严格的一夫一妻制起源于基督教道德影响下的中世纪西欧,而在工业化和现代化之前的世界其他地区普遍实行的是一夫多妻的婚姻。很多人没有意识到的是,西方文化最普遍地传播于世界、并几乎被人们毫无置疑地接受的一个方面,既非它的科学技术,也不是它的政治体制,而是它的爱情观和婚姻制度。 一夫一妻制是“西化”的一个典型,但是现在已经成为我们觉得理所当然的制度,并不对之思考太多。而在今天社会的一些角落,在奢靡风气影响下,所谓的“小三”、“二奶”现象,以及“嫖娼”和男女关系上的其他伤害和背叛行为,实际上在提醒我们,要建立良好社会风习,我们对爱情和婚姻是需要进行深刻、系统和认真的道德反思的。其实在法律上推行一夫一妻制度以来,我们似乎并没有从伦理和文化的角度对这一引进的、与我们的传统文化并不完全契合的制度进行过足够有力度的、系统的持续思考。在这方面进行一场有影响力的社会讨论,应该是健康和有益的,也许会有利于减少某些不良的社会风习,会有利于对妇女和所有性别的权利进行更好的保护。 由罗马帝国到中世纪欧洲,西方价值观念有重大变化。恩格斯所批评的古希腊罗马社会的男女不平等,对女奴隶的随意糟蹋,是以普遍的社会不平等作为基础的。杰罗姆(347—419年)和奥古斯丁(354—430年)等教父在颂扬修道生活和批评世俗婚姻的时候,都注意到社会不平等和男女不平等对男女关系造成的伤害。 哈佛大学已故教授赫利希备受瞩目的观点是,因为社会不平等造成的女性分配不平等是中世纪早期多抢劫和强奸妇女罪行的重要原因。到了1000年以后的西欧,情况发生了巨大的变化。此时的教会非常严格地推行了一夫一妻制,并严厉禁止近亲通婚,使得贵族无法占有多名女子,也很难在容易沾上近亲关系的贵族小圈子内寻找配偶。这样,许多地位比较低下的男性也因此能够结婚,不同阶层男女的通婚也变得更加普遍。这的确可以看作是一场人类历史上独特的婚姻关系革命,一场具有社会平等和男女平等性质的革命。这场革命所推行的严格的一夫一妻制度和观念最终为现代世界所接受。 那么形成这种变革的深层原因是什么?赫利希的阐释富有启发性,修道院爱情文学有可能是上述婚姻关系革命的一个关键推动力,对一夫一妻制的伦理道德认同在很大程度上是因为教会传统看重婚姻的情感因素。教会作家甚至认为在婚姻的构成上,不仅肉身关系是美好的,精神和感情的共融具有更大的决定意义。 圣维克多修院的休(1096—1141年)对婚姻的理解代表着中世纪西欧的罗马法传统,即认为男女双方自愿的同意构成有效的婚姻,无需肉身关系的发生。休的重要贡献在于,他探讨人世间男女的心灵共融,要求夫妻们超越肉欲、物质好处和其他社会利害,真心对待自己的配偶:的确,夫妻交合是一种肉身的关系,但是却只有出自纯真自然的爱才是符合神意的,而不是因为任何身外物质好处的引诱,更不是因为强制。 如果现代人厌倦了奢靡的生活风气,不妨读一点中世纪修士对爱情和婚姻的议论,也许因此会沉思、羞愧,开始新的生活。 (作者彭小瑜系北京大学历史系教授)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