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新快报》10月30日报道,广州市质监局公布的中小学校服专项抽查结果显示,公办学校校服实物合格率为86.4%,民办学校校服不合格率超七成,其中,9家民办学校因使用不合格校服被曝光。这一则新闻最显著的地方,在于“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差异比,让人一目了然。 这里,我们不妨从经济的优势来分析,公办学校在现有的资源丰富与上级部门统管统包的前提下,其竞争优势比民办学校明显强得多,从比较优势上来看,公办学校与民办学校的购买力的确存在差别。 但这种产生差别的原因就是因为公办与民办的差别吗?决非如此,因为校服是属于消费品,其中关系到选择优劣的供应商问题,还有整个市场所提供的产品有差异的问题。 从比较发展优势来说,民办学校采购到低劣的校服产品的前提与初衷是非常复杂的,在学费低廉的情况之下,可供选择购买的产品可以满足的情况之下,将部分资金放在了学校投入之上,而另一部分资金属于学生自行的消费品,必然尽量减少费用,才能招徕到生源,从而体现出其竞争优势。 在很多条件不是太好的民办学校,校车与校服作为两大消费品,本不应该由教育部门统筹指定,而只需交由第三方部门来审查与考察即可。例如,校车问题上,只能限载数量,但这其中凸显了一个悖论问题:车辆的运载是以重量算的,不应该以数量算的。校车接送的是孩子,他们的体型与体重都很小很轻。 现在市场上按学生体型规格设计的校车是绝无仅有的,只能是改造。当一些民办学校经采购校车之后,还要喷漆办证等,再加以改造,此费用实在可观。而由于民办学校生源分散,其体现竞争优势的往往是配备校车,以保证生源,但这笔校车费用占去了整个学校成本投入的30%以上。 对于只由官员抽样统计的权威性,实在让人感觉有偏见之嫌。尤其报道中强调了广州市质监局与教育局自2002年开始对全市中小学校服质量进行抽查,并在2004年3月出台《广州市学生校服质量技术要求》,与此同时,市质监局和市教育局等部门联合下文,明确全市各公办中小学校服必须实行集中采购、公开招标。 这字里行间,明摆着就是要告诉市民,在主管部门的监督下,公办学校的采购保证了公质的渠道。如此单向逻辑体现了鼓吹之作风之外,还专门告诉消费者,只能通过质监局与教育部门检测过的产品才是最安全、最有保障的。而且对这样的统计并未对市场规范起到任何作用,而是变成一种行政上的歧视与行政管制的自我吹嘘。 对于这样的事件,在美国对消费品的操作是以政府与市场行为相结合的方式,先制定有关于消费品标准的立法与执法体系,在加强政府监管的同时运用经济手段提高产品的水平。 在美国主管监管体系的部门有细分,如关于食品安全的监管部分,就有食物和药品管理局(FDA)、食品安全检验署(FSIS)、动植物健康检测中心(APHIS)、环境保护署(EPA)等,如果中国只单纯靠质监局,是很难完全如此庞大的检验控制系统的。(信力建)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