虽然儒家确立了中国丧葬礼仪的大传统,但习俗是在民间约定俗成的,具有其自身的特殊性。考察中国传统民俗的成立,约略可以看出两条途径,其一为由上而下,由礼而俗;另一条则为由下而上,由俗而礼。丧葬礼仪也是如此,既有所谓儒家制定的礼,又有种种民间杂俗,前者具有浓厚的伦理化倾向,而后者则充满了宗教气氛。 丧葬礼仪中的民间杂俗大多是由于宗教的影响,因为几乎人类的所有宗教都以关心死亡及生命的归宿为主旨。影响中国传统文化最大者莫过于佛教、道教、儒教以及民间宗教。儒家具有浓厚的世俗色彩,因此有些学者否认它是一种宗教。它对传统丧葬习俗的影响便是上文所论述的种种礼制。下面我们试探讨佛、道教与儒教的融合以及由此而来的丧葬礼仪变迁。 佛教原成长于印度,两汉之际,中国通向西域各国的丝绸之路已经开通,这是中西文化交通的第一次高峰。佛教势力也从印度本土扩展到大夏(阿富汗)、安息(伊朗),最后传入中国。汉末战乱,民不聊生,佛教迅速在民间兴盛起来,经过魏晋南北朝及隋唐历代,佛教终于成为中国三大教之一,对中国文化的各方面均带来了不可忽略的影响。 佛教对中国丧葬文化的影响首先表现在它带来了一种新的死亡观念。在传统中国文化中,一直存在灵魂不死的信仰,但经儒家伦理化解释,越来越关心的是死者的灵魂,灵魂附于虞主,供奉于祖庙。但对于死者生活的世界及灵魂的归宿、变化则几乎没有什么说明。佛教则带来了“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及“六道轮回,转世托生”等观念,从而为人类的死亡世界做出了明确的解释。佛教的“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和中国上古信仰中的报应有类似之处,这也是两种文化融洽沟通的结合点,但佛教教义更加系统化、更加明确,这也是它为民间乃至上层广泛接受的原因。按照佛教的理论,众生有身口意三种活动,其中身是身体发生的动作,口是嘴说的言语,意是人的思维活动,三种活动又称为业。众生有善、恶二业之分,顺理利人为善,违理损人为恶。善业有十种:不杀生、不偷盗、不邪淫、不妄语、不两舌(搬弄是非)、不恶口(说不恭敬的话)、不绮语(花言巧语)、不贪欲、不嗔圭心(上下结构,念仇)、不邪见。前三种是身业道,后三种是意业道,中间四种则是口业道。与此相对的则是十不业道。佛教认为业是产生结果的原因,即业因,由业因而来的果报便是业果。众生按照今世的业力可在来世获得不同的果报,行善者得善报,行恶者得恶报。果上又可造新业,再感未来果报,如此往复流转,在过去、现在、未来三世,天上、人间、阿修罗、地狱、饿鬼、牲畜六道,胎生、卵生、化生、涅生四生里轮回贯通转生不止。这就是所谓“善有善报,恶有恶报”,“六道轮回,转世托生”。 佛教的传入对丧葬礼仪之变迁所产生的影响也是不容忽略的。首先,佛教为华夏民族带来了一种新的丧葬习俗——火葬。 火葬在中国古已有之,如《墨子·节葬下》云:“秦之西有仪渠国者,其亲戚死,聚柴薪而焚之,熏上,谓之登退,然后成为孝 子。”《荀子·大略》亦云:“氏羌之虏也,不忧其系垒也,而忧其不焚也。”但中国历史上的火葬在佛教传人以前,一直只限于边少数民族,为中原华夏族所不斥。佛教因为信奉六道轮回、转世托生的死亡观念,对死者肉体并不关切,实行的是所谓“荼毗”——火葬。佛教在中国的传播,使火葬亦随之传布开来,唐代敦煌地区由于地处中西文化交通的最前沿,便已开始流行火葬。至宋,火葬已广泛流行于中国各地,尤以河东、江南、福建等地为盛,以至宋、明统治者不得不严加禁止,并设立漏泽园、义冢,以解决贫困者无力购置墓地的问题。这些措施又反证了中国火葬之盛,据有些学者研究,“凡是佛教昌盛的地方大多也是火葬流行的地区”。 佛教还给中国传统丧葬礼仪程序带来了所谓“七七追荐”。七七追荐又称七七斋、水陆道场、水陆大会、水陆会、水陆斋仪等,是一种超度死者亡灵的大法会,主要来源于佛教信仰。在佛教的轮回转世观念中,人死后在七七四十九日内,分七阶段随业力受生,七七追荐便是为了替死者消罪免祸、诵经修佛,以投入善良之家,因而延请和尚设斋念经,礼佛拜仟,追荐亡灵。七七追荐在南北朝开始流行于世,《北史》卷八O《胡国珍传》记载了北魏灵太后之父胡国珍死后延请和尚做七七斋的情景。唐以后,此风更盛,而且和尚开始参与儒家所制定的其他丧葬程序,故司马光说:“世俗信浮屠狂诱;于始死及七七日、百日、期年、再期、除丧,饭僧,设道场,或作水陆大会,写经造像,修建塔庙,云为此者,减弥天罪恶,必生天堂,受种种快乐;不为者,必人地狱,剉烧舂磨,受无边波吒之苦”。 道教是中国本土宗教,早期道家只讲炼丹成仙,在民间并无多大影响。但在发展过程中,它逐渐吸收了儒、佛教的许多观念,终于和儒、佛成鼎足之势。从道教对中国传统丧葬礼仪的影响中,亦可看到道教与儒、佛二教的关系,可以说,道教本身便是一种文化沟通和融合的产物。 道教给丧葬文化带来的首先是十殿冥王的地府信仰。在道教形成之前,中国文化中已有较为模糊的阴间概念,汉代的镇墓文中,便发现了很多阴间的官吏和职称,如墓皇墓主、蒿里君、泰山令等等。同时,佛教也有彼岸世界的种种信仰和观念,但道教将这些系统化、具体化,建构了一个具有严密组织体系的地下世界。传说中道教的冥界在酆都(今重庆丰都),其君主称为酆都大帝,下辖十位冥王: 第一殿为秦广王,是鬼魂的报到处,称黄泉黑将,管生死寿天; 第二殿为楚江王,掌功过,是初动刑处,有16个小地狱; 第三殿为宋帝王,主管刑法,有黑蝇大地狱和16个小地狱; 第四殿为五官王,专管诈伪、欺人之类案子; 第五殿为阎罗王,这是从佛教中借过来的,梵名为奈落伽(Naraka)、泥犁(Niraga),据说是“地狱之王”; 第六殿是卞城王,专管奸淫、盗窃; 第七殿是泰山王,这是从中国传统信仰中移置过来的,在道教信仰中,专管僧、道犯罪; 第八殿是平等王,专管大案要案,有阿鼻地狱,这也是从佛教中借来的; 第九殿是都市王,专管不孝不悌、邪恶作伪; 第十殿是转轮王,这也是从佛教中来的,他所管辖的也是佛教信仰中的“六道轮回”。 道教给中国传统丧葬文化带来的还有相墓术等等。筮宅卜日是《仪礼》中便已记载的丧葬礼仪,但到了道教手中,已发生了根本的变化,俨然成了一门大学问。由于相墓术与仪礼关系不大,而且本身非常复杂,此处从略。但相墓术的兴盛却给丧葬礼仪带来了新的变化,即停葬之风的出现。儒家所制定的丧礼中,本有停葬之风,如《礼记·礼器》云:“天子崩七月而葬……诸侯五月而葬……士三月而葬。”但自相墓术流行以后,因选择吉地颇费时间,竟有停葬达二十九年之久的。 道教的影响还深深体现在丧葬礼仪程序中,虽然官礼及司马光、朱煮等人所修的家礼极力排斥佛、道二教对丧礼的影响,力主恢复儒家礼制,但在民间习俗中,往往各教并行不悖,圣人、术士、和尚同堂治丧。因道教的影响而产生的丧葬礼仪有山人批书、出殃、接煞等等。 所谓山人批书是指在人死初始时请阴阳先生选择入殓吉时。这些在古礼中本是由卜人通过占卜的方法来决定,但道教兴起后,全部由术士替代了。出殃是指将死者亡灵从家中导引出去,据说死者亡灵在此日化着红、黄、青、白、黑五色之一成气状从家中出来,凡遇者必有大灾。因此需请阴阳生推算出殃日期、方位、颜色等,以趋吉避凶。接煞则因南北地域差异而不一,在南方是接死者本命之神返家,在北方则是驱除不祥之气,因此清人卢文弨《颜氏家训》校订本云:“北人逃煞,南人接煞。”但不论是逃煞还是接煞,其方法均是请道士作法,目的也同在于避凶趋吉。 以上论述了佛教和道教对中国传统丧葬文化的影响,其实,在中国民间,并没有像学者那样将儒、佛、道截然分开,尤其是唐宋时期,三教呈现出互相沟通、互相融合的趋势。宗教的融合也深刻地体现在丧葬礼仪中,那便是以儒家传统丧礼为主体,融合了佛、道二教的丧葬礼仪的出现。明代小说《金瓶梅》中所描绘的李瓶儿葬礼是一个典型的个案。其基本程序是儒家的,如装敛、报丧、饭含、成服、大敛、出殡等等;但其中又杂以众多佛、道习俗,如请阴阳生批书、置七星板、钉长命钉等是道教习俗;而念倒头经、做七七斋则是佛教习俗。更为有趣的是做七七斋时,首七由和尚念经,二七由道士做法事,三七是和尚念经,四七为喇嘛念经,五七又是道士做法事,六七不念经,七七又由女尼诵经,真是鱼龙混杂,但正是这种看似矛盾的习俗形成了自明清以后中国传统丧葬礼仪的主流。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