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世纪,托斯卡人希尔德布兰和他的继承者在东罗马帝国一个遗弃了的边远市镇里,成功地创立起西方基督教的统治体制。这一独立的、自成体系的组织体系,使罗马教皇在人类心灵中拥有的帝国,要比罗马帝国的全盛时期的帝国伟大得多,仅就实地而言,它就囊括了西欧的大片土地。[3] 基督教通过这种方式,使其处于高度的、一个自成体系的制度化组织之中。这种制度相对尘世王权而言有相当的独立性,甚至其鼎盛时期还可对“承认教皇权力的地方社会的政治独立提供保障”。[4] 故基督教的鼎盛时期,在组织方式上有一个独立于世俗王权的组织形式,这一组织形式保障了基督教可以以精神、道德的力量干预世俗的权力,当这种世俗的权力以一种非道德的行为行使其权力之时。 所以,基督教为了把他们自信是真理的精神财富传播给尚未觉悟的世人,他们建立了大一统教会,以与世俗的政权相抗衡。在基督教看来精神的力量高于世俗的力量,这是基督教独立于王权的重要原因。 其后,由于基督教会自身的腐败,基督教的影响渐趋于式微。但经过宗教改革,尤其二十世纪后,基督教彻底与政治权力无关。失去权力的基督教,并没有失去其固有的对社会非道德的批判力量,没有失去以精神力量干预世俗政权的历史传统。或许正因为基督教失去了政治权力、失去了以中世纪那种以具体权力干预世俗权力的力量,基督教也失去了因权力而产生腐败,此时的基督教才真正以一种精神的力量、一种道德的力量,成为西方文化重要的生发源泉之一。 从上述基督教的历史,我们可以看出在基督教的历史中,基督教一直是独立于世俗王权的。正如汤因比在其《历史研究》中所言:“它(基督教)是对这个政权的一种社会反动、一种心灵的抗议。”(同上)基督教整个历史都立足在精神力量高于世俗力量这一基本原则之上的,立足在心灵对世俗世界非人道、非正义的抗义与批判上。 与基督教起源不同,儒教源于术士。 《说文》:“儒,术士之称。”《礼记》“乡饮酒义”注:“术,犹艺也。”《列子》“周穆王篇”:“鲁之君子多术艺。”术士犹谓艺士。由其娴习六艺。……(六艺)殆为当时贵族子弟几种必修之学科也。其擅习此种艺能以友教贵胄间者,则称“艺士”,或“术士”,或“儒”,即后来儒家之来源也。艺士不仅可以任友教,知书、数可为冢宰,知礼、乐可为小相,习射、御可为将士,亦士人进身之途辙。3 “儒”起源于艺士,艺士地位非是受压迫者,也不是统治者,而是以“艺能以友教贵胄间者”。艺士这一友之地位,就决定了他与王权的合作性,只有通过合作其才能以其艺能为进身之途辙。 儒的这一起源就决定了儒教从其源头上而言就与王权有着一定的合作性。如孔子曰:“郁郁乎文哉,吾从周”。此言体现了儒教在其精神实质上是要与王权结合建立一种以仁为精神的王国,这种合作是和柏拉图哲学王的思想有着一定的相似性,皆是从非压迫者的地位出发建立的一种政治理想国。其后汉代政治体制无疑就是儒教思想在现实社会中的具体体现。 但从孔子起,孔子意义下的儒虽未改变与王权的合作性质,但却与术士儒有着本质不同。这种不同也正孔子所谓的君子儒与小人儒之别。 所谓君子儒,虽欲进身,但非为进身而进身,进身之前提是以实现仁义礼智信为其理想,施仁政于天下,大行王道。若不能行王道理想,则邦有道则进,邦无道则藏,正所谓“用之则行,舍之则藏。”此是孔子意义的君子之儒。 所谓小人儒,仅把艺能作为进身之途辙也。为进身进身,非以仁义礼智信为其理想、为其进身之前提。 故孔子告诫弟子:汝为君子儒,勿为小人儒。 从总的精神来言,儒教与王权之关系非如基督教与王权之关系。儒教与王权之关系,多是一种彼此相互依存的关系,儒教的仁义礼智信要通过与王权的结合来实现。而基督教与王权之关系,乃是一种分庭抗礼的关系,是彼此相互独立的关系。宗教律法和世俗律法之间有着一条明确的界限,但王权从精神与道德上要受到教权的批判、要受到教权的约束。基督教精神的力量要高于世俗王权的力量,基督教多从道德的角度对世俗王权进行批判。 从儒教的历史来看,正统儒教与王权是合作批判的关系,批判是为了更好地帮助王权解决自身的不足,完善王权的统治,从而实现儒家行仁义于天下的王道思想。 儒教对王权之批判,非如基督教对王权之批判。基督教对王权之批判纯粹是一种精神力量高于王权力量式的批判。尽管儒教对中国的政治影响非常大,对王权也有过许多批判,但在性质上儒教是与王权合作的,故王权力量往往将儒教作为一种统治之术,这也是中国历史上常有之事实。 “汉武帝即位后儒家被统治者看中的,不是它的‘学’,而是它的‘术’,继法术、黄老之术后的第三种‘安宁之术’”。1 基督教与儒教起源不同决定了各自的组织方式也是不同的。 基督教源于被压迫者,故其在精神上就对世俗政权有一种先天的道德批判。为了维护这种先天的道德批判,基督教有必要建立起能与世俗政权相抗衡的、独立的教会组织形式。由于基督教在组织方式上有一个独立于世俗王权的组织形式,这一组织形式就保障了基督教能以独立的精神、独立的道德的力量干预世俗王权。 儒教在起源上是与贵族阶层密不可分的,儒士多是以“艺能以友教贵胄间者”。即便是孔子,其先为宋国贵族,来鲁后早年曾为委吏、乘田等小吏,故孔子自称“我少贱,多能鄙事”。历史上儒士之发生实际的政治作用是以王权组织形式为前提的,即便是君子儒,也是要“用之则行”,“舍之”也只有退而藏之了。如孔子大道不行,退而授徒。儒教的这一性质就决定了儒教在组织方式上不可能如基督教那样,完全建立一个独立于王权的大一统教会,以实现其对社会现实的干预作用,实现其对王权的精神干预。 儒教的组织方式是与王权的组织方式密不可分的,没有对王权的结合与控制,在中国历史上儒教则仅能是一种文化,而没有自己独立于王权的组织形式。如东汉后,两宋前,释老大昌,释老皆有自己独立于王权的组织形式,只有儒教没有自己的组织形式,仅以一种文化或依存于政府,或散落于民间。此段历史期间,儒教对社会的道德批判,多是一种个人的行为,绝无有西方基督教那种,以一种强大的大一统教会形式,形成对王权的干预与道德的批判。 从历史上来看,儒教没有基督教那种独立于王权的宗教组织形式。其与王权的关系是一种合作性、批判性的关系。 问题是:当今西方基督教虽已失去其大一统的教庭,失去其直接干涉政府的权力,当由于其历史渊源,其至今仍有一个独立的完善的教会组织形式,通过教堂以传教的方式,对社会大众进行道德教化,对社会非道德、非人性的现象进行批判。基督教通过布道的方式使芸芸众生在精神上有一种归依感。 传统中国儒教以其特有礼教形式对大众的道德教化起到了很好的作用,但经过160年的社会变迁,儒教已基本上失去了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作用。但中国是一个有着十二亿人口的大国,中国民众需要一个良好的道德教化形式。传统儒教经过改革,其能否以什么样相对独立的社会组织形式,对当今中国社会普通民众的道德教化产生积极的影响?这些皆值得我们去思考。 今日时代是东西方大融合的时代,中国士人的精神命脉之所寄,中国民众的道德建设,不可能是没有历史继承的。儒家,学也好,教也好,其应怎样结合这些问题发展才是我们应该关心的首务。结语: 儒家文化如何在今天对中国社会发生作用,一是如古希腊文化之于当今西方文化,一是如基督教之于当今西方社会。 第一种情况是大多数历史文化遗产在当今的表现形式,即整体的古典文化只是一种学术,一种大学象牙塔里的文化,但其精神与理念却渗透于那个民族日常生活中,并成为那个民族的精神创造源泉。中国儒家文化的价值观,1840年以后遭受到一定程度的否定,尤其是新中国成立后,左倾路线的影响,儒家文化在大陆上遭受到近乎毁灭性的打击。但儒家文化源于中国人的内心深处,儒家文化与中国的汉字相生相灭,除非汉字消亡,否则儒家文化必有其重新生长的源泉,只要使用汉字的种族存在,儒家文化必不能被政治运动所毁灭,因其成就了中国人的极富人性的成熟智慧的心灵,离开儒家文化中国人固有的智慧心灵必丧失其极富生机的原创性。 当代新儒学的兴起,观点上虽有种种值得商榷之处,但其兴起且得到广泛的相应,无疑是源于中国士人成熟智慧的心灵深处,源于中国人离开汉字就不能进行一流思维的历史命运。做儒家文化之于当今中国社会必如古希腊文化之于当今西方社会一样,必构成当今中国文化生发的重要精神源泉。 第二种情况即“儒教”之于当今中国社会能否如基督教之于当今西方社会。 关于此问题,余英时教授在1988年夏末新加坡举办的“儒学发展问题及前景”讨论会上发表了一个观点:制度化儒学已死亡,它已成为一个“游魂”。 从现实来看,余英时的观点有充分的依据。但问题是:一国之发展非仅是一国士人之发展,其必要有一国大众良好的道德教化为基础,否则该国之发展必是没有道德根基之发展。没有严格道德约束、严格道德自律的民族,必是精神涣散的民族,此已为中外历史经验所验证。中国今日之现代化,必要有一良好的国民道德素质为基础,这就决定了我们必要有一良好的教化民众的道德教育形式。现代中国是否有适合对普通民众进行道德教化的组织体系,若没有那么中国普通民众的道德教化应该怎样处理?历史上有着完整制度化的“儒教”曾经起到了很好的对民众的道德教化作用,但作为制度化的儒教已消亡,我们现在是否还能建立起类似传统儒教那样对民众道德起着良好教育作用的道德教化形式? 一个民族的历史是这个民族来创造的,与王权结合在一起的制度化的儒学已消亡,但儒家切于人伦、极高明道中庸的人文精神并没有消亡。这一伟大的民族精神,面对西方文化的冲击,果真就不能从其深厚的文化精神中创立出适应当今中国普通民众的道德教化形式吗?果真就不能从其曾经有过的礼仪制度中,重新建立起一种适应当今中国民众道德教化的制度化的儒教吗? (作者:高予远)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