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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易雅正》告诉你一个真实的《周易》(67)

http://www.newdu.com 2018-01-06 天涯社区 佚名 参加讨论
九三:需于泥,致寇至。
     
    此时主人公已经成为地方父母官。
    泥,土和水合成的东西。比喻稍微有点复杂的事情。
    事情的复杂性与处理难度是成正比的,九二时还只是“小有言”,这时则因为涉及当事人的切身利益,如果因业务不精等原因而导致处理不公,就有可能有受害方来找说法。
    致,招引。寇,入侵,侵犯。
    致寇至,指没有把事情处理好反而引来气势汹汹的说理者。
    《象》曰:“需于泥”,灾在外也。自我“致寇”,敬慎不败也。 
    岐周是农业立国,所以县官面对的主要就是农业问题。管理农务,经常遇到来自外在的自然灾害,比如水灾、旱灾、风雹之灾等。
    但如果是因为自己处理不当的原因导致民怨纠纷呢?只要以敬重审慎的态度客观处理,就可以圆满解决。
    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此时主人公已经成为地市级官员,经常要受理一些上访案件。
    血,在此比喻人命关天之事。
    穴,土窟窿,地洞。古代百姓穴居土室,《墨子•辞过》:“古之民未知为宫室时,就陵阜而居,穴而处。”出自穴就是说走出家门。
    比如处理刑事案件等,不能只坐在堂上听各方的片面之词,而是要走出家门,深入其中,对于破案就是深入案发现场,全面调查才有发言权。
    《象》曰:“需于血,”顺以听也。
    处理案件,要以随顺的态度兼听各方的说法,以便客观深入的了解到实际情况。
    九五:需于酒食,贞吉。
    升迁到省级职务。
    酒食,人们生活之必需,酒食之事借指日常杂务,安排统筹、平衡计划,是更全面的管理锻炼。
    被安排去负责一方福祉,事情繁琐而全面,经验不足嘛,不明白的就多问问,多思多问则吉祥。
    《象》曰:“酒食贞吉”,以中正也。 
    日常管理,涉及众多人的切身利益,应当一碗水端平,用中正的原则公平处理。
    上六:入于穴,有不速之客三人来,敬之终吉。
    回到家中,有不请自到的三位客人来,这是什么样的三个人呢?三,约数也,可以具指,也可以形容多。这里的三与讼卦上九的三没有必然联系,此时主人公回到都邑,入朝为官,这三个不速之客大约是来道贺走门子的。
    敬,尊重,礼貌性地对待。有礼貌有分寸的接待来客,既不要应允什么,也不要得罪对方,这样才既不违背原则,将来又好相处。
    总之,主人公体现出宠辱不惊的涵养、泰然以处的风范,使各方刮目相看,对其前景更加看好。
    《象》曰:“不速之客来,敬之终吉”,虽不当位,未大失也。
    虽然对方来的有点突兀,有点冒昧,但并没有大的过失。毕竟前来祝贺也不是错,不是说只有亲朋好友才行。
    如同下篇蹇、解的入仕锤炼,需、讼两卦中主人公也从实习、地方官吏,进入了中央政府。但明显的,这一代比姬昌年轻时幸福许多。逻辑进程如下:
    实习——小吏——县官——地市级——地方大员——入朝
    难点提要:
    本卦中容易发生误解的是:“六四:需于血,出自穴。”
    通常认为是“在血泊中等待,从洞穴中逃出来。”这种读法读不出任何意思来。
    我们知道,郊、沙、泥、酒食都是比拟之词,“血”自然也不例外,与“血”有关的除了人命关天的刑事案件之外,还有什么呢?从爻位看,六四已经是一定职位的官员,有生判之权,也是符合爻辞的。
    出自穴,就是走出自己的洞穴,出去看看,这是针对“需于血”说的,断案不能只看眼前表面,要深入了解实情。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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