其所表述的内涵能够得到恰当的说明,并取得充分的理据呢?[①]  
    由于作为近现代意义上的知识系统和学科门类的“中国哲学”是中西文化交流后的产物,确切地说,是引进西方哲学的概念系统诠释中国思想的结果,这就出现一个问题:对于“中国哲学”来说,西方哲学概念及方法的引进是建立了某种不同于中国传统哲学的话语系统和表述方式,还是建立了“中国哲学”本身?换句话说,抑或中国历史上本不存在“哲学”这种东西,今天所谓“中国哲学”,乃是人们以某种取自欧美的“哲学的方式”解读中国历史上非哲学的文本创造出来的。此问题干系甚大,因为如果此一论断成立,则只存在“中国现代哲学史”,而并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一语的涵义也就可以等同于“哲学在中国”。[②]   
    其意是说:尽管无法否认一百年来“哲学在中国”(philosophy in China)存在的事实,但这种存在未必可以合法地叫做“中国哲学”(Chinese philosophy),未必就是中国传统的现代发展,倒毋宁说它“仅仅是一种现代的事业(而与历史和传统无关),正如现代中国的许多学科门类(如社会学等)都仅仅是现代的事业一样”[③]。 
    这似乎颇切合于“中国哲学”之历史实际。“中国哲学”学科的建立,有几个标志性事件:约1895年,由日本学者西周以汉字翻译“Philosophy”而得的“哲学”一词传入中国;1914年,北京大学设立“中国哲学门”;1919年,蔡元培改之为“哲学系”;同年,胡适《中国哲学史大纲》上卷出版;1934年,冯友兰《中国哲学史》问世。这就是说,所谓“中国哲学”和“中国哲学史”只有一百来年的历史。尽管一百年来“中国哲学”已经成为了中国现代学术的大宗之一、即所谓“文史哲”之一,但与此同时,“中国哲学”的学科“合法性”始终遭遇质疑。 
    关于“中国哲学的合法性”问题的看法,大致有以下三类观点:①西方哲学特有论:哲学是西方所特有的思想形态。②中国哲学特殊论:西方哲学为哲学的一般标准形态,而中国哲学只是哲学的一种特殊形态。③中西哲学同属特殊论:西方哲学、中国哲学都是哲学的特殊形态。评述如下:  
    二  
    第一类观点:西方哲学特有论。这类观点认为:哲学是西方特有的思想形态,西方之外无所谓哲学;换句话说,说“哲学”和说“西方哲学”其实是一回事。因此,所谓“中国哲学”其实是“(西方)哲学在中国”。 
    引发争论的郑家栋本人大致就是持这种观点的。他说:  
    中国历史上本不存在“哲学”这种东西,今天所谓“中国哲学”乃是人们以某种取自欧美的“哲学的方式”解读中国历史上非哲学的文本创造出来的。如果后一种论断成立,则只存在“中国现代哲学史”,而并不存在一般意义上的“中国哲学史”,“中国哲学”(Chinese Philosophy)一语的含义也就可以等同于“哲学在中国”(Philosophy in China)。[④]   
    当然,他在这个问题上的立场是游移的。他“承认在所谓‘中国的’与‘哲学的’之间能够达成某种妥协或寻找到某种通道,或许问题的关键也不在于‘哲学’是否构成了中国历史上所固有的一种思想形态,而更在于当我们使用‘哲学’一词来表述和规范中国思想的某些内容的时候,是否能够真正接得上中国本土的历史脉络和精神传统”[⑤]。但是无论如何,“‘哲学’所具有的普遍性品格及其所包含的与西方的学术和文化传统相关联的一整套预设,决定了把‘哲学’运用于中国传统思想的阐释,‘以西解中’或‘以中附西’乃是必由之路。”[⑥]  
    其实,所谓“中国哲学的合法性”本是西方人提出的问题,“就国际学坛而言,对于‘中国哲学’概念、学科及其所代表的思想学术脉络的质疑,差不多是一个专属于欧洲学术界的问题。我们且不论黑格尔、胡塞尔、海德格尔、伽达默尔、德里达等著名哲学家的说法,就是近十几年来讨论相关问题的文章,也基本上是出自欧洲(主要是德、法)学者之手,作者的专业背景均属于汉学家。而哲学与汉学两条线索之间在论述方式及其结论方面又表现出高度的一致性,都是强调‘哲学’乃是欧洲所特有的传统、话语或论说方式。”[⑦] 西方学者对于西方之外是否存在着哲学,始终持有一种质疑的态度。 
    胡适当年尽管写过《中国哲学史大纲》,但他后来的立场其实也是这种观点。《中国哲学史大纲》只出了卷上,而卷下始终没有下文,就是他后来对哲学的态度发生转变的结果。这是因为他的思想方法是科学主义、实证主义的,而非哲学的。胡适写道:“过去的哲学只是幼稚的、错误的,或失败了的科学。”“问题可解决的,都解决了。一时不能解决的,如将来有解决的可能,还得靠科学实验的帮助与证实,科学不能解决的,哲学也休想解决。”“故哲学自然消灭,变成普通思想的一部分。”“将来只有一种知识:科学知识。将来只有一种知识思想的方法:科学实验的方法。将来只有思想家而无哲学家:他们的思想,已证实的便成为科学的一部分;未证实的叫做待证的假设。”[⑧] 这意味着他事实上不再认为中国有所谓“哲学”。这与傅斯年对胡适的影响有关。[⑨] 傅斯年在1926年致胡适的信中表达了对哲学的反感,认为德国哲学只是出自“德国语言的恶习惯”[⑩]。他说:“中国本没有所谓哲学,多谢上帝给我们民族这么一个健康的习惯。”[11] 傅斯年之厌恶哲学,也不是出于中国文化本位立场,而是出于科学实证主义的史学立场。所以,胡适后来转而提倡科学实证主义的“国故学”或者“国学”。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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