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族多在正月初一、二、三日忌生,即年节食物多于旧历年前煮熟,过节三天只需回锅。以为熟则顺,生则逆,因而有的地方在年前将一切准备齐备,过节三天间有不动刀剪之说。再如,河南某些地区以正月初三为谷子生日,这天忌食米饭,否则会导致谷子减产;过去在妇女生育期间的各种饮食禁忌较多。如汉族不少地区妇女怀孕期间忌食兔肉,认为吃了兔肉生的孩子会生兔唇;还有的地方禁食鲜姜,因为鲜姜外形多指,唯恐孩子手脚长出六指。过去汉族未生育的妇女,多忌食狗肉,认为狗肉不洁,而且食后容易招致难产等。 汉族在长期的历史发展中,融合了各兄弟民族的优秀文化,也接受了某些民族习俗,形成了自己独特的礼俗禁忌,主要有: 1、喜庆日忌穿白色衣服。认为亲人去世后才披麻戴孝,穿白色的衣服不吉利。当然现代人结婚时新娘白色婚纱例外。 2、对人忌说“13点”,这是一句瞧不起他人的骂人话。 3、忌说男人“乌龟”。如果说某某是“乌龟”,就等于骂他是个不中用的男子,连妻子有第三者也不闻不问。 4、许多地方忌用“4”字。因为“4”与“死”的谐音,如有些医院的病号和病床忌用“4”来编号;有些楼盘没有用“4”编号的楼层和房号,而用“13B”代替“14”层。 5、热恋中的男女,忌同吃一只“梨”,因“梨”与“离”谐音之故,还有探望病人的水果忌送“梨”,原因同上。 6、乔迁新居、祝寿忌讳“送钟”,因“送钟”与“送终”同音。若以“时钟”作贺礼,要说成“送计时器”。 汉族作为一个定居农业民族,不仅注重房屋的居住功用,而且将住房与“家”的兴衰命运紧密相联。每一个家族、家庭都希望自己能够发展壮大,光宗耀祖。为达到这一目的,人们便在住宅的建造上大作文章,设法选择有风水龙脉、神灵保佑的区域建房,而一些建房的地点、方位及房屋陈设,由于不符合“风水”。“相宅”观念就被列为禁忌。 选择地址,俗谓“相地”,就是对客观事物环境的取舍,可谓建筑的前提。在汉族民间,农耕生产对气候条件和自然环境有着强烈的依赖,渐渐地,便赋予自然高度的精神象征意义,认为自然环境的优劣会直接导致人命运的吉凶祸福。因此,在建筑上,选择好的地基就显得十分重要。 宅基地的选择有许多禁忌。《阳宅十书》云:“南来大路直冲门,速避直行过路人,急取大石宜改镇,免教后人哭声顿。”“东西有道直冲怀,定主风病疾伤灾,从来多用医不可,儿孙难免哭声来。”“宅前有水后有丘,十人遇此九人忧,家财初有终耗尽,牛羊倒死祸无休。”这些禁忌在民间建宅业广为遵守。如在江苏扬州江都县,盖房“主要避讳两种地方,一是大路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人叫‘路箭’;二是有河道直冲着房子的地方,当地叫‘水箭’。箭能射杀人,在这种地方盖房子,易遇到意外之祸,是不吉利的,所以一定要避开。”(《扬州采风录》)又据明朝《营造门》说:凡宅宜居官观仙居侧近处,主益寿延龄,人安物阜。不宜居当冲口处,不宜居塔家、寺庙、祠社、炉冶及故军营战地,不宜居草木不生处,不宜居正当流水处,不宜居山有冲射处,不直居大城门口及狱门、百川口去处。这是明代人建房宅选地基的要领,是以求神伤、避鬼祟、躲战乱,图清静、多生殖、恐讼争等等为准则的,这些都迎合了民间的普遍心态,百姓会争相仿效。 选址除了以上的禁忌外,还有一个大的禁忌便是“太岁”。《论衡·难岁》对此有记述:“移徙法日:‘徙抵太岁凶,负太岁亦凶。’抵太岁名曰岁下,负太岁名曰岁破,故皆凶也。假令太岁在子,天下之人毕不得南北徙,起宅嫁娶亦皆避之。”其实,早在《苟子·儒效》中就有关于“太岁”的记载:“武王之诛纣也,行之日,以兵东南而迎太岁。”但太岁到底是什么?历来众说纷纭。总的看与岁星(即木星)关系密切。当时的勘舆家(占卜建筑吉凶之人)以为太岁为对应于天上岁星的地上凶神,可以根据岁星的位置推测地上太岁所在的方位,如在太岁方位兴工动土,便会掘到蠕动的球样的土块,建、徙宅者应当避忌,否则遭灾。这种土块就是民间常说的太岁土,无怪有谚云:“太岁头上不能动土”。尽管王充极力驳斥此种“俗说”,汉代以后仍有关于太岁土主凶的记载。《酉阳杂俎·续集》卷之载:“莱州即墨县有百姓五丰兄弟三人,丰不信方位所忌,尝于太岁上掘坑,见一肉块,大如斗,蠕蠕而动,遂填,其肉随填而出,丰慎弃之。经宿,长塞于庭。丰兄弟奴婢数日内悉暴卒,惟一女存焉。”太岁土实为一种白膜菌,只因当时无力解释才附会出太岁凶神的臆说。 选定住宅地基之后,再由风水地师以其对外的环境、天时的观察、诠释来决定整栋屋宇的朝向。若屋主人未请地师,则由大木师傅定向。风水中称这种决定住屋朝向的方法为“向法”。 定方位要顺势,忌逆势,根据自然地形、地貌、水流方向。气候特征等决定“大向”,即大致朝向。一般规则是坐北朝向的“负阴抱阳”格局。一些特殊的村落则因禁忌、避煞、自然条件的限制的要求而朝东或西。方位上的禁忌不是很严,最忌的是地势上南高北低,看上去极不顺眼,俗话说: “前(南)高后(北)低,主寡妇孤儿,门户必败。后(北)高前(南)低,主多牛马。”实际这是顺乎自然,人们都是把房院建在山南水北的阳处,而不会建在山北水南背阴地里,出门就蹬山爬坡也是很不方便的。主房建毕,要在四周增建房屋亦有禁忌。《论衡·四讳》曰:“俗有大讳四:一曰讳西益宅,西益宅谓之不详。”所谓西益宅就是宅地向西边扩大。对此,《风俗通》亦以为是,并进一步解释日:“宅不西益,俗说西者为上,上益者妨家长也。原其所以,有《礼记》曰:南向北向,西者为上。”这是说南北向的房屋,西边为尊长的住处,不能添建房屋。 随着住宅朝向的确定,门窗的方位也被确定。门是内外空间分隔的标志,是迈入室内的第一关口,中国人历来重视各种门的处理,风水更是对其投以深切的关注:“宅之吉凶全在大门……宅之受气于门,犹人之受气于口也,故大门名曰气口,而便门则名穿宫”。“地理作法……全籍门风路气,以上接天气,下收地气,层层引进以定吉凶。”(《相宅经纂》卷一、二)民间一般立门于南、东南及东三方,俗谓“三吉方”,又以东南为最佳,俗称青龙门。对照传统民居的大门位置,多与此说相合。古代门向的禁忌与住家的姓氏相关。《论衡·诘术篇》云:“《图宅术》曰:商家门不宜南向,徵家门不宜北向。”及《无何集》云:“角家门不宜西向,宫家门不宜东向”等,便是这种古俗信仰的例子,这一迷信近代已不习见。 门向禁忌更多的是涉及到门外的环境。在浙江金华,“旧时正门如果正对别家屋栋、墙角、山头、岩石等,认为是大不吉利的,必须祈求虎神相隔。”(黄子奇《金华虎俗》)俗信以为,凡人家门前有西池,为哭字头,不祥;西边有池,为白虎开口,不吉,皆须忌之。天津旧时盖房,忌讳自己的屋门正对着别家的门、窗和山墙,说是“窗户对着门,不打官司就死人。”“门对门,尽死人”。尤以门小者更遭其害,俗话谓之“大口吃小口”。若不能避,需于各自门内垒影壁墙,以挡避邪物侵袭。门口正冲小巷及邻家房前兽头也不行,俗以为不吉,要设法破解。门还忌正冲房檐滴水,俗话说:“房檐滴水滴门帮,一年之内死一双;房檐滴水滴门口,不伤大口伤小口。” 总之,这一类关于门的开向、方位的禁忌多是为了避免“气冲”。为了达到这一目的,民间有一简便的方法便是在门边置屏墙一堵,或直或曲。另一方面又要保持“气畅”,因而屏墙多是不封闭的,如入口处的影壁等,使得内部空间还呈现与室外相融合流通的意向。 汉族民间在讲求自然地形之吉的同时,也十分重视相邻建筑位置及向度上的相互关系。总的要求是合乎情理,忌背合,即忌与众人的屋向相反。风水称与众向相反的建筑为“众抵煞”,有“烦恼皆因强出头”的说法。对于屋前空地(称作地台),不能两边低而自己独高,只可人高而略低,过低又不可,这正是中国“中庸”、“平均”思想在建筑上的表现。 在大门前忌种大树;在树种选择上,风水认为:“东种桃柳(益马),西种桅榆,南种梅枣(益牛),北种奈杏”。又“中门有槐,富贵三世,宅后有榆百鬼不近”,“门庭前喜种双枣,四畔有竹木青翠则进财”(《相宅经纂》卷四)。河南开封一带流传一种“宅忌”民谣:“前不栽桑,后不栽柳,门前不栽鬼拍手。”桑与丧字谐音;“柳”指父母死后,送殡多用柳枝作“哀杖”、“招魂幡”;“鬼拍手”是指杨树,多植于基地,其叶迎风作响,似人拍手。民间还有“屋后不栽槐”的说法。据说古时有尊槐之风习,槐于古代是吉祥、长寿和官职的象征,因而民间禁忌植槐于屋后。河南一带禁忌在院内种植楝树,以为楝子为苦豆,兆主人食苦果。南方沿海一带忌在房屋周围种芭蕉、香蕉,俗信易聚鬼,或令妇女得血疾。《无河集》说:“有指草木言者:如宅东有杏主败;宅西有李主淫;槐主富贵;芭蕉,招祸之类是也。”这些禁忌,貌似无稽,若考察这些不同树种的生长特性,可知其中颇有科学道理。譬如槐树喜光不耐荫,适宜种于住宅南面。榆树速生,枝叶繁茂,种于宅后有利于防风、御寒。特别有意味的是榆树具有极强的吸附毒气、烟尘的性能,种于宅后能够净化空气保护环境,故有“百鬼不近”的说法。房子建好后,要考虑室内的陈设和使用,这方面也有禁忌。在天津,立柜不能对着床。河北一带,有糊窗禁忌。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