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大业三年,公元607年 四月十六日,隋炀帝颁诏:五品以上文武职事官以十科举人,十科为:孝悌有闻,德行敦厚,节义可称,操履清洁,强毅正直,执宪不挠,学业优敏,文才美秀,才堪将略,臂力骁壮。后改为四科取士。其中均有“文才美秀科”,即为进士科的前身。 唐高祖武德五年,公元622年 孙伏伽成为我国历史上第一位状元。 唐调露二年,永隆元年,公元680年 四月,考功员外郎刘思立奏请明经、进士二科加试帖经,进士加试杂文。 唐载初元年,武周天授元年,公元690年 二月十四日,武则天亲试应制举人于东都洛阳洛成殿。这是皇帝首次亲试制举人,开元年间成为例行做法。本年停进士帖经、试杂文。 唐神龙元年,公元705年 神龙以后,开始有曲江游宴及雁塔题名。 唐天宝八载,公元749年 自天宝二年至本年,达奚繤、李岩相次知贡举,以试诗取代帖经的成绩而录取帖经不合格者,开启了诗赋取士之途,逐渐形成了进士帖一大经、杂文试诗赋及对策的基本考试格局。 唐永泰元年,公元765年 本年始置两都贡举,礼部侍郎官号皆以“知两都”为名,每岁于京师长安及东都洛阳两地分别放榜。 唐大历十年,公元775年 五月诏,今年诸色举人并赴上都集。故明年东都贡举停,此后不置。 唐贞元十七年,公元801年 自贞元十五年至本年,中书舍人高郢知贡举,始用经义为进退,明确以对策而非杂文之诗赋为进士录取的主要标准,而对策又主要看策文的内容而非词藻华丽。由于进士科对策切中时弊,以后逐渐成为选拔高级官吏的主要途径。 后梁开平二年,公元908年 正月,诸道贡举157人,见于崇元门。取进士18人,崔邈为状元,中书舍人封舜卿知贡举。 后唐天成二年,公元927年 十二月,敕:新及第进士23人有闻喜宴、关宴,逐年赐钱四十万。 后唐天成三年,公元928年 是月,规定将来三传、三礼、三史、开元礼及九经、五经、明经诸科考试内容。 后唐天成五年,长兴元年,公元930年 五月,敕:宏词、拔萃、明算、道举、百篇等科,并宜停废。 后唐长兴二年,公元931年 二月,应礼部贡院奏请,进士试杂文及诸科举人入策改为昼试。 后晋天福九年,开运元年,公元944年 十一月,工部尚书权知贡举窦贞固奏请进士试杂文及诸科举人入策,于考试之时,准旧例夜试,以三条烛为限。又请准旧例,其进士并诸色举贡人等有怀藏书册入院者,扶出不令就试。十二月,敕:准窦贞固之奏。 后周显德四年,公元957年 十月,兵部尚书张昭条奏请兴制举。诏:应天下诸色人有贤良方正能直言极谏、经学优深可为师法、详闲吏理达于教化等者,不限前资、见任职官、黄衣草泽,并许应诏。 宋建隆元年,公元960年 二月二十日,宋中书舍人扈蒙权知贡举,取中杨砺等19人。此后,太宗一朝承袭唐及五代之制,一般每年均开科取士。 宋开宝六年,公元973年 三月十九日,因下第进士徐士廉等击鼓论榜,宋太祖别命考官,亲御讲武殿覆试。自此殿试遂为常式。 宋开宝八年,公元975年 二月二十五日,宋太祖御讲武殿,覆试礼部奏名合格进士王式等,得王嗣宗以下31人,赐及第、出身。试诸科得三礼纪自成以下34人,赐本科及第、出身。从此榜开始有省元、状元之别。 宋太平兴国二年,公元977年 正月,是榜大量增加取士名额,得进士109人、诸科207人、特奏名进士及诸科又184人,共计500人。皆未命官,先释褐,赐绿袍、靴、笏;赐宴开宝寺,并赐御诗二首。取士之多,宠章之异,前所未有。 宋太平兴国三年,公元978年 九月二日,宋太宗御讲武殿试礼部奏名进士,加试论一首,从此,殿试以诗、赋、论三题为准。 宋太平兴国八年,公元983年 四月二日,赐新及第进士宴于琼林苑,从此成为定制。从此科王世则榜开始,赐同出身分为三甲,殿试分甲自此始。 宋淳化三年,公元992年 正月,翰林学士承旨苏易简等同知贡举,既受诏,径赴贡院锁宿,以避请托。从此成为定制。三月,从陈靖之请,始令殿试糊名考校。殿试进士赐第,始分五等,第一至第三等赐进士及第,第四、第五等赐进士出身。 宋咸平二年,公元999年 正月,礼部贡院封弥卷首自此始。 宋大中祥符四年,公元1011年 五月,翰林学士晁迥等奉诏制定《礼部贡院条制》。十一月,定殿试考校试卷新制:举人纳试卷,内臣收之;先付编排官去其卷首乡贯状,以字号第之;付封弥官誊写校勘,用御书院印;始付考官,定等讫,复封弥;送覆考官再定等;编排官阅其异同,未同者再考之;如复不同,即以相附近者为定。始取乡贯状字号合之,及第其姓名差次并试卷以阅,遂临轩唱第。其考第之制,分为五等。 宋天圣五年,公元1027年 正月,诏贡院将来考试进士,参考策论以定优劣。 宋庆历四年,公元1044年 三月,诏颁贡举条例。 (1)州县皆立学,士须在学习业三百日,乃听参加解试;旧曾预试者,减为百日。 (2)令解试举人互相保任,所禁有七。 (3)进士论三场,先策三道,次论一首,次诗、赋各一首。通考为去取,而罢帖经、墨义。 (4)诸科举人,九经、五经科并罢帖经,六场皆问墨义,其余诸科仍旧。 (5)诸州解试,应由本处长吏保明行实而罢封弥、誊录,省、殿试仍旧。 宋嘉皊二年,公元1057年 三月,进士御殿试者,除杂犯外,始皆免黜落。 宋熙宁三年,公元1070年 三月,进士殿试罢诗、赋、论三题而改试时务策。 宋熙宁四年,公元1071年 二月,颁贡举制: (1)废明经、诸科,专以进士一科取士。 (2)进士罢试诗赋、帖经、墨义,改试经义、论、策。 宋熙宁七年,公元1074年 五月,诏罢制举。 宋元皊二年,公元1089年 四月,诏复贤良方正能言极谏科。 辽保宁八年,公元976年 十二月,诏复南京礼部贡院。 辽统和六年,公元988年 诏开贡举,有乡、省、府三试之设。 金天会六年,公元1128年 始行科举,急欲得士,初无定数,亦无定期。 金天眷元年,公元1138年 五月,诏令南北选,各以经义、词赋两科取士。 金天德二年,公元1150年 诏增设殿试之制。 金天德三年,公元1151年 并南北选为一,罢经义、策试两科,专试词赋。 金大定十三年,公元1173年 自今榜首开女真人策论科取士。 金承安四年,公元1199年 诏词赋、经义科同日御试,各试本业。词赋第一名为状元,经义魁次之。恩例与词赋第二人同,并在词赋之下。一科仅有一个状元,从此年改制。 金贞皊三年,公元1215年 四月,定诸进士登第授阶制。策论、词赋进士第一甲第一人特迁奉直大夫,以下授儒林郎,第二甲授征事郎,同进士出身授从事郎。 元至元四年,公元1267年 九月,翰林学士承旨王鹗等请行贡举法,世祖从之,但未实施。 元皇庆二年,公元1313年 十二月,诏行科举定条例。 元延皊二年,公元1315年 三月,始开科,分进士为右左榜。蒙古、色目人为右,南人为左,仍用赵孟餳、元明善所设贡试法,凡蒙古由科举出身者,授从六品,汉人降一等。 明洪武三年,公元1370年 五月,诏设科举取士。定于本年八月始。使中外文臣,皆由科举而选,非科举不得授官。具体规定: (1) 三年开科一次,定乡试、会试、殿试三级考试。 (2) 考试日期。乡试八月进行。初九日第一场,十二日第二场,十五日第三场。额取100名。 殿试三月初三日进行。 (3) 乡、会试共试三场。定文字程式,试《五经》义,限五百字以上,试《四书》义,限三百字以上。试《礼乐》论,限三百字以上。试经、史、时务策,限一千字以上。试第三场后十日,再试以骑、射、书、算、律。殿试,试时务策一道,限一千字以上。 (4) 会试中式者,分别一、二、三甲,赐及第、出身,并封以品级。 (5) 仕宦已入流品,或曾于前元登科仕宦者,不许应试。 (6) 落第之人,不许喧闹,违者究治。同时颁科举法于高丽、安南、占城。各就本国乡试贡赴京师会试,不拘额数。 明洪武六年,公元1373年 二月,诏暂罢科举,命有司察举贤才,以德为本,文艺次之。 明洪武十五年,公元1382年 八月,复设科举,以三年一试,著为定制。 明洪武十七年,公元1384年 本年,恢复科举。三月,命礼部颁行科举定式:三年大比,子、卯、午、酉年乡试。丑、辰、未、戌年会试。举人不拘额数。考试限定在《四书》内出题,限定用朱熹集注,限定作文字数。 明洪武十八年,公元1385年 三月,选进士为翰林院承敕监六科庶吉士,进士入翰林自此始。本年,令会试主考官二员及同考官三员,在考试之前于翰林院官中聘请。其余同考官五员由在外学官中聘请。故会试同考官八人,三人用翰林官,五人用教职。 明洪武三十年,公元1397年 三月,策贡士于奉天殿,赐陈礧状元。六月,因会试所取皆南方士子,引起北方士子不满。朱元璋大怒,将考官或论死,或戍边。状元陈礧亦被杀。朱元璋亲策诸贡士,取士皆北方人。赐韩克忠为状元。此科又号“春夏榜”或“南北榜”。 明永乐二年,公元1404年 三月,以侍读学士解缙、黄淮为会试考试官,取中杨相等472人。并在进士中选取擅长文学者61人,改翰林院庶吉士。进士选为翰林院庶吉士由此始。 明洪熙元年,公元1425年 九月,定乡试取士额。南京国子监及南直隶共80名。北京国子监及北直隶共50名。江西50名。浙江、福建各45名。湖广、广东各40名。河南、四川各35名。陕西、山西、山东各30名。广西20名。云南、交趾各10名。本年,奏准,会试取士,不过百名。南卷取十分之六(60名)。北卷取十分之四(40名)。 明宣德八年,公元1433年 三月,赐诸进士宴于礼部。著为令。 明正统四年,公元1439年 本年,奏准,由翰林春坊专管会试考官之事。京官由科第有学行者担当,教官不许担任。 明正统五年,公元1440年 本年,复定乡试取士额。顺天80名。应天100名。浙江、福建各60名。江西65名。河南、广东各50名。湖广55名。山东、四川各45名。陕西、山西各40名。广西30名,云南20名。 明景泰七年,公元1456年 本年,侍读刘俨、编修黄谏主顺天试。内阁大学士陈循、王文因其子陈瑛、王伦未中顺天试,以考官不公,出题偏驳,犯御讳、并第六名林挺朱卷无批语等奏言,激帝怒。诏礼部同大学士高谷复验。上有旨:“刘俨等考试不精,但无私弊,俱宥之。林挺并该房考官下锦衣卫狱,审问情实。王伦、陈瑛明年俱准会试”。因此有“钦赐举人”之说。 明天顺二年,公元1458年 本年,由李贤奏定纂修专选进士。于是,非进士不入翰林,非翰林不入内阁,南、北礼部尚书、侍郎及吏部右侍郎,皆非翰林不任。 明天顺七年,公元1463年 二月,学士陈文、修撰柯潜为会试考试官。考试之日贡院起火,主试官越墙逃出,烧死举子90余人。故改期至八月。 明成化二年,公元1466年 本年,定科场禁例,规定考试官俱于考试当月初七日入贡院。令举人不许怀挟、越舍互相抄录或托军匠人等夹带文字。军匠人等亦不许替带,违者治罪。 明弘治十二年,公元1499年 二月,大学士李东阳,少詹事程敏政主持会试。举人徐经乃程敏政门人,贿其家僮得试题。讲与同年解元唐寅。二人预作文与试题合。给事中华籩劾程敏政舞弊鬻题。当时未发榜,皇上诏李东阳单独阅卷。唐寅、徐经二人卷皆不在所取之中。后程敏政谪官,唐寅、徐经俱下狱,黜为吏。华籩以言事不实谪南太仆主簿。 明正德六年,公元1511年 本年,令增会试用同考官,共17人。翰林官11人,科、部各3人。分诗经五房,易经、书经各四房,春秋、礼记各二房。 明嘉靖十六年,公元1537年 本年,礼部尚书严嵩指摘应天试、广东试录语,考试官批语失列名,对策多讥讪。激怒皇帝。应天主考江汝璧、欧阳衢被锦衣卫官逮治。提调监试府尹孙懋等被南京法司究问。此科所取生儒不许参加会试。 明嘉靖二十三年,公元1544年 二月,学士张潮、庶子江汝璧为考试官。张潮病死贡院,考试官只江汝璧一人。当时刑科给事中王交、王尧日论劾会试考试官少詹江汝璧、修撰沈坤、编修彭凤、欧阳涣、员外郎高节,朋私通贿,有坏制科。并追论顺天乡试主考秦鸣夏、浦应麒阿奉内阁首臣翟銮,使其二子汝俭、汝孝联中乡试,又联中会试,崔奇勋乃汝俭等师,焦清与汝俭联姻,四人会试俱一号。欧阳涣亦汝俭等师。经吏部都察院核查。江汝璧、秦鸣夏、浦应麒、彭凤各阿取辅臣之子是实,然未受贿。沈坤、高节皆以纳贿取中陆炜、彭谦、汪一中。而监察御史王珩、沈越失于纠察。上以迹弊明显,遂勒翟銮、汝俭、汝孝、奇勋、焦清及彭凤、欧阳涣俱为民。并下旨“杖汝璧、鸣夏、应麒六士,革职闲住不叙。珩、越降一等,调外任。节、岳充军。谦为民。坤、一中、炜仍留供职。” 明万历八年,公元1580年 二月,首辅张居正二子懋修,其兄敬修,次辅张四维子嘉徵,俱中式。廷试赐张懋修、萧良有、王廷撰及第。懋修兄敬修,良有弟良谕,廷撰弟廷谕,俱同榜登第。此科一甲俱兄弟同榜同登进士。本年,奏准,殿试录文字限五百字,过多者不许誊录。 明万历二十三年,公元1595年 十二月,定宗室科举入仕例。诏许奉国中尉以下入试,辅国中尉以上爵尊不得与。礼臣言,封爵、科目原自两途,彼即愿自科目入仕,应照士子出身资格铨除,何拘原爵,神宗采纳。 明万历三十八年,公元1601年 三月,会试,庶子汤宾尹任同考官,领《易》一房。考生韩敬原为其门生,汤宾尹于他房搜得其卷,强使总裁、侍郎萧云举、王图取韩敬为第一。其他考官效之,至使各房互换闱卷共18人。当时下第举人愤愤不平。次年,汤宾尹受弹劾,与韩敬先后挂察。 明万历四十四年,公元1616年 二月,会试,吴江人沈同和第一,同里赵鸣阳第六。榜发,吴中士子不平。因为沈同和素不能文,实贿买编号与赵鸣阳连席。考卷为赵代作。二主考和房考韩光皊俱自劾检举,革去沈同和名,与赵鸣阳下法司,两人并谪戍。此科,会试无会元。 明天启二年,公元1622年 二月,会试始开宗科,朱慎軻成进士,授中书舍人。 崇祯元年,公元1628年 本年,选徐湃、朱统饰等22人为庶吉士,宗室官选庶吉士自朱统饰始。 明崇祯十四年,公元1641年 本年,特开奇谋异勇科,诏下,无应试者。 清顺治元年,公元1644年 十月,诏各直省开科,以二年秋八月举行乡试,三年春二月举行会试。 清顺治三年,公元1646年 二月,清于京师首开龙飞科。三月,赐新进士恩荣宴于礼部,并定新进士青衣官服,冠服金镀银三枝九花顶。一甲一名在午门赐六品顶带、袍服。定新进士铨选法。 清顺治九年,公元1652年 三月,首开满、汉两榜同期张挂,各有满或汉状元,同年两榜。 清顺治十二年,公元1655年 再开满、汉两榜,同期张挂,各有满或汉状元,同年两榜。后不再分榜,统一为汉人榜。 清顺治十五年,公元1658年 礼部奏:自顺天元年以来,会试举人俱在天安门外考试,奏请本年准于太和殿前丹墀考试。从之。后定为例。本年,更定科场条例。 清康熙二年,公元1663年 二月,停试八股文体,科考以策、论、表、判取士。 清康熙七年,公元1668年 七月,复命科举考试仍以八股文取士。 清康熙三十八年,公元1699年 九月,己卯顺天乡试科场案发。是科发榜后,物议沸腾、落第考生揭文于市,斥责正考官李蟠、副考官姜宸英瞻顾情面,纳贿徇私,所取皆朝臣及富家子弟。为人指参。十一月,谕将已经顺天乡试所取举人,齐集内廷,皇帝亲自复试。圣祖亲命试题,特命严加监试。正考官李蟠谪戍关外,副考官姜宸英病死刑部狱中。 清康熙三十九年,公元1700年 六月,防止满人弃武从文,特敕令停止宗室子弟科举考试。 清康熙五十一年,公元1712年 五月,定会试分省取中进士之制。 清雍正二年,公元1724年 十月,雍正帝谕令:今年殿试天气已寒,诸贡士若照旧例在丹墀对策,恐砚池冰结,难于书写。著在太和殿内两旁对策。并传谕总管太监殿内多置火炉,以使诸贡士得尽心作文写卷。 清雍正三年,公元1725年 十二月,朝廷按人拨款,敕工部国子监复立进士题名碑。 清雍正四年,公元1726年 本年,江西乡试科场案发。主考官礼部侍郎查嗣庭,所出试题有“维民所止”一道,世宗认为是有意要砍去雍正两字的头。查嗣庭交三法司审讯定罪被诛,兄弟二人受牵累遭遣戍。始开“文字狱”。 清雍正五年,公元1727年 二月,议准于会试落卷内练选文理明通者引见。嗣于乾隆二年、十年、十九年俱照此举行录用如之,开“明通榜”。 清乾隆九年,公元1744年 九月,防止举子挟带,礼部奉旨议定试场规定:帽、袍、褂俱用单层;皮衣去面,毡衣去里。裤单层。?用单层,鞋用薄底,坐具用毡片。其余概不许带入。考具中卷袋不许装里,砚台不许超厚、笔管镂空、木炭长二寸、蜡台用锡,柱要空心通底。饽饽逐个切开。考篮编成玲珑格眼,底面如一,以便搜检等等。而且在士子点名时,头二门内,搜役两行排立,士子从中而入,两人搜检一人。 清乾隆十年,公元1745年 三月,敕令改殿试日期于四月二十六日,五月初一日传胪。 清乾隆二十六年,公元1761年 四月,礼部请定于四月二十一日殿试,二十五日传胪。从之。以后历科并沿此例。 清乾隆二十八年,公元1763年 四月,定殿试进呈名次在前的十卷,不必预拆弥封,候钦定后,再行传齐,按名引见。 清乾隆三十六年,公元1771年 二月,规定阅卷,自本年万寿恩科始,正、副考官用墨笔,誊录书手用朱笔。内外帘官由原来蓝笔均改用紫笔,原用紫笔对读生改用赭黄笔。 清嘉庆六年,公元1801年 本年恩科中式新进士本下令在乾清宫考试,因为本科中式人数较多,天气渐热,恐不免拥挤,住在保和殿复试。后作为定例。从此科后一直沿用保和殿殿试。 清道光十七年,公元1837年 年内四下谕旨,三令五申严格搜检磨勘之法,严禁科场怀揣挟带等弊端。增定《科场条例》。 清咸丰四年,公元1854年 太平天国年号为四年,太平天国开科取士,谓开“天试”、“东试”、“翼试”、“女试”等。 清同治五年,公元1866年 谕近来科场弊端百出,书吏互相勾串,暗通消息。嗣后每遇乡试年份,著礼部将科场条例及续增事宜先期颁发,各考官当恪守成规,力杜关节。 清光绪二十一年,公元1895年 是科,康有为、梁启超等联合十八省在京应试举人一千三百余人上书皇帝。请拒和、兴学、变法、废科举等。史称“公车上书”。 清光绪二十四年,公元1898年 五月,诏废八股文取士。自下科始,乡会试及生童岁科各试,一律改试策论。准备递减数额。 清光绪二十九年,公元1903年 二月,袁世凯、张之洞奏请递减科举。岁科试分两科减尽,乡试分三科减尽。即以科场递减之额,酌量移作学堂取中之额。 清光绪三十一年,公元1905年 八月四日,袁世凯、张之洞等再奏罢废科考。光绪帝颁诏准自明年为始,所有乡会试,各省岁考、科考均一律停止。 清光光绪三十二年,公元1906年 本年,维持一千三百年的封建科举制度寿终正寝。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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