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着郭店楚简与上海博物馆藏楚简的问世,性情思想的研究成了目前的热点之一。李天虹博士的《〈性自命出〉与传世先秦文献“情”自解诂》[①] 一文对先秦文献中的“情”字进行了有效地梳理。不过笔者以为,荀子一方面继承了在他之前“情”字的各种义项,另一方面又将“情”视为“好恶喜怒哀乐”的抽象概括,更是把“情”视为“性之质”(质者,填充料),“欲”之源,是“恶”性的集中表现,具有与众不同的品质,应该特殊对待。所以,作为一位总结性的思想家,荀子笔下的“情”字,就比较复杂,对其作一些较为细密的梳理与研究,对我们认识先秦时期性情思想的发展,是有必要的。 一、《荀子》“情”字解诂 第一,《荀子》的“情”字主体,从性情思想的角度上来讲,是一个“性情欲”彼此纠缠在一起的概念,但是,这个字在各种义项上的一些基本前提和特征,荀子是保留了的: 1,操弥约,而事弥大。五寸之矩,尽天下之方也。故君子不下堂,而海内之情举积此者,则操术然也。(《不苟》) 2,古今异情,其所以治乱者异道。(《非相》) 3,夫义者,内节于人,而外节于万物者也;上安于主,而下调于民者也;内外上下节者,义之情也。(《强国》) 4,思物而多之,孰与理物而勿失之也!愿于物之所以生,孰与有物之所以成故错人而思天,则失万物之情。(《天论》) 5,文理、情用相为内外表里,并行而襍,是礼之中流也。故君子上致其隆,下尽其杀,而中处其中。(《礼论》) 6,万物莫形而不见,莫见而不论,莫论而失位。坐于室而见四海,处于今而论久远。疏观万物而知其情,参稽治乱而通其度,经纬天地而材官万物,制割大理,而宇宙里矣。(《解蔽》) 此一类为质实、情实义,基本上没有什么疑义。第二类,为情感义。《荀子》中的“情”字因受“性恶论”的影响,绝大多数是贬义性的,但是,我们仔细品味,荀子在有些时候,并没有把“情”字当贬义词用: 1,祭者志意思慕之情也。(《礼论》) 2,非孝子之情也。(《礼论》) 3,三年之丧,称情而立文。(《礼论》) 4,其情之至也不贰。(《解蔽》) 5,凡同类同情者,其天官之意物也同。(《正名》) “志意思慕”、“孝子”之情,当是一种理性化的,“化性起伪”之后的情感,在荀子的思想体系中应该不属于“恶”的范畴;第三例,“情”与“文”对,其“情”的本质当为质实、诚实、情实,指的是悼亡之哀情;第四例,把“情”之“不贰”视之为“情之至”的关键;第五例,更是把“类”与“情”相提并论,因而把“情”视为种属的特征,说到底是“人”的基本特征。 第三类,为“真诚”、“诚信”义的“情”字,在《荀子》一书中,(至少)凡7见: 1,体恭敬而心忠信,术礼义而情爱人;横行天下,虽困四夷,人莫不贵。(《修身》) 2,长短不饰,以情自竭,若是则可谓直士矣。(《不苟》) 3,其敬一也,其情二也。(《臣道》) 4,下不欺上,皆以情言,明若日。(《成相》) 5,夫玉者,……瑕适并见,情也。(《法行》) 6,君者,治辨之主也,文理之原也,情貌之尽也,相率而致隆之,不亦可乎?(《礼论》) 7,君,曲备之者也,三年毕乎哉!得之则治,失之则乱,文之至也。得之则安,失之则危,情之至也。(《礼论》) 第一例中的“情”,肯定是“真诚”、“诚信”义,但是,“术礼义”与“情爱人”相对并举,则此“情”此“爱”均由礼义发出,与《性自命出》之“性自命出,命自天降”,由性而生的“情”大相径庭。《性自命出》之“情”是由天而降之性显发之情,从人的主体性中表现出来的诚信善质,而荀子的这个“情爱人”的“情”字,则是长期“师云而云”、“礼然而然”,“情安礼”而化性起伪之后的“情”,是人通过“强学之靡”,由外而作者。第二例,以,介词,表凭借,故此言“自竭”以主体之“情”(诚)。这个“情”字,前面有“长短不饰”,后面有“直士”,都是对“情”字内涵的进一步显明,指的是不假修饰,直率、真诚的态度。第四例“以情言”的语法结构与第二例相同,而且还有“下不欺上”与“明若日”双重修饰,因此,语义也完全一样,都是表示主体“真诚”、“诚信”的心态。第三例全文围绕“情”字的语境是“敬人之道”、“仁人之质”,故“忠信以为质,端悫以为统,礼义以为文,化类以为理”,因此,这个“情”字只能是与“忠信”、“端悫”相关的诚信、真诚义。第五例言“瑕适并见”之“玉”的德性,是歌颂、赞美的对象,更是离不开真诚、无伪的本质。第六、第七例中的“情”字,讲的是与“貌”相对而举的主体心态,是“真诚”、淳厚的心理状态。荀子这七个“情”字的运用,与《性自命出》中的“凡人情为可悦也”之“情”在字面上的意义相近,但正如笔者在分析第一例时所指出的那样,荀子的这个“情”字,毕竟与《性自命出》的“情”字来历不同,这是我们应该十分小心的地方。 然而,《荀子》一书中的“情”字,绝大多数是在“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正名》)的逻辑系统中被使用的,因此,其语义与《性自命出》之褒义的“情”字完全相反,往往是贬义的: 1,故人之情,口好味,而臭味莫美焉;耳好声,而声乐莫大焉。(《王霸》) 2,夫人之情,目欲綦色,耳欲綦声,口欲綦味,鼻欲綦臭,心欲綦佚。——此五綦者,人情之所必不免也。(《王霸》) 3,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礼论》) 4,苟情说之为乐,若者必灭。故人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矣。(《礼论》) 5,不富无以养民情,不教无以理民性。(《性恶》) 很明显,这里的“情”,是可以激发起无穷欲望的贪欲之“情”,它系之于目、耳、口、鼻、心,纵欲于色、声、味、臭、佚,丧德败性,必由是而危也。故“一之于礼义,则两得之矣;一之于情性,则两丧之”,简直成了不可不小心设防的洪水猛兽。不过这一类“情”字又可以划分为两类,第一种是与“性”相离很近的,在《荀子》中有时干脆用为“情性”(凡18见),或为“性情”(凡2见): 1,人之情性也虽桀跖,岂有肯为其所恶,贼其所好者哉!(《王制》) 2,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性恶》) 3,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 4,今人之性恶,必将待师法然后正,得礼义然后治,今人无师法,则偏险而不正;无礼义,则悖乱而不治,古者圣王以人性恶,以为偏险而不正,悖乱而不治,是以为之起礼义,制法度,以矫饰人之情性而正之,以扰化人之情性而导之也,始皆出于治,合于道者也。今人之化师法,积文学,道礼义者为君子;纵性情,安恣孳,而违礼义者为小人。(《性恶》) 另一类,是与“欲”字纠结在一起的: 1,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荣辱》) 2,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荣辱》) 3,夫贵为天子,富有天下,名为圣王,兼制人,人莫得而制也,是人情之所同欲也,而王者兼而有是者也。重色而衣之,重味而食之,重财物而制之,合天下而君之,饮食甚厚,声乐甚大,台谢甚高,园囿甚广,臣使诸侯,一天下,是又人情之所同欲也,而天子之礼制如是者也。(《王霸》) 4,人之情,欲而已。(《正名》) 5,欲养其欲而纵其情,欲养其性而危其形,欲养其乐而攻其心,欲养其名而乱其行,如此者,虽封侯称君,其与夫盗无以异。(《正名》) 与“性”字结合紧密,这正是人之“情”之所以为“情”者。笔者的意思是说,荀子“性情”与“情性”一词出现的频率大增,说明荀子性情思想中的“性”与“情”,由于时代的迁移,其内涵已经发生了较大的变化。以“欲”释情,直接将“情”界定为“欲而已”,把情视为“危形”、“乱行”的洪水猛兽,这似乎是那个时代人欲横流的写真。但其在客观山,为法家理论在中国的推行起到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值得注意的是,在荀子的笔下,“情”也并不是与一般的情绪表现处于同一个层面之上的: 故情貌之变足以别吉凶,明贵贱亲疏之节,期止矣,外是,奸也,虽难,君子贱之。故量食而食之,量要而带之。相高以毁瘠,是奸人之道也,非礼义之文也,非孝子之情也,将以有为者也。故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颜色者也。歌谣、謷笑,哭泣谛号,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声音者也。刍豢、稻梁、酒醴,餰鬻、鱼肉、菽藿、酒浆,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食饮者也。卑絻、黼黻、文织,资麤、衰绖、菲繐、菅屦,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衣服者也。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是吉凶忧愉之情发于居处者也。两情者,人生固有端焉。若夫断之继之,博之浅之,益之损之,类之尽之,盛之美之,使本末终始莫不顺比,足以为万世则,则是礼也,非顺孰修为之君子莫之能知也。(《礼论》) 这一段文字,较为全面地交代了“情”,在各种情绪活动的交接出纳过程中的地位。这段文章,首先给了“情”一个与“貌”相对立的位置,情为体,貌为用;情为本,貌为末。因为它是属于“性”的。“说豫、娩泽,忧戚、萃恶”,是“吉凶忧愉之情”发出的“颜色”,而“情”本身并不是颜色。“歌谣、謷笑、哭泣、谛号”,是“吉凶忧愉之情”发出的“声音”,而“情”本身并不是声音。“刍豢、稻梁、酒醴,餰鬻、鱼肉、菽藿、酒浆”,“卑絻、黼黻、文织,资麤、衰绖、菲繐、菅屦”,“疏房、檖貌、越席、床笫、几筵,属茨、倚庐、席薪、枕块”,是在“吉凶忧愉之情”之“情”的驱动之下,发出的对“食饮、衣服、居处”的喜爱,而“情”本身并不是喜爱。 所以,“情”与“性”相提并论,是在人的根源处说“情”。由此可见,荀子的“情”,相对于各种具体的情绪表现方式来讲,仍然具有主体的内在涵持性。可是荀子笔下的“性”与“情”,在很多情况下,实际上就是人的生理之“欲”,“性”、“情”、“欲”是三位一体的,这就必然导致“性恶论”。 二、 性·情·欲的互动 荀子说:“天职既立,天功既成,形具而神生,好恶喜怒哀乐臧焉,夫是之谓天情。”(《天论》)“天情”的产生必须是在“天职既立,天功既成”的基础上才有可能的,这说明了荀子的性情思想并没有脱离孔、孟“天生人成”(co-creator)的总框架。荀子自己的话,说得最为清楚:“礼有三本:天地者,生之本也;先祖者,类之本也;君师者,治之本也。 无天地,恶生?无先祖,恶出?无君师,恶治?三者偏亡,焉无安人。故礼,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而隆君师。是礼之三本也。”(《礼论》)“天职既立,天功既成”,是成立于人以及人之性情诞生之前,而“礼”之“上事天,下事地,尊先祖”,却是修造于天生之后。准此,我们如果要完全排除荀子性情思想中的超越性、形上性,[②] 恐怕是不那么容易的。“天情”之谓,就是承认人之“情”的天赋性。荀子性情思想的一个重要特征,就在于它不是“绝情”主义者,是反对寡欲的: 空石之中有人焉,其名曰觙。其为人也,善射以好思。耳目之欲接,则败其思;蚊虻之声闻,则挫其精。是以辟耳目之欲,而远蚊虻之声,闲居静思,则通。思仁若是,可谓微乎?孟子恶败而出妻,可谓能自强矣,未及思也。有子恶卧而焠掌,可谓能自忍矣,未及好也。辟耳目之欲,而远蚊虻之声,可谓危矣,未可谓微也。夫微者,至人也。至人也,何强?何忍?何危?故浊明外景,清明内景,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夫何强?何忍?何危?故仁者之行道也,无为也;圣人之行道也,无强也。仁者之思也,恭;圣者之思也,乐。此治心之道也。”(《解蔽》) 其中的“觙”,朱骏声《说文通训定声·临部》云:“即伋字也。”可能指的是子思。“角”,《说文》曰:“角,兽角也。象形,角与刀鱼相似。”所以荀子是在骂子思“僻违而无类 ,幽隐而无说,闭约而无解”,(《非十二子》)有似空石洞中之兽。讽刺的正是脱离社会生活、追求清心寡欲的子思与孟子。荀子的理想“圣人纵其欲,兼其情,而制焉者理矣”,就是对孔子“七十而从心所欲,不踰矩”的回归。(《为政》) 荀子曰:“凡语治而待去欲者,无以道欲而困于有欲者也。凡语治而待寡欲者,无以节欲而困于多欲者也。有欲无欲,异类也,生死也,非治乱也。欲之多寡,异类也,情之数也,非治乱也。欲不待可得,而求者从所可。欲不待可得,所受乎天也;求者从所可,受乎心也。所受乎天之一欲,制于所受乎心之多,固难类所受乎天也。人之所欲,生甚矣,人之所恶,死甚矣;然而人有从生成死者,非不欲生而欲死也,不可以生而可以死也。故欲过之而动不及,心止之也。心之所可中理,则欲虽多,奚伤于治!欲不及而动过之,心使之也。心之所可失理,则欲虽寡,奚止于乱!故治乱在于心之所可,亡于情之所欲。不求之其所在,而求之其所亡,虽曰我得之,失之矣。”(《正名》)在下文,笔者马上就会谈到,荀子的性、情、欲实际上是三位一体的,所以这段话也可以视作对性情的论述。从荀子整个的文本来把握,我们会发现,荀子的这段话是相对于道家、宋子、子思、孟子而发的。荀子认为,欲(情性)者,所受乎天,只要有生命就难免有七情六欲,如果把人性的修养、治理国家的希望完全寄托在寡欲之上,就是根本错误的,因为它否定了人之所以为人的基本特征,是不现实的。治理国家的根本,在人“心”而不在人“欲”,因为“人有从生成死者”,“心使之也”,所以必然的结论是,通过对心灵的礼义教化,达到礼义性的人性境界,才是治乱之道。荀子以“欲”释情,实际上并非片面的否定情,他已经看到了“情之欲”在社会发展中的推动作用,这不能不说是一种巨大的进步。从中国哲学史的整个发展逻辑来讲,毫无疑问,这也是人的地位得到了进一步提升的表现。 在荀子的性情生成论中,“形具而神生”的命题,是非常理性,十分珍贵的,深刻地说明了性情、知性与生理的关系,是较为合理的朴素性猜想。[③] 它不仅说明了天在生成人的“性、情、欲、心”等各个相关要素时的过程,而且更为重要的是,把“性、情、欲、心”的生成安置在“形具”之后,这就为血气心知的进出交接,特别是“性恶论”的出现,打下了生理上、心理上和逻辑上的基础。 荀子性情思想的最大创新在于,把性情与“伪”、“知”、“能”等知性方面的范畴结合起来相比较而言,“对心言性”,[④] 从而使我们可以在性情交接出纳的运动之中,来把握性与情何以提升、改造: 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情然而心为之择谓之虑。心虑而能为之动谓之伪。虑积焉、能习焉而后成谓之伪。正利而为谓之事。正义而为谓之行。所以知之在人者谓之知;知有所合谓之智。智所以能之在人者谓之能。能有所合谓之能。(《正名》) 与“伪”、“知”(智)、“能”的定义是从两个层面上来界定的一样,在这里,“性”的定义也有两个层面:“生之所以然者谓之性”,完全是告子“生之谓性”的语气,“本始材朴”,(《礼论》)纯任天然,是其最大的特点。故荀子曰:“凡性者,天之就也,不可学,不可事。”(《正名》)是人的天然本质、属性;“性之和所生,精合感应,不事而自然谓之性”是指天然之性在与外物交接之时所表现出来的性状。杨倞注曰:“精合,谓若耳目之精灵与见闻之物合也。感应,谓外物感心而来应也”,“和,阴阳冲和气也。事,任使也。言人之性,和气所生,精合感应,不使而自然。言其天性如此也。”[⑤] 可见,荀子极为重视人性的动态功能,重视性的知性特征在性之所以为性的运作过程中,所发挥的至关重要的作用。 荀子曰:“性之好、恶、喜、怒、哀、乐谓之情。”(《正名》)。与郭店楚简以气论性、孟子心性才情相与为一不同,荀子的这个判断直接用“情”来界定“性”,简而言之,性,就是情。只不过情是性的外在表现形式,从生命、生理的角度上来讲,性的内容是情(情者,性之质也)的各种质料构成的,而情的内容,在荀子看来,已经属于社会伦理的范围。其“好、恶、喜、怒、哀、乐”实际上属于心理、情绪之表达过程中的三个层次,其内涵并不是完全相等的。“好恶”,孔子曰:“唯仁者能好人,能恶人。”(《里仁》)所以,好恶,在先秦思想家的笔下,本来是一对由“仁”激发出来的伦理化、道德化的价值观名词,它涉及到人的主体修养与道德观。喜怒,是好恶之情在人之情绪上的表达;故荀子曰:“民有好恶之情,而无喜怒之应则乱。”(《乐论》)好恶比喜怒明显要深刻一层。喜怒之进一步的显露,就出现了哀乐。在《性自命出》(涵化了《礼记·檀弓下》的相关思想与语句)中,有“喜斯陶,陶斯奋,奋斯咏,咏斯摇,摇斯舞。舞,喜之终也。愠斯忧,忧斯戚,戚斯叹,叹斯辟,辟斯踊。踊,愠之终也”的记载,情绪的表达,最终都会形诸舞咏,手之舞之,足之蹈之,此之谓哀乐之极也,人之常情也。荀子的这个关于性与情的判断,实际上是在说,性之情是一个由内而外逐层显发的过程。但是有两点值得注意:其一,情属于性,是人的内在之质;其二,情,并不能绝对、完全地与“好、恶、喜、怒、哀、乐”划等号,这个“情”的内涵与外延大于后者。 因此,在荀子的笔下,性与情二者,结合得最紧,荀子说:“今人之性,饥而欲饱,寒而欲煖,劳而欲休,此人之情性也。”(《性恶》)情与性往往相提并论,合而言之,或谓性情,或谓情性,这说明了荀子对性与情的界定,是相辅相成,彼此发明的。 荀子亦云:“说、故、喜、怒、哀、乐、爱、恶、欲以心异。心有征知。”(《正名》)王先谦曰:“说者,心诚悦之。故者,作而致其情也。”故“心有征知”之谓,“言心能召万物而知之。” [⑥] 所以,“心”是可以鉴别万物、治理五官、控制情欲的,因为“心居中虚,以治五官,夫是之谓天君”,(《天论》)“心也者,道之工宰也”。(《正名》)因此荀子特别重视“心”的认知作用,他在强调,以后天的礼义修习,以心灵的教化认知,形成道德理性的“礼法”,并以此来调节“性之好、恶、喜、怒、哀、乐”。所以,荀子的性情思想实际上是通过“治气养心之术”来达到调节性情的目的的。“君子大心则敬天而道,小心则畏义而节”,(《不苟》)此之谓也。 但是,荀子却更加重视情。情字在《荀子》中凡119见,它是圣王、君师耕耘礼义的田地:“夫礼义文理之所以养情也。”(《礼论》)荀子继承了《礼记·礼运》“故圣人之所以治人七情,修十义,讲信修睦,尚辞让,去争夺,舍礼何以治之”的思想,把“七情”当成了“礼义文理”直接锤炼的目标和对象,因此,《荀子》中的情,始终与礼彼此胶着、彼此渗透在一起:“文理繁,情用省,是礼之隆也。文理省,情用繁,是礼之杀也。”(《礼论》)其目的就是要以礼化情,礼然而然,情安于礼,追求的是礼义化的人生,礼义化的性情。 荀子又曰:“性者,天之就也;情者,性之质也;欲者,情之应也。”(《正名》)性,是天生而成的。质者,材质也,填充料。故杨倞曰:“情者,性之质体;欲又情之所应。”性显而为情,情显而为欲。性、情、欲三位一体,表现方式不一样,显发的层面不一样,范畴规定的角度不一样,但其实质是浑而为一的。故荀子曰:“人之情,食欲有刍豢,衣欲有文绣,行欲有舆马,又欲夫余财蓄积之富也;然而穷年累世不知不足,是人之情也。”(《荣辱》)在这样的情况下,“生而有好利焉,顺是,故争夺生而辞让亡焉;生而有疾恶焉,顺是,故残贼生而忠信亡焉;生而有耳目之欲,有好声色焉,顺是,故淫乱生而礼义文理亡焉。然则从人之性,顺人之情,必出于犯分乱理,而归于暴。”(《性恶》)由此荀子得出了在他看来是天经地义的结论:“人之性恶,其善者伪也。”(《性恶》) 荀子的性情思想立足于人的生理和相应的社会化管理体系之上,因而与思孟相比,有不同的理路;但是,群雄并起、礼崩乐坏、战乱连年的时代给广大的劳动人民带来了深重的灾难,在性情世界里也引起了巨大的变化,“一天下”的呼声所导致的社会民心的转变,已经在荀子的性情思想中引起了深远的反响。但是,荀子以“欲”论情,以“礼”则情而近于“法”,这是脱离先秦儒家传统思想的轨范的,他并没有真正继承孔孟人学思想传统,这为秦始皇在中国的暴政统治,乃至几千年的专制集权制度奏响了理论的先声。 -------------------------------------------------------------------------------- [①] 见《中国哲学史》(季刊),2001年第三期,第55—63页。 [②] 徐复观先生论荀子人性论的标题就是《荀子经验主义的人性论》,并且指出:“欲了解荀子的思想须先了解其经验的性格。即是他一切的论据,皆立足于感官所能经验得到的范围之内。为感官经验所不及的,便不寄与以信任。”(见氏著:《中国人性论史》,第224页)杨儒宾先生也说:“荀子固然也讲到‘神’、‘化’之境界,但在荀子的语汇体系中,这样的字眼并不代表神秘或超越的意涵,它只是描述经验性的完美状态。”(见氏著:《儒家身体观》,台湾中央研究院中国文哲研究所筹备处1999年版,第69页。) [③] 据2003年3月9日英国《星期日泰晤士报》报道,DNA双螺旋结构的发现者之一、1962年诺贝尔医学奖获得者佛朗西斯·克里克最近在医学杂志《自然神经学》上发表论文,称他和他的研究小组通过大量实验已经发现了人类的“灵魂细胞”,克里克称,人的灵魂或意识根本不是先天就有的,而是由人体大脑中的一小组神经元细胞产生和控制的。多年来,佛朗西斯·克里克一直致力于研究意识的产生,尤其致力于反驳灵魂存在学说。克里克在医学杂志上写道:“这是我们第一次在哲学、心理学和神经学等领域将神经细胞和意识产生完美地联系在一起。研究显示,这组神经元细胞位于大脑皮层后部到前沿的一小块地区。”美国加利福尼亚理工学院的神经学教授克里斯托夫·科克与克里克一道从事最近的研究,他对记者说:“我们的研究证明,人类的意识的确是由大脑中的生物化学反应产生的。”佛朗西斯·克里克现在已经86岁高龄,此前他曾经出版过一部500多业的科学巨著《惊人的假说——灵魂的科学探索》,引起西方科学界的轰动。 [④] 唐君毅著:《中国哲学原论·原性篇》,新亚书院研究所1974年版,第33页。 [⑤] 王先谦撰:《荀子集释·正名篇》,中华书局1988年版,第412页。 [⑥] 王先谦撰:《荀子集释》(下),第417页。王氏曰:“征,召也。”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