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大学的课堂里,客座教师或教授并不稀罕,在中小学里,很少听说有客座教师,而在广东省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六年(3)班近日的课堂上,出现了一位客座教师,而这位客座教师还是该班一名学生的家长,他给学生上的课是趣味轮滑(3月12日《南方都市报》报道)。 一般而言,人的审美趣味、运动喜好和特点专长是各不相同的,正处在生长发育期的学生更是如此,具有比成年人更大更丰富的发展可能性,有人喜欢跳舞、有人擅长踢球、有人热衷跑步……不同的运动蕴涵不同的审美和体能要求。就趣味轮滑而言,它也只是运动和艺术形式的一种,但是,他至少让学生们开阔了眼界,获得了以往书本上学不到的知识,也获得了更多生活的乐趣,这不正是素质教育所倡导的方向么? 在这里,笔者想起了另一则新闻,去年6月国家教育部下发通知,决定自9月1日起在全国中小学校全面推广“第一套全国中小学校园集体舞”。结果有不少媒体报道,“校园集体舞遭冷遇”,究其原因,“不少学校认为目前推行的条件尚未成熟,最重要的原因是缺乏指导老师”。 一个是学校请家长从体育特长、生活所好中提炼出独特的乐趣,与同学分享;一个是国家教育部门采取全国一盘棋的管理模式,要求学生学习新式校园集体舞;两者的目的都是为了陶冶学生情操,丰富其生活内涵,但为什么在同学中所受待遇如此天差地别呢? 现实的问题是,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喜欢或者适合跳舞,那么,这样一种整齐划一、全国一律的运动形式,会不会过于单调和生硬,从而成为另一种形式的广播体操? 同时,试图用这样应景式的舞蹈来培养学生的审美情趣,不免流露出某种一厢情愿。美育是什么?美育不是技能化的美术课、舞蹈课,而是引导学生在生活中认识美、珍惜美、创造美。校园中的美好事物,蕴涵在各种具体而微的方面:与老师的交往、同学的相处,对心灵和理性、智性的追求、人性尊严和优秀品质的锻造等等,其实都是对学生最好的美育训练内容。 因此,我以为,如何培养学生的美育情操,增强学生的体质,教育部门的首要职责应是营造良好的空间和环境,保障国家各项法律法规在学校的执行,确保教育规律和办学条件的落实,而不是介入具体的教学过程。学校要做的也应该是针对学生的实际情况因材施教,注重学生个性和特长的自由发展,而不是用某种统一的教育模式来固化学生。事实表明,只有引导学生自发组织、参与符合他们性格、兴趣的各类体育、艺术活动,才可能真正让学生乐在其中,美在其中。 兴趣选择自由,教育才能让人乐在其中。中山市石岐中心小学的尝试,显然更符合学生的成长规律,兴趣爱好。□小白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