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实上,与贡品相较,“际天极地皆王臣”的满足感才是皇帝更看重的东西。朱棣在位时,郑和每次下西洋,随船队来中国的各国贡使、国王等都大量增加。1423年郑和第六次下西洋回航的时候,船上载有16国1200多名使臣及其家属。到永乐晚期,来朝贡的国家超过60多个。 这么多国家乐于朝贡是有原因的。朝廷在接受香料、珍奇等贡物后,按“赏赐厚宜”的原则予以赏赐。赏赐物品与贡品的差价一般在1至20倍左右。比如,胡椒在苏门答腊市场每百斤值1两,但作为“贡品”,明朝政府给予每百斤20两。 具体赏给了巫宝赤纳什么物品已不可考,但明朝政府一贯大方,却是事实。赐给各国国王、王族丝绸、瓷器等物品,丝绸动辄数千匹,“永乐间多给铜钱”。1405年赐给日本国王铜钱150万枚,次年又赏赐1500万枚,王妃500万枚。以致于一段时间内,日本甚至自己不铸铜钱,以永乐铜钱作为通行日本的货币。 赏赐之外,招待贡使也是一项巨大开支。完成繁杂的朝贡手续,往往需要很多时日,而沿途往返的车船住宿均由政府承担,另外还给银锭作为车马费。于是,许多贡使和大批随从,一边从容处理自家的贸易,一边乐不思蜀地等待。巫宝赤纳在中国待了大半年时间,便逢上郑和出航。有的贡使为了搭乘免费的宝船回国,甚至一等就是三年。 宣德七年(1432年)七月初八,郑和船队抵达满刺加国,先送巫宝赤纳回国复命,然后前往暹罗国宣读明宣宗的敕书,告诫其“和睦邻境,以副朕同仁之心。”具体如何交涉不得而知,但郑和往返满刺加和暹罗两国之间,忙了一个多月才调解妥当。 八月十八日,船队到达苏门答剌,然后去阿鲁、那故儿、黎代、南渤利等国访问。前几次下西洋,郑和已在这些国家举行过封王仪式,赐其国王或酋长玺书、彩币、御窑瓷器等物。 朝贡贸易 十月十日,船队从苏门答剌开拔,途中,派一只小分队前往榜葛剌国。十一月六日,郑和抵达锡兰山别罗里。十八日,郑和一行乘风兼程,赶往忽鲁谟斯,便派副使洪保率部分船队驶往天方国。去天方国的目的,则不是调解或册封,而是交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