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说文》曰:“禾,嘉谷也,以二月始生,八月而熟,得之中和,故谓之禾。” 崔shí@⑧曰:“二月三月,可种植禾。” 在《齐民要术》中,已把粟、黍、稷、春大豆、小豆、大麦、小麦、水稻、旱稻、麻、麻子、胡麻、瓜等作物的播种期由月具体到旬,并有了“上时”、“中时”,“下时”之分。“上时”是播种最适宜的时间,“中时”次之,“下时”最次。仍以禾粟为例,《种谷》篇载:“二月上旬及麻、菩杨生种者为上时,三月上旬及清明节、桃始花为中时,四月上旬及枣叶生、桑花落为下时。”三时的出现,对农业夺取高产更具指导意义。 魏晋南北朝时期,中国气候进入寒冷时期[13],对北方农业产生了一定的负面效应。面对气候变冷导致霜期提前、作物生长期拉长等情况,北朝人民采取提前播种的办法。如粟,在西汉是三月份初播,而在《齐民要术》中,首播时间已提前至二月上旬;大豆的首播时间也从汉代的三月提前到二月中旬。[14]“上时”、“中时”、“下时”的划分,可以说也有应对气候变冷的成分。 三 畜牧业的发展与北方农业经济结构的调整 两汉魏晋南北朝时期,我国北部和西部先后分布着匈奴、鲜卑、羯、氐、羌、高车、柔然等游牧民族,他们通过各种方式与内地发生密切联系,因此在我国北方农业中,一直含有较多的畜牧业成分。司马迁在谈及全国各地的物产时说:“龙门碣石以北多马、牛、羊、旃裘、筋角。”广阔的内地则是“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2](《货殖列传》)。畜牧业本来是一个独立的经济门类,但上述情况显然不同于游牧地区那种单纯的畜牧业,而是一种基于农业、包含于农业的经济成分。 魏晋南北朝时期,这种基于农业的畜牧业其发展达到了顶点。让我们首先来回顾一下这一时期北方畜牧业随着游牧民族进入而发展的轨迹。三国时期,匈奴已进入华北,曹魏模仿汉代的五属国,将进入山西的匈奴分为五部进行统治。十六国时期,“五胡”大举进入内地建立起自己的政权。“淝水之战”后,鲜卑拓跋氏崛起于代北,439年统一北方,其后孝文帝迁都洛阳,更多的鲜卑人来到中原腹地,这是汉唐时期规模最大的一次游牧民族内徙。一批又一批的内迁民族带来了一批又一批牲畜。 此外,北魏150年间不断地征讨北方草原上的匈奴、高车、柔然诸部,掳掠的牲畜也极为可观。据《魏书》的本纪及高车、蠕蠕、西域等传,获取百万头(匹)以上的行动就有6次,如登国六年(391)破匈奴卫辰,得“名马三十余万匹,牛羊四百余万头,班赐大臣各有差”。又如神@⑨二年(429)击柔然获戎马百余万匹,击高车获马、牛、羊百余万匹。北魏本来就是游牧民族,在历次战争中又有数以千万计的俘获,故其畜牧业已超过汉唐两代,[15](p351—352)北方农业区的畜牧成分也于此时臻于极盛。 民间畜牧业的发展亦达于顶峰。《魏书·尔朱荣传》言其在秀容(今山西原平县南)的牛羊驼马,“色别为群,谷量而已”。如果说尔朱荣的牲畜多至不可数而以山谷统计数量是个别情况,那么广阳王元深任恒州刺史多所受纳、政以贿成,“私家有马千匹者,必取百匹”,则反映的是民间马匹之多[16](《广阳王深传》)。而牛在普通百姓中可能比马更普遍,以至政府经常下令征发。如泰常六年(421)“调民二十户输戎马一匹,大牛一头。”始光二年(425)“诏天下十家发大牛一头”[16](《太宗纪》,《世祖纪》)。这种“大牛”不同于中原传统的耕牛,显然是鲜卑拓跋部培育出的优良品种然后随主人进入内地的,政府作为赋役征发,说明北魏前期“大牛”在民间就已比较普遍。在以后实行的均田制中有丁牛受田的条文,在相应的租调制中则规定“耕牛二十头当奴婢八”[16](《食货志》)。这显然是在耕牛比较普遍的基础上制定的。羊的饲养量也在增长,贾思勰在《齐民要术·养羊》篇谈种青茭时,以“羊一千口者”为例,这个数字在地主经济中具有一定的普遍性。从以上资料中的基本数字看,北朝内地的畜牧业已是汉代“陆地牧马二百蹄,牛蹄角千,千足羊”的数倍,其成就已绝非汉代所能同日而语的了。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