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何文化传统中的道德原则,都需要有个逻辑起点或逻辑前提,也可以把它叫做本根或立足点,这样才能建构起观念体系,叫人心悦诚服。例如西方基督教伦理道德以上帝为本根基础,一切的善都来自上帝。也有以“真理”作为逻辑起点的,将“善”建立在“真理”基础之上,使应然与实然合二而一,合目的性与合规律性殊途同归。又或者以物质之“利”作为前提,如墨家以“利”来论“善”,以“交相利”或群体的“利”作为道德的基础。 但上述这些逻辑起点在理论上或实践上也都有其局限和不足,或者不甚符合中国文化的基本精神。以上帝或其他宗教的至上神作为道德之源头或立足点,不符合从先秦儒家以来占中国文化主导地位的儒家理性主义传统。虽然远古中国人也有“上帝”(“上帝”一词在商周文献中很常见),后代中国境内各种流行的宗教也各有其至上神,但自从孔子和儒家产生之后,中国的“上帝”即走向半死不活状态,社会上对“上帝”之类的信仰,大致不外乎君子们心中有数的“神道设教”,或普通民众心中无数的半信半疑。所以不论是中国的“上帝”或外国的上帝还是其他宗教,皆不大可能成为中国人普遍接受的道德立足点。更何况西方也早就有人宣告过“上帝死了”(比中国的“上帝”晚死了两千多年)。以“真”作为“善”源头的问题在于,如果说“真”必然就会是“善”,那么“善”与“真”的区别又是什么呢?还要另外弄出个“善”来干什么呢?同时西方传统哲学意义上的形而上学的“真理”观在中国文化中本来也没有深厚的基础,中国文化精神的主流是认“事实”而不认“真理”。何况西方后现代的思想家又宣告“真理也死了”。“真理”自身难保,作为道德之“善”的根基当然也就不太靠得住。至于以物质之“利”为本根的道德学说,则难免使道德过于世俗化,且易于为禽贪者所利用。如以符合群体的“利”为善,则这个群体的范围怎么界定?黑社会小群体内部“盗亦有道”,小集体里的人为了集体利益集体腐败,为了本国人民的利益不管其他人民的利益,为了当代人的整体利益不管子孙后代的利益,等等,都可以据此合理化而称为道德的。其他如以抽象的“理性”、“善良意志”等等作为本根基础,大多也不外乎是一种虚设的逻辑前提,或所谓“本体论的承诺”而已。 而儒家却指认血缘亲情为本根基础,这的确与众不同,很有特色。亲情之爱这个东西,是个人可以切切实实体味得到的,它不需勉强、不学而能、不思而得。它是一个当下呈现的“存在”,每个人只要诚心体悟,就会发现它“是”,它“在”!当父母与子女在一起的时候,当眼见孺子将入井的时候,那一刹那间这东西就自然而然呈现了出来,不需勉强,不必深思熟虑。所以“亲情”作为儒家伦理道德的起点,就不只是个抽象的、假设的逻辑起点,不只是个不着边际的所谓“本体论的承诺”,而是人心可以感受到的一个实然的存在!它是“真”的也是“善”的,真和善在这一起点上如此统一而清晰地呈现于各人的心中。以这个人们可以切身感受到的实在为本根,儒家告诉人们:人与人之间最基本的亲情是天然不可断的,人与人不是疏离隔绝的,而是相互联系、相互依存的。因而对他人的生命感同身受,将心比心,以恻隐仁慈忠恕之心待人,乃是基本的道德,是一切道德的基础。进而由“亲亲”而“仁民”,由“仁民”而“爱物”,建构起儒家伦理道德的整套体系。 总的来说,儒家以亲情作为其伦理道德的逻辑起点或本根基础,在道德哲学上来讲是很有特色也很有价值的,而儒家思想中所包含的辩证法因素及其在具体道德实践场景下“仁”“义”原则的辩证取舍和综合应用,也使之不会必然地导致“腐败”。从参与讨论的诸位先生的文章看,大家显然都没有要全面否定儒家伦理道德的价值的意思。但如果一定要彻底否定血缘亲情这个本根基础,则难免不触及儒家伦理道德赖以建构起来的命根子。愚意以为这个命根子还是不能割的,故略陈鄙见,以就教于方家。 注释: [①] 有关这一问题的系列讨论文章,详见“Confucius2000 网站专栏:情感与正义·伦理与法律” .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qgyzy/index.htm。 参考文献: [1] “Confucius2000 网站专栏:情感与正义·伦理与法律” [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 qgyzy/index.htm,(2004-5-9) [2] 陈澔.礼记集说[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3] 许维遹.韩诗外传集释[M].北京:中华书局.1980 [4] 刘清平:“事亲为大”不是“腐败”?抑或不是“血亲情理”?——评龚建平关于儒家“仁爱”精神“有根”的论点[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qgyzy/qqwdbsfbyhbsxqqlpgjp.htm(2003-8-18) [5] 刘清平:再论孔孟儒学滋生腐败的负面效应——兼答郭齐勇、杨泽波、丁为祥诸先生(下)[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zlkmrxzsfbdfmxyjdgyd02.htm(2003-6-20) [6] 丁为祥. 传统:具体而又普遍——论典籍诠释的方法,兼与刘清平、穆南珂先生商榷[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 /scholar/ctjteypbjylqbmnkxssq.htm(2003-2-25) [7] 杨伯峻.春秋左传注[M].北京:中华书局.1981. [8] 杨伯峻.孟子译注[M]. 北京:中华书局.1981. [9] 陈士珂.孔子家语疏正[M].上海:上海书店.1987. [10] 丁为祥.再谈普遍(经)与具体(权)的关系——答刘清平先生[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 scholar/qgyzy/ztpbyjtdgxdlqp.htm(2003-6-28) [11] 刘清平.美德还是腐败?——析《孟子》中有关舜的两个案例[J].哲学研究.2002(2). [12] 杨泽波. 《孟子》的误读——与《美德还是腐败》一文商榷[J]. 江海学刊.2003(2). [13] 郭齐勇. 有关儒学的自觉自识——兼评对儒学的误会与非议[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 scholar/ygrxdzjzsjpdrxdwhyfy.htm.(2003-2-10) [14] 龚建平:“亲亲为大”是“腐败”?抑或“血亲伦理”?——评刘清平关于儒家“仁爱”精神“无根”的论点[OL]. http://www.confucius2000.com/scholar/qgyzy/qqwdsfbyhxqllplqp.htm(2003-8-11)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