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容提要: “天人合一”作为中国传统思维方式的基本特征,对中国文化包括哲学与诗学在内所具有的民族性和世界性有着十分重大的支配作用。本文作者认为,“天人合一” 是中国哲学和诗学共同的基本特性,也是两者间构成内在一致性的“枢纽”。具体说来主要体现在境界追求、体系建构、范畴系统以及话语系统等方面。 关键词: 天人合一 哲学 诗学 基本特性 一 “天人合一”是中国传统文化的一个最基本问题,是中西文化差异的焦点,同时也是中国哲学与诗学之间所构成的内在联系的基本特性。“天人合一”的含义究竟如何呢?学界对“天人合一”的理解可谓是众说纷纭,目前尚无定论。分歧的焦点在于两个基本方面:一个是如何理解“天人合一”的“天”,再一个是“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关于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天”,冯友兰先生认为主要有五种含义。第一种是“物质之天”,就是指日常生活中所看见的苍苍者与地相对的天,就是我们现在所说的天空。 第二种是“主宰之天”或“意志之天”,就是指宗教中所说有人格、有意志的“至上神”。第三种是“命运之天”,就是指旧社会中所谓运气。第四种是“自然之天”,就是指唯物主义哲学家所谓自然。第五种是“义理之天”或“道德之天”,就是指唯心主义哲学家所虚构的宇宙的道德法则。(1) 这五种含义中最基本的不外乎两个方面:自然方面的“天”和精神领域的“天”。前者是基础,对后者起决定作用,但是后者(精神领域的“天”)一旦生成又可对前者进行意义建构,使自然的无生命无情感的“天”获得存在的意义和价值。这里的“天”实际上就是“人”,是“人”的一种外在化或对象化形式。再关于“天”与“人”究竟是如何“合一”的。对此,张岱年先生进行了梳理,认为“中国哲学中所谓天人合一,有二意谓:一天人本来合一,二天人应归合一”。“关于天人本来合一,有二说:一天人相通,二天人相类。所谓天人相通,如解析之,其意义可分为两层。第一层意义,是认为天和人不是相对待之二物,而乃一息息相通之整体,其间实无判隔。第二层意义,是认为天是人伦道德之本原,人伦道德原出於天。在今观之,在天为根本的,自一意义言,亦是在人为根本的,因人为自然中之一物。然自另一意义言,所谓人性,常指人之所以异於非人者,即人与他类物不同者;而人与他物相同的,虽为根本,亦不含於所谓人性之中。以此义言,人固以自然为根本,而人性乃是后起之特殊的性质,非即是普遍的天道。将天道与人性合而为一,表面上似将天道说为人性,而实际乃是将人性说为天道,即将人伦义理说为宇宙之主宰原则。这就陷于拟人的错误。”“天人相类之意义,亦可析为两方面。一,天人形体相类,此实附会之谈。二,天人性质相类,此义与天人相同论之天道人性为一之说相似,实际上亦是将人伦道德说为天道。”(2)张先生这里的分析是很具合理性的,也是很精彩的。简单地说就是:天“合”向人或人“合”向天两种方式。由此看来,“天人合一”是一个十分麻烦的问题,在此我们不可能深究。只好从最普通的意义上去理解和把握。我们认为,“天”、“人”的含义可以从两个方面来理解。一是从人与自然的关系看,就相当于主观与客观、精神与物质或意识与存在等之间的关系;二是从人与社会的关系言,就类似于个体与群体、感性与理性或私欲与公德等之间的关系。进而言之,“天人合一”在这里就被界限在:人与自然、人与社会、主观与客观、感性与理性等的和谐统一关系,是人在社会实践中所获得的一种从必然王国走向自由王国过程中的特殊精神境界或状态。下面将从“天人合一”的这一含义或视角来展开我们对中国哲学与诗学之间所构成的内在统一关系的特性进行尝试性的探讨。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