锦江书院,位于四川成都。清康熙四十三年(1794)四川按察使刘德芳在文翁石室旧址上建。 成都锦江书院有讲堂、学舍等。诸生挑选秀才以上生员。教学要求“先经义而后时文,先行谊而后进取”。采宋王安石“三舍之法”,实行正课、附课和外课。初定正课、附课生各50人,外课生视成绩和正、附课生名额盈缺而定,先约20人左右,是为候补。膏火正课生月给米1.5斗、银1.5两,附课生减半,外课生无。六十年四川提学方觐增建讲堂、学舍,增加生额,扩大规模。雍正十一年(1733)列为省城书院,经费由政府所拨学田收入开支。乾隆三十九年(1774)四川总督文绶等又增修讲堂学舍等设施,添置田产,再次扩大规模。嘉庆十九年(1814)成都知府李尧栋仿古制建石室于讲堂后。二十四年四川总督蒋攸铦鉴于规制不备,学子懈怠,特制定《锦江书院条规》10条,以行整顿,加强教学管理。道光二十八年(1848)扩大招生,定正、附课生各60人,外课生30人。咸丰七年(1857)增附课生28名,外课名额不限。学生总人数已逾200人。历任山长有顾汝修、敬南华、张晋生、侯度、姜锡嘏、易简、彭端淑等著名学者。“锦江六杰”之一的李调元,“文名籍甚”的举人张邦伸等均为院中高材。光绪二十七年(1901)与尊经书院合并,旋改为四川通省高等学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