怒族住房有木板和竹篾两种。木板房略大,成长方形,一般分为内外两间。外间供待客用,设有一至数个火塘,火塘上有铁三脚架或石头脚架,用来煮饭做菜;内间为主人的卧室兼粮仓,一般不许外人进入。竹篾房比较矮小,也分内外两间,但贫困人家有时只有一间。两种房屋大多分隔为两层,楼上住人,楼下关牲畜,并用许多木桩架在斜坡地上,再以木板或竹篾席铺在木桩架上。《维西见闻录》说:“怒子居怒江内······覆竹为屋,编竹为垣”。这种竹屋由于结构简单,既易于建筑,也易于拆迁。按照传统的风俗习惯,一家建房,全村帮忙,民族或村社成员纷纷送来建筑材料,一天之内就可以把房屋建成。这种竹木屋,每幢居住一个小家庭,既适合山区多雨多雾多瘴疠的特点,又适合怒族一夫一妻制家庭的社会状况。若干户这样的人家,既组成一个村寨。 怒族村寨大小不等,大者四、五十户,中等者二、三十户,小者仅十余户。这些聚居村落大都是由具有血缘关系的家族组成,如碧江县的甲加、罗宜益两个自然村落,就是由“俄皮谷”、“俄则谷”两个父系家族所组成;福贡县的木两甲、阿尼岔两个自然村落;就是由“谷乃比”、“次邦”两个父系家族所组成。以家族或氏族为单位组成聚居村落,这是怒族村落的一个特点。 这些彼此有血缘关系的氏族或家庭,不仅居于一个村落内,维系着彼此的物质联系,还共同崇拜着一个图腾动物,维系着彼此的精神联系。怒族称氏族为“起”,蜂氏族叫“别阿起”,虎氏族叫“拉么起”,此外还有马鹿氏族、麂子氏族、巨蛇氏族等······。各氏族或村寨都以所崇拜的图腾动物作为氏族或村寨特点的标志,在不同标志下的各个氏族,都有自己的氏族或村寨头人。头人由全氏族或村寨选举产生,他们在群众中享有很高的威望,但一般没有特殊权利,如果平时办事不公,群众可以把他们撤换。一个村寨内如果有几个氏族,就在各氏族头人中推选一个威望最高的作为村寨头人。 过去,每个村寨都有村寨公有的土地,其中一部份山林或荒地又为村寨内各家族分别占有和使用。这些土地没有明显标志,但外人不得随意砍伐或耕种。距离村寨较远的高山密林为村寨公有或几个氏族共有。村寨之间也有明显的地界,无论打猎、放牧、砍柴、割蜂蜜等,都不能越出本村寨的地界,即使追逐越界的野兽,也要征得邻寨头人的同意才行。 氏族村寨之间过去往往因土地纠纷引起械斗,参加械斗往往是氏族或村寨全体男人的义务。但这种原始的血族复仇的习俗如今已经消失。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