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魏晋南北朝的农作物 魏晋南北朝时期作物格局依然是南稻北粟,但麦类的种植逐渐普遍,在北方大有追赶粟类之势,在南方则随着北方移民的入迁也开始有少量种植。据北魏时农学家贾思勰著的《齐民要术》记载,这时北方已有旱稻种植。农人们除了种植大田粮食作物外还比较重视其它作物的种植。蔬菜瓜果作物沿袭前代;染料作物出现了红蓝花、栀子、蓝、紫草等;油料作物有胡麻(芝麻)、荏等,其中胡麻在黄河流域已经普遍种植;饲料或绿肥作物有苜蓿、芜菁、苕草等;糖料作物有甘蔗;纤维作物有麻。 值得一提的是,这个时期人们已重视作物的选种和良种培育工作,并在实践中积累了一定的经验和方法。在《齐民要术•收种第二》中说的选种方法是“粟、黍、穄、粱、秫,常岁岁别收,选好穗纯色者,劁刈,高悬之。至春,治取别种,以拟明年种子”;“其别种种子,常须加锄。先治而别埋,还以所治蘘草蔽窖”。这种办法,把选种、留种、建立“种子田”进行良种繁育和精细管理、单种、防杂保纯结合在一起,具有相当的科学性,至今在品种的提纯复壮中仍有沿用。因而这个时期涌现出了大量的农作物新品种。如粟类以成熟时间的先后分为早谷和晚谷品种,以谷粒的颜色分又有黄谷、青谷、白谷、黑谷等品种。据晋时书籍《广志》记载粟的品种有11个,水稻品种有13个;《齐民要术》所记粟的品种有86个,水稻品种有24个(其中糯稻品种11个),并各有名称。至于品种的命名,据《齐民要术•种谷第三》记载“按今世粟名,多以人姓氏为名目,亦有观形立名,亦有会义为称”,即以培育者姓名命名和品种性状及性能命名的方法。魏文帝曹丕在《与朝臣书》中也有关于“新城粳稻”这个水稻品种的记载。⑻ 4、隋唐时期的农作物 隋唐时期作物种类有了较大的变化。唐末韩鄂《四时纂要》记载的作物品种比北朝时的《齐民要术》有所增加,其中粮食作物除传统的粟、麦、稻、黍、菽外,又有薯蓣、荞麦和薏苡等。这三种作物可能在唐以前已有所种植,如荞麦在陕西咸阳的汉墓中曾有出土,但是到了唐朝才见于文献记载。笔者推断这三种作物在唐朝时可能已有较大面积种植。即便是传统作物粟、麦、稻、黍、菽的种植结构也发生较大变化。在《齐民要术》的记载中,粟居首位,麦、稻则稍后于粟。而在《四时纂要》中,已成为粟、麦、稻并称,说明这个时期稻麦的种植比前代更加普遍。据考古发现,唐代洛阳含嘉仓里收藏的粮食主要是粟米和稻米。杜甫《忆昔》诗曰:“忆昔开元全盛日,小邑犹藏万家室。稻米流脂粟米白,公私仓廪俱丰实。”值得一提的是,中唐以后,全国的经济重心向南推移,出现了“今天下以江淮为国命”(杜牧《樊川文集》卷十六《上宰相求杭州启》)、“赋出于天下江南居十九”(韩昌黎集)卷十九)的局面。此时南方稻米岁运已为300万石(《旧唐书•食货志下》记载),可见南方水稻在当时国家经济中的重要性。 随着水稻种植业的发展,也出现了许多水稻的优良品种。据唐诗和《四时纂要》的零星记载,这个时期的水稻品种主要有蝉鸣稻、玉粒、江米、白稻、香稻(香粳)、红莲、红稻、黄稻、獐牙稻、长枪、珠稻、霜稻、罢亚、黄稑、乌节等15种。除白稻、香稻和黄稑外,其余品种均未见于前代文献,应为隋唐时出现的新品种。其中香粳还是苏州和常熟的贡品,黄稑和乌节则为扬州的贡品。⑼ 这个时期麦类则在北方大规模种植,在南方有小面积地种植于丘陵旱地,如樊绰《蛮书》记载“小麦即于岗陵种之。”此时麦类已成为仅次于稻,而与粟处于同等地位的粮食作物,并在全国形成了南稻北麦的生产格局。 在《四时纂要》中还有关于茶叶、棉花、食用菌的种植记载。至于茶叶的种植虽然在西汉时就有茶市的记载,但在唐代以前所饮茶叶,主要以是采集野生茶为主,栽培尚不普遍。就连这个时期出版的《茶经》中也很少关于茶树栽培的记载,而仅仅提到“凡艺而不实,植而罕茂,法如种瓜,三岁可采。”但是在《茶经》之后,茶叶生产得到迅速的发展,唐朝全国产茶地已有五十多个州郡。除南方老茶区之外,河南、陕西、甘肃等省区也都有茶叶生产。《四时纂要》一书中以“种茶”和“收茶子”两节写了茶叶的种植和管理。可见茶树的大规模种植应该是从唐代开始。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