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土家族是一个有着悠久历史的民族,其文化与汉文化有着密切的联系。元代在其地设土司制度后,学校教育随之兴起,明代有了较为完备的发展。清雍正初年改土归流后,土家族社会有了进一步发展,教育也达到更高的水平。这些对汉文化的发展亦是一个推进。 主要分布在今天湘、鄂、川、黔和重庆等四省一市交壤地区的土家族,是个有着悠久文化和教育传统的农耕民族。据1990年全国第四次人口普查统计,当时土家族人口已达5704223人,是中国少数民族按人口数序排列的第7位。在中华民族大家庭中,土家族悠久的文化教育不仅内容丰富、形式独颖,而且还与源流长、博大深邃的汉文化有着密切的交融。土家族文化教育的传承演衍,既保持着对古代巴人巴文化勇锐刚劲遗风的继承和发扬,更不乏对凝持稳重的古代汉族封建礼仪文化的汲取和接纳,从而形成了土家族以汉字、汉文化和古代儒家学说为主的农耕文化教育。土家族的古代教育反过来又对汉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一定影响。本文仅摘土家族古代教育中的两个问题略陈管见,以企窥探特点鲜明的土家族古代教育之一斑。鉴于作者对土家族历史文化和古代教育缺乏深入的学习,对有关的史料掌握更是贫乏,拙文若有不当错谬之处,诚请大家赐正。 土家族的学校教育始于土司时期。 教育是随着人类的形成而出现的。最初的教育主要是上一代人对下一代进行生存本领和生活技能的传授。当人类发展到形成不同民族之时,教育又受制于不同地域上不同民族的生产生活方式,及其对物质生活资料的不同的攫取方法,从而随着不同民族所传授的生存本领和生活技能的内容及形式的不同,逐步出现了不断完善和日臻丰富的各民族的教育。各个民族的教育又和本民族不同时期的生产技术一起,构成社会第二生产力而推动着该民族的历史和文化发展。由此不难得知,每个民族教育的起源,应该是与本民族的源流有着紧密关系的。所以当我们探索土家族的古代教育之时,似乎还应涉及土家族的族源和民族的形成源流。 关于土家族的族源问题,目前学者们大体上有三种主要看法:第一种看法主张土家族是古代巴人的后裔;第二种看法认为土家族是由当地的原住民,与后来迁入的巴人、汉人等融合而成;第三种看法则提出土家族是由古代乌蛮的一支进入当地后,融合当地的原住民巴人形成的。还有一些其他的看法。不过,无论这三种主要看法的意见如何众说纷纭,他们共同的一致看法就是,都承认古代巴人和土家族之间有着直接的渊源关系,从而也向我们揭示了土家族古代教育发韧于古代巴人文化教育的某些基本痕迹。 殷墟甲骨文有关巴和巴方的记载,反映了早在夏商之际,活动在西南方有着蛇图腾崇拜的巴人先民的一些生活情景。《山海经·海内经》记:“西南有巴国。太吴生咸鸟,咸鸟生乘厘,乘厘生后照,后照是始为巴人”。《海内南经》又记载有“巴蛇食象”的传说。这些都反映垦殖在西南的巴人先民和古代华夏之间的渊源关系,同样也折射出巴人先民最初的教育,似乎应与华夏先民早期教育之间有着一定的联系。 从古代汉文记载可以看出,巴人先民已经具有一定的对下一代的教育方式。汉文典籍对巴人巴文化的记述,大多沿袭《山海经》的传说,较有影响的如汉代许慎《说文》所记:“巴,虫也。或曰:食象蛇”。唐人李吉甫《元和郡县志》根据蜀汉谯周《三巴记》,则认为阆、白二水曲折而流,形状似巴。正如人们在土家族族源和源流上有各种说法一样,我们目前对土家族最早的古代教育起源,及其具体的方式和相关内容,难以凭借零星的片言只语详加细考。但是,通过历代口耳相传的民间传说,结合有关的史料和文人记述加以分析,却可以明显地看出土家族古代的学校教育,乃是开始于封建中央政府在其地设立土司制度的时期。特别是《大明一统志》第六十二记,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朝廷下令:“诸土司皆立学校”,足以说明土家族的学校教育应该确立于明代。 据《土家族土司史录》(岳麓书社1991年12月版)所记,“土司”一词最早见于宋代。但是,土司作为中国历史上统一的多民族封建中央王朝辖治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地区所采用的“以土治土”的世袭土著长官之称,则出现于元代。上家族的土司时期开始于元代,所以土家族的学校教育也肇始于元代,日臻完备于明代,并在清代得到进一步发展。土司统治是土家族历史上的一个主要时期,也是土家族学校教育的重要发展阶段。这个时期由于中原地区的经济文化大量传入土家旋地区,汉文化和汉族传统的儒家教育与土家族的文化教育交流空前密切,土家族地区的书院、学宫纷纷建立,文人学子的著述、诗作不断出现。土家族进入了古代民族教育繁荣发展的阶段。 土司有文武之分。文职有土知府、土知州、土知县等,属吏部管辖;武职有宣慰使、宣抚使、安抚使等,属兵部管辖。除了政治上和军事对土家族的土司设官封爵之外,封建统治者同时还十分注重在士家族地区施行文治教化,以完善其民族统治政策。作为文治教化措施的一项重要内容,就是大力设置学校,推行汉文化和儒家的封建礼仪思想,利用封建伦理纲常来笼络麻痹土家族人民的思想。 元代大德年间(1293一1307年),封建中央王朝已经在土家族地区的施州、建始等地设立学宫,招收土家族子弟入学就读,这应该是大家族古代教育史上较早出现的学校。明代土家族地区学校教育发展迅速,特别是《大明一统志》卷六十二所载,明太祖洪武二十八年(1395年),朝廷下令:“诸土司皆立学校”。土家族地区的学校发展,更是获得了大好的机会。洪武三十二年,也就是惠文帝建文元年(l399年),土家族地区的巴东、长阳等县都设立了县学。这就反映了明代初期土家族地区学校教育迅速发展之一斑。 明成祖即位后,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得到了较快的发展。永乐二年(1404年),在酉阳设州学;六年,又设酉阳宣慰司学,督促土司,土官子弟勤奋学习汉文化和儒家学说。《明史·保靖宣慰司传》记,孝宗弘治十年(1497年)下诏:“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惭染风化,不入学者,不准承袭。”《明史·湖广土司传》也载,弘治十六年(1503年)朝廷因巡抚阎仲字等上奏,土家族地区保靖土司争袭夺地,下令:“以后土官应袭子弟,悉令入学,渐染风化,以格顽冥。如不入学者,不准承袭。”在明代封建统治者的大力推动下,土家族的土司、土官及其子弟纷纷到附近州县就读。尽管这时土家族地区的学校主要还是为了维护封建统治制度,使土司、土官和他们的子弟通过学习汉文化,接受儒家伦理思想的教育,渐染华夏封建礼仪风化,以巩固封建中央王朝在土家族地区的封建统治。但是在客观上却造就了一批有较高汉文化水平的土家族文人学子,提高了土家族的文化水平。 出于维护封建统治制度的需要,从有利于土家族土司、土官的“渐染风化”目的出发,清代大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也和中原地区一样颁发经籍,日讲“四书五经”。如《周易》、《尚书》、《诗经》、《春秋》、《三礼义疏》、《朱子全书》和《明史》、《通鉴纲目》、《资治通鉴》等经史典籍,以及《唐宋文醇》、《渊鉴古文》等,都被采用来作为生员的学习教材,可见土家族古代的学校教育,完全是以汉文化为背景的。 明清时期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不断发展,逐渐形成比较完备的教学体系。不仅如此,还在招生对象、培养目标和要求、对学生管理及奖惩等方面,都有了相当具体的规定和条令。例如,据鄂西土家族地区的《咸丰县志·建置》所载,清初顺治九年(1652年)规定的学规颇有典型意义,兹摘录如下: 题准刊立卧碑,置于明伦堂之左,晓示生员。朝廷建立学校,选取生员,负其丁粮,厚以廪膳。设院学官以教之,各衙门官以礼相待,全要养成贤才,以供朝廷之用。诸主皆当上报国恩,下立人品,所有教条,开列于后。 一、生员之家父母贤智者,子当受教;父母愚鲁、或有非为者,子既读书明理,当再三恳告,使父母不陷于危亡。 一、生员立志当学,为忠臣清官,书史所载忠清事迹,务须互相究讲,凡利国爱民之事,更宜淄留心。 一、生员居心忠厚正直,读书方有实用,出仕必作良吏;若心术邪刻,读书必无成就,为官必取祸患。行害人之事者往往自杀其身,常宜思省。 一、生员不可干求官长、交接势要,希图进身,若果心善德全,上天知之必加以福。 一、生员当爱身思性,凡有官司衙门,不可轻人,即有切己之事,只许家人代告;不许干预他 人词讼,他人亦不许牵连生员作证。 一、为学当尊敬先生,若讲说皆须诚心听受,如有未明,从容再问,勿妄行辨难。为师亦当尽 心教训,勿致怠惰。 一、军民一切利病,不许生员上书陈言,如有一言建白,以建制论黜革治罪。 一、生员不许纠党多人立盟结社、把持官府、武断乡曲,所作文工团字不许妄行刊刻,违者听提调官治罪。 同治《咸丰县志》进一步记述清代后期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道:“咸丰学校之建置,宜区分科举、学堂为两期。旧制学校以科举为目的。国家之设备者,为学宫、为书院、为宾兴、为义学。”宾兴原为华夏古代地方上宴待应举之土的一种制度,这里也作一种举贤选能的教育方式或教育设置。 事实上,及至改土归流以后,土家族地区的学校教育诚如《咸丰县志》所说的那样,“一切设备视彼上游州县,大略无殊。”这就反映了改土归流也在客观上,促使土家族地区学校教育迅速地缩小了与周邻州县及汉族地区的差别了。 清代雍正五年至十三废除了上司制度。土家族土司和土官的职权爵位都被废弃,收缴土司、土官的印信。同时又在土司的辖地上设置府、州、县,委派有任期的流官治理地方。在改土归流过程中,对于土家族的土司、土官采取了区别对待的政策。对于那些自请归流的土司、土官,朝廷仍委以官职,并准许其后代袭任职位。还将一部分土司及其家属调往江西、浙江、辽东、陕西、河南和武昌、汉阳等地,源、迁徒和崇拜,以及他们开山垦耕、狩猎出征的生活。 唐代在川东、鄂西等土家族地区流传的《竹枝词》与巴人歌舞《踏蹄》有着密切的关系。《竹枝词》被广泛使用在当时土家族的祭祀、巫卜和婚庆活动中,不仅对后来的土家族古代教育产生重大的影响,而且对唐代文学的发展也产生了一定的推动作用。唐代不少中原诗人,以他们在峡江一带的生话经历和亲身感受,模仿当地民间歌谣所作的《竹枝词》,丰富了博大多彩的汉文化宝库,令人耳目一新。 杜甫于大历元年(766年)迁居夔州(今四川奉节)时,作《奉寄李十五秘书文嶷二首》,其中就有:“巴女骑牛唱竹枝”句。白居易任忠州(今四川忠县)刺史时,也作有《竹枝词》四首。尤其是刘禹锡被贬官后来到建平(冶所在今四川巫山),目濡耳染“里中儿联歌竹枝”,感受到巴人古老独颖的寓教于歌舞的魅力,便按当地民间歌谣改作新词,写成《竹枝词》十一首,生动、细致地描绘当时三峡风光和土家族先民的生产、生活,以及教育后代的情景。《竹枝词》这一崭新的文学形式,遂盛行于时,推动和促进了汉文化的发展。 元明以来,土家族土司、土官和他们的子弟,纷纷到邻近的州县入学,乐于接受汉文化和儒家学说的教育。加之封建统治者在土家族地区大力设置书院、学宫,土家族中出现了一大批具有较高汉文化水平的文人学子。他们有的被选派到川东、鄂西等地为县令、主簿、教授等官职,有的则写诗著文,使土家族文人学子的著述络续不绝于世,成为明清以来繁荣昌盛的封建文化的组成部分。 最后简略一提,改土归流和科举考试对土家族古代教育产生的影响应当予以肯定。改土归流至辛亥革命期间是土家族文化教育的大发展时期,随着改土归流在土家族地区的深入发展,在政治、经济改革的基础上,土家族学校教育得到了空前的发展。清代封建统治者在土家族地区修孔庙举办州学、县学和学宫,同时广兴义学,富有大户豪族延请教师到家为子弟授学,有的地方家塾不惜重金聘请名师教授族中子弟。一时间,土家族地区呈现了“文治日兴,人知向学”的良好社会风气。 清代封建统治者在科举考试中采取了对土家族优惠的措施,实行“土三客一”政策,以多取土童、少取客童。这种政策的根本目的是想通过文治,达到有效地控制和统治土家族,但是它在客观上却造就了土家族文人学子与中原汉族地区读书人一样追求科举出仕的思想意识。例如,乾隆年间土家族地区永顺县应试者“不下六千余名”。来凤县“成名者,土童十之人九,客籍十或一二”。龙山县的土家族青年中,“力学能文,院试列庠序者居其半,且有诗书相传,数世不绝者”。 由此可见,土家族古代教育及其汉文化传承之一斑。 同样,它也可反映出土家族文化教育的兴盛,对汉文化的丰富和发展产生了积极而深远影响。这兴许就是我们学习和研究中国少数民族古代教育史的意义之一。 作者:徐亦亭 《民族教育研究》1999,2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