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1977年在邓小平的直接推动下一举恢复高考,至今已过去了30年。在这跌宕起伏的30年中,高考改革在期待中起步,在阵痛中推进,发生了巨大的变迁。 招生体制改革:由“双轨”到“并轨” 改革开放初期,我国高校仍沿袭“文革”前由国家统一下达招生计划、统一招生、统一分配的体制, 即所谓“统招统分”的制度。这一制度割裂了高校与用人单位之间天然的联系,由于招生计划常常滞后于人才需求的发展,造成一些本来就十分稀缺的大学毕业生难以学以致用。 1983年,教育部正式提出实施“定向招生,定向分配”的办法,规定一些院校,按一定比例实行面向农村、矿区等艰苦行业定向招生。这既是对国家急需人才的基础性行业的政策倾斜,也在人才培养与市场需求之间搭了个桥。 1984年教育部又规定:可以从参加统一高考的考生中招收少数自费生。由此打破了以往单一的计划招生体制,从而使不收费的国家计划招生和收费的调节计划招生双轨并存。“双轨制”不仅挖掘了高校的办学潜力,更主要的是为高校办学经费来源开辟了又一渠道,第一次打通了城乡集体所有制单位甚至个体企业委托高校培养人才的途径。 但是,由此出现的统招和委培、自费两种不同的分数线,使收费和降分在某种形式上挂了钩,也导致了某些不正当竞争,甚至利用“双轨”炒批件、批条子走后门等,严重破坏了招生录取的公平、公正原则。 1994年,全国37所重点院校进行招生收费并轨制试点工作,逐步建立起“学生上学自己缴纳部分培养费用、毕业生多数人自主择业”的机制。1997年,高校招生实现全面并轨。至此,我国高校由国家“统招统分”改革为“双轨制”,最终实现统一标准、统一政策的并轨招生。 从宏观上审视,高考招生体制历时十多年的这一轮改革,是在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大背景下进行的。“双轨制”打破了人才培养和分配由国家包起来的格局,是计划经济和市场经济并存的经济体制在高校招生问题上的一个折射。招生并轨,由国家包费上学变成自费上学,人们的价值取向在“双轨”过渡中发生了转变,认同了“高等教育是非义务教育”,大学毕业不包分配、自主择业的新观念,从而在招生体制改革上,逐渐转向与经济体制改革中劳动人事制度的改革相适应,转向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要求相适应。 招生方式改革:从“保送生”到“自主招生” 在恢复高考后的30年间,对全国“统考统招”制度的改革探索始终没有停止过。1984年,我国开始进行保送生试点。1985年,原国家教委决定在北京大学等43所高等学校扩大进行试点工作。 保送生制度主要针对部分有特殊才能或特别优秀的学生,通过推荐、选拔和考察,免予参加以选拔为目的的文化课考试,直接录取。其意义主要为弥补统一招生考试制度的不足,创设拔尖人才脱颖而出的环境。这或多或少地避免了一些现行高考制度不能全面评价优秀学生的弊端,为具有特殊才能的学生开辟了一条升入名校深造的路径。 招收保送生是对传统高考制度的一个突破。这一改革虽然对“统考统招”并未产生大的影响,却意味着人们也能够接受其他合理标准,并不一定恪守“分数面前人人平等”的理念。 20世纪90年代初,保送生计划人数曾一度扩大。但保送过程中出现了中学为了提高上名牌大学的升学率,“推良不推优”的倾向,出现了有学生在申报材料上作假、干部和教师子女保送比例过高的现象,同时也出现了高校为争抢生源而干扰中学正常教学秩序的情况。 虽然保送生制度对于选拔有特殊才能的学生来说是较为有效的方式,但是改革中的一些不正常现象的出现违背了高招的基本原则,损害了高招的声誉。1998年在5省市试行了保送生综合能力测试。尽管综合能力测试与特殊才能学生的保送在某种意义上有相悖的地方,但结果分析还是得到了包括测量专家等多方面的认可。1999年教育部规定,全国所有保送生都必须参加综合能力测试。此后又下发文件从程序上完善保送工作,规定考生的报名权、中学的推荐权、高校的录取权和教委的审批权“四权分离”。 2001年教育部决定按照“压缩规模,严格标准,严格管理”的原则,将每年2万人左右的保送生规模压缩至5000人。同时教育部对招收保送生的条件进行了调整,扩大了招收保送生的高校范围,扩展了对于保送生获得竞赛项目资格的要求,把保送条件中“软”的部分都变成了“硬性指标”。 与保送生具有类似性质的改革是高等学校自主招生制度的探索。经过两年时间对多所学校展开试点,2003年,教育部在北大、清华、北京师范大学等22所著名高校扩大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要求各高校经过自主考试与面试初选,入选考生参加全国统考,成绩达到与学校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的可以由学校决定录取。为防止负面影响,要求学校严格按照报考条件、招生办法、录取结果三公开的原则进行自主选拔。招生比例为学校年度本科招生计划的5%。 这项改革措施使高校有了更多的自主权利,为学校不拘一格选拔人才拓展了空间。2004年,全国自主选拔录取改革试点高校扩大到28所,2005年扩大到42所,2006年扩大到了53所。 虽然53所学校和5%的自主招生计划决定权是一个很小的比例,但这项改革增加了招生选才的渠道,有利于形成人才脱颖而出的多元机制。同时对于中学实施素质教育有着积极的导向作用。 除了对优秀学生进行的招生探索外,自主招生还在大专层次的高职院校进行了改革试验。这一改革对高考总成绩不高、第一志愿不能被录取、有可能被调配录取到不中意的专业的学生,具有十分积极的教育导向作用。2006年,北京和上海在多所高等职业院校实行了学校自主命题的笔试+面试,从而自主确定录取结果,这是真正意义上的自主选拔录取。2007年,高职招生改革的范围继续扩大。 同年,上海交大和复旦大学开始在更大比例上进行自主招生。 高考招生方式的改革是大家最为关心的改革之一。多年来社会直观的感觉好像是高考始终未敢触及“大一统”的方式,即便实施了分省命题,仍未能摆脱纸笔测验形式和区域内的“大一统”。这主要因为大规模纸笔测验的优势,能够对考生的共性问题进行测量。自主招生和保送生是针对高考文化课成绩较高或较低学生开展的,都是针对学生特殊才能的考察。应该说,进一步扩大多元化选拔、多样化录取是今后高考改革的一个方向。 30年来,高考改革的可圈可点之处还有很多,如标准化考试改革:从传统考试到现代教育测量;如考试科目改革:从“3+2”到“3+X”……尽管如此,每年几乎牵动全社会的高考受到的各式各样指责似乎一直不曾减少,这在某种意义上也说明人们对高考的期望值和要求也在逐步提高,亦可视为一种社会的文明和进步。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