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举考试中对考生的籍贯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州县的举人或童生必须在原籍报考,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姓名、年龄、籍贯及父祖三代履历,如果以外州县籍冒充本州县籍,就称为“冒籍”。考生“冒籍”参加考试,会占用所“冒”地区的指标,侵害当地考生的利益,还会滋生贿赂腐败行为,所以各朝采取诸多措施严加禁止。如通过调整科举政策,增加解额,统一考试时间,分卷考试;严审考试资格,要求考生带着宗族谱牒来报考,以审查其户籍,并且用文字描述考生的长相,还要求考生“互结”,清康熙初期甚至在童生试中开始推行“审音”制度,核对童生口音,以判断是不是本县籍人;加大惩罚力度,对于考生,如果发现有“冒籍”行为,则取消其考试资格;如果已考中,则取消其名额,然后再治罪,相关官员也会受到降级调用甚至革职的惩罚。 从隋炀帝创设进士科算起,科举制度在我国绵延了1300年,到清光绪三十一年(1905年)才被宣布废止。科举制度作为一项重要的人才选拔制度,对我国古代的政治、文化、教育产生的影响非常巨大。科举的价值在于其开放性和公正性。但是,自科举制度创设以来,考试公平与区域公平之间的矛盾就随之而来,从而引发了科举考试中特有的“冒籍”问题。 一、古代科考中特有的“冒籍”现象 “冒籍”是科举制度中一个特有的词语,无论是唐宋时期的解试,还是明清时期的童生试、乡试,都对考生的籍贯有严格的规定,要求各州县的举人或童生必须在其原籍报考,报名时应当如实填报考生姓名、年龄、籍贯及父祖三代履历,不得弄虚作假,如果以外州县籍冒充本州县籍,就称为“冒籍”。考生“冒籍”参加考试,会占用所“冒”地区的指标,侵害当地考生的利益,还会滋生贿赂腐败行为,所以被严格禁止。但是,为了求得功名,很多考生仍然不惜冒险尝试,所以“冒籍”现象在我国科举制度实施的各个朝代几乎都有。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