孝道。自古以来都是中国传统道德中最重要和最基本的伦理道德规范。孝之品质也是传统优秀人格的重要组成部分。关爱型校园建设。要求“培养学生敬重生命、关爱他人、关心团队的人文素养和美德”。衣俊卿教授指出建设关爱型校园“是培养学生尊重生命、关爱他人、关心团队的人文素养和美德,实现人与人的和谐统一.使思想政治教育更加具体化和人性化的重要载体”,并且指出“爱是一种人生和社会不可或缺的伟大力量,越是在世俗化的社会条件下,越是要重视关爱、感恩、善良等传统美德,要坚信大爱无疆、善行天下”。《论语》中充满了爱的思想,而“孝”这一人类最本真的爱,在《论语》中更是多有记载。孔子认为:“君子笃于亲,则民兴于仁。”(《论语·泰伯》)并且把学生孝顺父母、尊敬兄长的德行放在了学业之前,要求“弟子人则孝,出则悌”(《论语·学而》)。 通过研读《论语》,可以发现孔子的孝道伦理思想根植于日常生活,具有强烈的生命意识。恰恰体现了对个体生命的尊重和个体主体性的尊重。由此观之,孝道伦理思想不但与当今大学生张扬个性、凸显个体主体性并不冲突,而且是个体主体性完善的必要部分。是构建和谐的人伦关系和关爱型校园的重要因素。 一、孝之生命意识根源 从《论语》中我们可以看到,在孔子那里,孝源自于对生命的敬重和对时间的敬畏。源自于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出生与死亡构成了个体生命的两个端点。现世生存(生命之过程)构成了个体生命的线段,而父母与子女是两截生命线段的交集。生命线段在历史长河中原本就是十分短的,而这一段交集又是短而又短的。孔予清晰地看到了个体生命的有限性,提出了“未知生,焉知死”的现世生存法则;孔子深刻的感受到了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真切的体悟到了生命消逝的痛楚,提出了“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的事亲态度。 (一)对生命的敬重。孔子尊重自然万物的生命。“子钓而不纲,弋不射宿”(《论语·述而)),只用一个钩的绳竿而不用多钩的绳竿,更不用渔网去大量地捕鱼,也绝不会射杀归巢之鸟,绝不轻易伤害太多性命,或妨碍动物的成长。孔子更敬重人的生命。《论语-乡党》篇中所记载的孔子马厩失火,是孔子对人生命的敬重最直观的体现。“厩焚。子退朝,日:‘伤人乎?’不问马。”孔子关心人胜过财产,在他眼里,马或者马厩,作为财产来说都无法与人的生命相提并论。 对生命的敬重.还体现在对自己和父母身体、生命的爱惜。孔子认为维持自己的健康,保全自己的性命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虽然作为个体的人来自于偶然,然而作为类存在的人却不能随意处理自己的身体和生命。盂武伯曾向孔子问什么是孝,孔子告诉他:“父母唯其疾之忧。”(《论语-为政》)这就是说,孝,一方面,对于父母来说是唯恐子女生病;另一方面,对于子女来说就是只让父母仅仅为自己的身体而担忧。仅让父母为自己是否健康而担忧,而不要让父母在其他方面操心。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最简单的孝了。孔子认为常常记起父母的年龄,亦是一种自然而又基本的孝。对父母的担忧,既是一种自然而然的养亲之情,又是一种对生命的深刻关切。《孔子·里仁》记载道:“父母之年,不可不知也。一则以喜,一则以惧。”这就是说,孝,一方面,要常常将父母的年龄记在心中;另一方面,知道了父母的年龄,就有一种又喜又忧的情感:为父母添了年岁、高寿而高兴;又为父母年龄增长、临近生命之大限而感到恐惧,忧虑不能与父母相处的更久,尽孝的时间越来越少。这在孔子看来。或许就是一种予死于生、而依然无法逃避生命之终结,对生命之敬重的真情流露。 (二)对时间的感慨。孔子,深刻的感受到根源于个体生命有限性的紧迫感,发出了“逝者如斯夫,不舍昼夜”的感慨。孔子站在河边,望着滔滔流水,感叹道:“消逝的时光如河水一样呀!日夜不停地流去!”(《论语·子罕》)从这我们看得出孔子对时间无情流逝的一种慨叹。时间的流逝无法改变,正如东去的流水连绵不断;生命的逝去也是无法改变,正如日夜交替之不可改变。 时间在人类个体生命上体现为年龄,犹如在树木上体现为年轮。年龄,在孔子看来,绝不是一个机械的数字概念。也绝不是一种抽象的逻辑概念。而是一种载有人生感慨记录的年轮。有时他说自己“发愤忘食,乐以忘忧,不知老之将至”(《论语·述而》),有时又感慨“吾老矣,不能用也”(《论语·微子》)。出于对生命意识的觉知,对时间飞逝的敬畏,对人类历史的崇敬,孔子对老者十分敬重。他参加乡人饮酒聚会的场合——“乡人饮酒”,离席之际,总是“杖者出,斯出矣”(《论语·乡党》)。等到年长于自己的人都走了出去.才离开。 生命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只有一次的,时间对任何一个人来说都是有限的。但是人类自我的繁衍生息,消解了生命的一次性和时问的有限性。时间在这里通过人类的历史而具有了积淀人类情感的意义;而在这延续不断的情感积淀中.生命被赋予以新的认识,个体被赋予以责任感和历史感。孝的思想也在这其中得以生发、扩充和传承。 (三)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的孝思想深人质朴的现实生活,深人人性最基本的心理情感和质朴敦厚的生活情感。从普通的时间、年龄、生老、病死却道出了实实在在的子女对父母的感情。在孔子看来,孝是人的内在要求,不只是一种规范,而是一种天生的事亲反哺之情,是自然而然的、天经地义的、由衷而发的感情。父母对年幼的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孩子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孝养双亲。《孔子·阳货》篇记载,宰我向孔子提出了对“三年之期”的质疑,认为三年守丧期间不兴礼乐,礼乐必坏:三年不事耕作,民必无所生;自然界以一年为循环之期,守丧一年也就可以了。孔子不跟宰我讨论这些外在的东西,把问题的焦点直指人心,问宰我只守丧一年是否心安。在孔子看来,礼只是心中感受的外在表现,三年才能心安:“子生三年,然后免于父母之怀。夫三年之丧,天下通丧也。”解释说小孩子要在父母怀中待满三年才能完全离开,替父母守孝三年,才是合于感情、合于自然之道的。在这里我们可以看到,孔子洞察了人的本性,对父母的情感是源自父母对自己的情感,心安源自于对父母的那种真挚感情的充分流露。或许在孔子看来,三年之期也不能达到心安的状态.因为父母之怀岂是三年就能离开了? 从普通的回报之情,孔子将孝之思想简简单单、平平淡淡却娓娓道来。人人可以接受。如同一位邻家智慧的老者与自己的交谈。朴实却一点儿一点儿的引起内心的激荡与自我的反思。 二、孝之对生命的敬养 (一)孝之有所养。孔子认为孝首先要有所养,要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子女要尽自己最大的努力使父母衣食无忧。《论语·为政》子游问孝一段“今之孝者,是谓能养”以及子夏问孝一段“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都体现了这一思想。孔子讲的孝道,首先就是一种最普通的“乌鸦反哺”回报之情。父母对孩子精心照料、付出了慈爱,辛苦把子女养大;孩子成人后回过头来照顾年老后的父母。保障父母物质生活的需要,孝养双亲,使其安度晚年。 (二)孝之敬其心。孔子认为,除了要对父母尽各种赡养的义务.保证父母物质需要的供奉外.更重要的是对父母要有诚敬之心,要有毕恭毕敬之神态,和颜悦色之态度。《论语·为政》记载:“子夏问孝。子日:‘色难。有事,弟子服其劳;有酒食,先生馔,曾是以为孝乎?”’子夏来问孝,孔子说,有事的时候要替父母办好,有好吃的要拿给父母享用。但这不一定就是孝。因为还有一个态度问题:“色难。”即只有对父母经常保持和颜悦色,怀有敬爱之心才是真正的“孝”,而这是最难做到的。只养不敬,孔子认为与禽兽无别,不能称之为孝。子日:“今之孝者,是谓能养。至于犬马,皆能有养;不敬,何以别乎?”(《论语·为政》)明确提出,只有对父母怀有孝敬之情,物质上的供养才能真正与饲养动物区别开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