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简本与帛本 《五行》篇盖在二十三篇本《子思》亡佚于魏晋南北朝之际时已告失传,至今越一千五百年矣。然时过景迁,谁也不会料到它在一九七三年再现于马王堆三号汉墓,更不会有人料到二十年之后它又出土于郭店一号楚墓。 简本和帛本《五行》不尽相同,二者主要区别如下: 其一,简本不含帛本中的《说》的部分。 其二,引《诗》繁简不同。《五行》引诗凡六条,帛本章末所引皆明言"《诗》曰",章首所引皆省略,而简本一律省略。另外,帛本所引诗句亦往往比简本全。从上下文看,当如帛本,盖简本抄写时有意省略。 其三,简本第二篇第一章全文为:"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智,无中心之智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而帛本此下多出下面一段:"〔君子〕无中心之忧则无中心之圣,无中心之圣则无中心之悦,无中心之悦则不安,不安则不乐,不乐则〔无〕德。"此段为帛本所衍,还是为简本所夺呢? "智"有广狭二义。仁、义、礼、智、圣之"智",乃其狭义。本篇第二章的"思不清不察,思不长不〔得,思不轻不〕形"是对"智弗思不得"的具体论述,也就是说,智之思包括思而清、思而长、思而轻三种情况。而下文第五章至第七章则明确说:"仁之思也清"、"智之思也长"、"圣之思也轻"。因此,这里"智弗思不得"的"智",兼指仁、智、圣三者。这是"智"的广义。这就是说,仁、智、圣不但是三种道德,而且是三种智慧。从行文看,第一章和第二章的"智"皆为广义。换言之,第一章的"智"已包含"圣"了,所以没有必要另外单独论"圣"。因此,该章帛本所多出的这一段必为衍文,其根源在于帛本传承者对"智"字作狭义的理解,而不知而此章之"智"正用其广义,故妄加此段。此段只把上段的"智"字改为"圣"字,其他文字全同,已显其陋矣。 其四,首章论五行次序不同。简本以仁、义、礼、智、圣为序,帛本以仁、智、义、礼、圣为序。 简帛两本何者为本来面貌呢?在我看来,它们皆经后人改窜,皆非原始,而本来的次序应该是圣、智、仁、义、礼。主要理由有二。一是,除本章外,全书在谈到五行的时候,都是以圣、智、仁、义、礼为序的。书中从两个角度讨论五行。一是上下,二是内外。而这既是由上而下的次序,又是自内而外的次序,合情合理(帛本情况有所不同,见第四、五两篇论说)。二是,帛本的智仍居第二位,或为这种次序的遗迹。 那么,就简本言,后人是出于何种原因进行改窜呢?我以为,这是由于孟子学说的影响所致。孟子特别强调并多次谈到被《五行》称为"四行"的仁、义、礼、智,皆以此为序。如:"仁、义、礼、智,非由外×我也,我固有之也,弗思耳矣"(《告子上》);"君子所性,仁、义、礼、智根于心"(《尽心上》)。在五行并列时,孟子亦以简本为序:"仁之于父子也,义之于君臣也,礼之于宾主也,智之于贤者也,圣人(朱熹曰:"人,衍字。")之于天道也,命也,有性焉,君子不谓命也。"(《尽心下》)盖简本抄写的时候,孟子学说盛行,故抄手据以对《五行》首章加以改窜。 至于帛本的次序,既不符合《五行》全书的习惯,也不符合时人的习惯,不足论。 其五,第四、五两篇论五行的次序不同。 两篇皆综论五行。依简本,第一章合论属于内的圣、智、仁,第二、三、四章换另一种句式分别论仁、义、礼。仁之所以在两种句式中都占一席之地,那是因为它是沟通内外的中间环节,如此安排以显示内外一体。全篇以圣、智、仁、义、礼为次,亦即按程度不同,陈列五行由内而外的次序。 但是,简本论圣、智、仁的第一章,在帛本中为最后一章,其结果,是以仁、义、礼、圣、智为序,仁义居前。很明显,这种安排是不符合全书思路的,它把一个本来井然的秩序打乱了,一定出于后人改篡。其目的,是推重仁义。 第五篇进一步阐释上一篇的思想,并明确论述了内外之关系。依简本,第一、二章分别从消极和积极两个方面阐释了上篇第一章提出的"不聪不明,不圣不智"这个命题。第三、四章分别论述了五行和四行之间的关系,以明内外一贯之理。它们和第一篇第二章相照应,具体言之,前者论"德之行五,和谓之德"、"德,天道也",后者论"四行和,谓之善。善人道也"。第五、六、七章分别阐释了上篇第二、三、四章提出的命题。 和上篇一样,简本本篇仍以圣、智、仁、义、礼为序。而帛本把分别阐释仁、义、礼的第五、六、七章提前,成为其第一、二、三章,乃出于后人改篡,理由和上篇的改篡一样。 庞朴先生认为帛本次序更合理的主要根据是本篇第三、四两章的位置:"竹书本先仁义礼而谈圣智,于文理于逻辑,未尝不可;但它接着圣智连带谈了五行四行,把一个总结性的论断提到了不前不后的中间位置,便未免进退失据,露出了马脚了。"[4]窃以为,本篇第三、四章虽综论五行、四行,但并不是"一个总结性的论断",而是贯通前后的中间环节。本篇前部谈内,后部谈外,而在"不前不后的中间位置"谈内外之关系,不是极有理致吗?因此,这种现象恐怕算不上"进退失据",更没有"露出了马脚"。帛本五行失序,因而真正"露出了马脚"的,倒是帛本。 其六,简本第五篇第三章"圣智,礼乐之所由生也",整理者读"智"为"知",属下读。今按,本章和以上几章皆"圣"、"智"并举,此处亦当并列,故"智"应读如字,属上读。从残损字数和《说》文看,此句帛本很可能作"仁义,礼乐所由生也。"本章的重点是谈圣、智,虽然也涉及到仁、义,那是由圣、智引发出来的,所以简本当为原始,帛本讹误。 简本第五篇第四章"仁,义礼所由生也",帛本作"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从上文"见而知之,智也;知而安之,仁也"之语看,仁由智派生出来,而不是相反,故不可谓"仁义,礼智之所由生也"。从"知而安之,仁也;安而行之,义也;行而敬之,礼也"之语看,义和礼的确是由仁派生出来的,故自然可以得出"仁,义礼所由生也"的结论。因此,帛本必误,当依简本。 显然,这两章简本和帛本的不同,绝非偶然,而是出于帛本传承者有意篡改。依简本,圣智居最高地位;依帛本,仁义居主导地位,礼智从属之。窃以为,这种篡改,主要是由于孟子大力倡导仁义礼智,并尤其强调仁义的缘故。这一方面说明,帛本的篡改出于孟子之后,而简本更加原始;另一方面也可据此推论,孟子和子思的五行说还是有差别的。 其七,简本第六篇第六章全文为:"天施诸其人,天也;其人施诸人,狎也。"帛本此下多出"其人施诸人,不得其人,不为法"数语。从行文看,盖帛本注文混入经文。 其八,第六篇第七章末句简本作"好德者也",帛本作"有德者也"。今按,简本义长。本章各句皆言闻道的不同表现,皆云"好"某种德行,此句亦不当例外。 在以上八点中,就第一点而言,帛本《说》的部分乃后人所加,不可据以判断简帛两本的优劣。就第二点而言,虽然帛本胜于简本,但这主要是文风的不同,并未由此带来经义的差别。其他六点,皆简本胜于帛本,显示出《五行》篇的本来风貌。因而,总起来说,简本更为原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