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7日,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2007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预算比2006年增加1053亿元,高于全国财政支出增长幅度。新增的教育经费主要用于农村义务教育、资助困难学生等方面—— 9月7日,记者从财政部了解到,2007年,全国财政预算内教育支出预算6461亿元,比2006年增加1053亿元,增长19.5%,高于全国财政支出增长幅度。其中,2007年中央财政安排教育支出预算858.54亿元,比2006年增加252.49亿元,增长41.7%,大大高于中央本级收入预算和支出预算的增长幅度。 财政部教科文司司长赵路告诉记者,新增的教育经费的用途主要有四个方面:一是深化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这项改革全国共计划安排资金600亿元。2007年免除学杂费政策全部到位后,将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二是建立健全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秋季学期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预计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三是实施“211工程”和“985工程”,努力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四是加大对职业教育的支持力度,推进职业教育改革发展。 让教师成为最受尊敬的职业之一 9月10日,教师节。几年前,每到这个日子,河南省滑县史固村小学的老师们除了有桃李满天下的喜悦外,还有一个说不出口的小小期盼:到了教师节,就意味着离领工资的日子——中秋节——不远了。 这个期望是苦涩的:2005年以前,这里老师们的工资只能在中秋节和春节各发一次。 现在,公共经费直接由结算中心拨付到学校账户,“老师工资都能按时足额发放,而且保证逐年增加。”村小校长唐协家对记者说。 赵路介绍,2005年11月国务院召开了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工作会议,印发了国务院43号文件。按照“明确各级责任、中央地方共担、加大财政投入、提高保障水平、分步组织实施”的基本原则,逐步将农村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建立中央和地方分项目、按比例分担的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中央重点支持中西部地区,适当兼顾东部部分困难地区。这其中的一条内容,就是巩固和完善农村中小学教师工资保障机制。 赵路说,教师是一个神圣的职业,中华民族素有“尊师”的传统美德。为了培养造就大批优秀的教师和教育家,鼓励更多的优秀青年终身从教,提高基层尤其是中西部地区农村教师素质和教育水平,国务院决定,从今年秋季入学起,在教育部所属的北京师范大学、华东师范大学、东北师范大学、华中师范大学、陕西师范大学和西南大学实行师范生免费教育。与国家签订毕业后到中小学从教10年以上协议的免费教育师范生,在校学习期间免缴学费、住宿费,并享受生活费补贴,品学兼优的还可以享受国家奖学金和学校设置的各类奖学金。 让农村孩子享受更好的教育服务 在河南省滑县城关镇第一中学,过去孩子们都在露天站着吃饭。现在,孩子们可以在宽敞的餐厅里坐在板凳上安安稳稳地吃饭了。 该校校长米希姣告诉记者:从去年开始,县财政每年给学校30万元危房改造资金,去年学校用这笔钱改建了食堂;今年,学校打算利用这些钱来扩建学生公寓。“现在是三个孩子挤两张床,一个宿舍住二十多个学生,明年宿舍扩建好后,我们保证八人一间宿舍,一人一张床。”说到这里,米希姣抑制不住兴奋。 “从2006年农村中小学春季学期开学起,农村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分年度、分地区逐步实施。”赵路说。 改革内容涵盖农村教育保障的诸多方面: 2006年,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西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启动全国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校舍维修改造资金保障新机制。 2007年,中部地区和东部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全部免除学杂费;中央财政同时对中部地区和东部部分地区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安排公用经费补助资金,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 2008年,各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均公用经费全部达到该省份2005年秋季学期开学前颁布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中央财政安排资金扩大免费教科书覆盖范围。 2009年,中央将出台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各省份制定的生均公用经费基本标准低于基准定额的差额部分,当年安排50%,所需资金由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按照免学杂费的分担比例共同承担。 2010年,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校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全部落实到位。 赵路告诉记者,党中央、国务院对这项改革高度重视。今年截至目前,中央财政已经下达免学杂费和提高公用经费保障水平资金184.3亿元,中西部地区校舍维修改造长效机制资金27.5亿元,免费教科书资金28.5亿元。“2007年免学杂费政策全部到位后,惠及40多万所农村中小学校、近1.5亿名农村中小学生。”赵路说。 新机制实施后,西部农村地区仅免除学杂费一项,平均每个小学生年减负140元、初中生年减负180元;中部农村地区免除学杂费一项,小学生年减负约180元,初中生约230元。“农村义务教育投入大量增加,农村中小学运转水平大幅度提高,教育乱收费问题得到有效遏制,农民的教育负担大大减轻。”赵路说,“新机制从制度上理清了各级政府对农村义务教育的经费保障责任,是贯彻落实新《义务教育法》的重大制度创新,涉及到各级政府的责任和广大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意义重大,影响深远。” 让更多寒门学子实现求学梦想 近年来,我国逐步形成对困难学生资助体系,在党中央、国务院的高度重视下,为保证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国家采取了一系列措施,不断加大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资助力度。 “2005年对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施‘两免一补’政策,2006年又启动实施农村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改革,2007年在全国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的学杂费,惠及农村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生约1.5亿人,为此,2006年至2010年全国累计新增财政教育经费将达2182亿元(不考虑调资因素)。”赵路说。 同时,根据国务院关于大力发展职业教育的要求,2006年中央设立中等职业学校国家助学金,当年安排8亿元,资助80万名全日制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在高等教育阶段,初步形成了以国家助学贷款为主体,奖、贷、助、补、减有机结合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2005年全国高校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总金额达176.6亿元(其中奖助学金62.42亿元,国家助学贷款76.32亿元,勤工助学等37.86亿元),资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1483万人次。 “总体看来,经过各有关方面的共同努力,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就学问题已经得到较好解决,非义务教育阶段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学习和生活困难问题也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缓解。但是,这些年我们也认识到,与新形势的要求相比,我国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还不够完善。”赵路说。 从制度上根本解决困难学生就学问题 2007年5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决定从2007年秋季学期开学起,进一步建立健全我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这是在全部免除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杂费之后,促进教育公平的又一件大事。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将按照“加大财政投入、经费合理分担、政策导向明确、多元混合资助、各方责任清晰”的基本原则,通过加大财政投入,落实各项助学政策,扩大受助学生比例,提高资助水平,从制度上基本解决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就学问题。 “新的资助制度设计着眼于系统性和长期性。”赵路解释说,“它既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又鼓励优秀学生;既增加财政助学投入,又注重多种渠道助学;既有政策体系的统一性,又兼顾地区差别;既资助困难学生,又注重改善教育结构。”他同时指出,在新的资助政策体系中,资金分担更加合理,资助保障水平显著提高。从资助范围看,国家励志奖学金由每年的0.3%扩大到3%;高校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3%扩大到20%;中职国家助学金由每年的5%扩到90%。从资助强度看,国家奖学金由过去每生每年4000元,增加到8000元。新设立的国家励志奖学金为每生每年5000元。高校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500元,增加到生均2000元。中职国家助学金由过去生均1000元,增加到生均1500元。 “新的资助政策体系的政策导向作用明显。”赵路说。据了解,新的资助政策体系通过加大对中等职业学校学生的资助力度,吸引更多的初中毕业生报考中等职业学校,促进中等职业教育发展、优化高中阶段教育结构;而在国家奖助学金的安排上,不搞平均分配,考虑不同类别学校和不同专业的特点,适当向国家最需要的农林水地矿油核等专业倾斜,引导学生学习国家最需要的专业,促进高校进一步优化学科专业结构;同时通过实施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政策,引导高校毕业生到艰苦地区基层单位就业,促进我国人才资源的合理分布;还能发挥中央与地方经费分担比例的杠杆作用,鼓励学校面向经济欠发达地区扩大招生,促进区域教育协调发展。 据了解,2006年,中央财政直接安排的高等教育和中等职业教育国家奖助学金经费只有18亿元,地方财政投入也非常有限。而新的资助政策体系建立后,中央和地方财政2007年半年投入的经费将达到154亿元左右,其中,中央财政投入95亿元,地方财政投入59亿元左右。2008年全年,中央和地方财政投入将在此基础上翻一番,达到308亿元左右。 “新的资助体系各项政策落实到位后,每年用于助学的财政投入、助学贷款和学校安排的助学经费将达500亿元左右。全国1800多所高校约400万名学生和1.5万所中等职业学校约1600万名学生将获得资助。”赵路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