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条并不时髦的新闻,由于直接关系到希望通过教育改变命运的百姓的利益而骤然“升温”——北京大学宣布,2010年自主招生将试行“中学校长实名推荐制”,顿时在社会上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其实在上海,复旦大学、上海财经大学等多所高校推行“中学校长直荐高中毕业生”的做法已有多年。可以预见,随着高校自主招生的扩大,中学校长手中的“直推权”也会更大。 对这一权利的“扩容”,原以为高中校长会“沾沾自喜”,不过从各种渠道得到的反馈来看,不少校长的“脸色并不好看”。初看起来,“直推权”使校长“权大气粗”,其实不然。“这个权不是那么好使的。我这几天已经把手机给关了。”一位校长坦言,“直推权”扩大直接导致手机被打爆。 与其说“直推权”是一种权利,倒不如说这是摆在校长面前的一道难题。从理论上说,直推似乎并不困难,由于名额有限,但这样的直推由于不可能用十分硬性的指标,甚至光用分数来行使,就使原本单一的评判变得复杂起来,尤其是在今天“情大于法”普遍存在的情形下,反而使这种操作变得困难起来。说到底,这种复杂是沾上了人为因素。 尽管可以有许多规定“规范”,有不少程序“护航”,但如何真正体现公平,这远非“规范”和“程序”所能解决。眼下,“直推权”也许检验的不是校长的智力与眼光,更多考量的是校长的良知与品格。在直推面前,校长需要的是心中那杆公正的“秤”。曹阳二中校长王洋认为,直推出能让大多数学生认可,并具有榜样作用的学生,才会产生好的效果。 诚然,要使校长“直推权”用得恰到好处,还需社会环境的有力支撑,少给校长出难题,少向校长提要求,尊重校长的公平直推。而校长在行使这种权利时,也要对得起信任、对得起学生、对得起良知才是。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