岁末年初,教育上的好消息接踵而来,令人在三九寒冬感到春风拂面。这要从我在市政协的两条提案说起。 一条是“关于由市规委出面解决芍药居小区中小学幼儿园建设的建议”。 2007年12月,在市规委主持下,东城区住宅开发中心带着设计图纸到小区征求业主的意见。2008年初,已有了施工的动静。这块“学校用地”终于结束了杂草丛生黄沙遍地空置了14年的历史!这项提案我从2005年、2006年到2007年连续提了3年,经过曲折与坚持,终成正果。希望新建学校能够办成一所质量好的学校,满足小区居民和业主对孩子受到好的教育的需求。小区里前些年已经建成的一所小学其办学条件应该加以改善,使它办得更好;小区已经建成一所幼儿园,却违章租给了一个高收费的私立幼教机构,应予收回改变为公立性质。拖延学校等公益设施建设,似乎不止此一地,在城市其他小区开发中,不鲜其例;把公立中小学幼儿园改变为私立性质以出租,也时有所闻。这是对于教育公权利和社会公权利的侵害,却带有共性,值得政府和公众注意。谁来维护社会公权利不受损害与侵犯?政府职能部门责无旁贷,公众有说话的权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有监督的义务。芍药居开了个头,相信首都小区开发的教育公益设施建设将在2008年有一个新的局面。 另一条是“关于尽快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的建议”(我同时还提出了与此相关的另一条提案“关于终止北京市公立中小学校‘结构工资’,在落实‘教师待遇不低于公务员’时,重新确定教师工资等级;在均衡义务教育资源时,均衡教师待遇的建议”)。 近日,从市教委传出信息,落实“教师平均工资水平不低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已经市政府批准,相关拨款即将到位。教师工资改革今年全面启动。义务教育阶段教师工资与本区县公务员一致,同一区县同级别教师工资相同。北京市还拟增加山区教师的补贴、津贴,每名教师每月补贴增加600元左右。这对广大中小学教师和学校均衡发展无疑都是一个利好信息。我在2005年北京两会上提出相关提案,因为2004年7月1日北京市实施了公务员工资的“规范”。我的依据是1994年1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教师法》的第6章第25条“教师平均工资水平应当不低于或者高于当地公务员平均工资水平,并逐步提高”。2006年9月1日实施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又重申了这一条文。我的理解是这一条文把教师工资与公务员的工资“捆绑”在一起,此调彼亦调,此涨彼亦涨;不能在公务员工资“规范”时不理教师的茬儿。也是2005、2006、2007连续提了3年。其间不乏周折,有关部门做了测算、调研及试点。我的提案只是尽了政协委员应尽的一点义务,相关部门做了很多工作。当然,2008年初政府的决策令人欣慰。 义务教育均衡的关键是学校均衡,学校均衡的关键是教师均衡,教师均衡的关键是教师的流动,流动的关键是教师待遇的均衡。教师工资的提高与均衡是义务教育均衡的“瓶颈”。此处突破,必将带来深刻的影响和广泛的意义。首都基础教育一个充满活力的局面似乎就在眼前。一个教育均衡、教育公平亦即社会公平、坚持教育公益性质、人民满意的教育似乎就在眼前。多年来“择校乱收费”的局面即将遁迹。党的“教育优先发展”的战略方针将进一步得到体现。 我在市政协任了两届委员。10年来共提提案41件。在市委市政府的重视和交办政协提案的机制下,各部门认真负责办理,使委员大部分提案得到办复或者有所进展,有的还办得十分迅速和完满。眼看即至猪年岁末——也就是第十届政协届末,我的提案没有办结的就是上述两件。这两件我都坚持提了3年,坚持要促其实现。今天在届末之时柳暗花明出现转机令人欢欣鼓舞!这是一个结案,也是一个开始。战斗正未有穷期。新一届两会即将揭幕,我们完全有理由相信在市委领导下,新一届两会将给首都市民带来新的希望,2008的春风吹拂首都教育。 (北京市政协教文卫体委员会副主任 王晋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