皇帝侍卫的精确定额 努尔哈赤时期,侍卫人数没有固定额数,为随时酌情挑补。皇太极继位后,崇德年间确定了皇帝和各旗旗主侍卫、护卫的人数,将各旗旗主护卫限定为20人,因皇太极自将正黄、镶黄二旗,他的侍卫数目是40人。在侍卫定额问题上,还有一段颇有意思的插曲。 崇德二年六、七月,清军远征皮岛。清军返回盛京后,皇太极以大贝勒代善出军时违背定制,在20名护卫之外多选12员随军等事,命法司审议定罪。据代善向户部官所云:他是因上(皇太极)每旗选用侍卫超出20名,自己才有此举的。 代善是皇太极即位初期的四大贝勒之一,掌握较强的军政实权。随着皇权的不断集中,代善的势力逐渐被削弱,但在这个时期仍有较强的实力相抗衡。因此,在他提出皇太极的侍卫超员时,皇太极立即予以反驳,又命左右侍卫40人侧立身后,令户部参政恩克等按档册点检,以证明代善所言之谬误。这一史实反映了当时皇权尚未完全集中,以旗主为代表的“王权”仍拥有较强势力。因而出现了旗主与皇帝计较侍卫多少之事。 陪在皇帝身边时时心惊肉跳 女真(满)族自古以来是以骑射著称的民族,设围狩猎是其主要生活方式之一。太祖、太宗兴兵开国时期,在战争空暇之余,仍循此习俗带众贝勒大臣和侍卫等外出设围狩猎,在设围狩猎中,由于一些突发事件,也往往造成险情。 如天聪四年十二月,皇太极率诸贝勒、每牛录护军3名,狩猎于积墩地方。当众人捕猎狍鹿时,大贝勒代善部下蒙古猛克竟发箭误中御衣,险伤皇太极。崇德四年十一月,皇太极率诸王贝勒大臣在叶赫地方狩猎时随侍的超品公塔禅、甲喇章京阿尔萨兰在射兽时,竟朝皇太极射箭。这些事时时令侍卫心惊肉跳,唯恐出现不测。 天聪六年十月,皇太极又一次率领诸贝勒大臣到哈达地方设围狩猎。初六,狩猎队伍于费德里山行围。在行进中,皇太极不知不觉驰马独前。侍卫詹土谢图见状急忙拍马快速奔前,在皇太极前面二十步距离而行,以防不测。正行进间,忽然从草中跃出一只老虎,詹土谢图手持射狍鹿之箭,事起突然来不及更换,便用力迎面射出。猛虎虽中创,仍前扑而上,将詹土谢图咬下马来。皇太极见詹土谢图已与虎滚作一团,无法张弓再射,便驱马大呼直前。虎闻声放开詹土谢图,朝皇太极冲来。这时,随后而至的众侍卫一拥而上,将虎杀死。皇太极与詹土谢图才化险为夷。 侍卫的森严等级和尊贵地位 皇太极改元崇德后,随着政治体制的逐渐完善,皇帝与诸王贝勒的侍卫有了明显区别。在当时的文件中明确区分:“汗之一、二、三等侍卫”和“诸王之一、二、三等侍卫”等。同时,皇帝侍卫的等级高于诸王贝勒侍卫的等级,即“汗之二等侍卫”与“诸王贝勒一等侍卫”享受同样待遇,而“汗之三等侍卫”则与“诸王贝勒二等侍卫”待遇相同。清入关后,还在名称上进一步做了修订。诸王贝勒的侍从武官改称“护卫”。在康熙、乾隆时期重修太祖、太宗朝实录时,将入关前诸王贝勒之“虾”,改写为“护卫”。此后,侍卫完全成为皇帝的武装侍从官员的专用名称,并沿用至清末。 崇德初年,侍卫等级分为一、二、三等侍卫。侍卫的品级待遇,从当时订立的“职官仪卫制”中可以看出。“崇德初年(定职官仪卫)……定一等侍卫、护卫、参领、前锋参领、县君额驸、学士、满启心郎、郎中,旗四,后从四人;二等侍卫、护卫、佐领、汉启心郎、员外郎,旗二,后从二人;三等侍卫、护卫、护军校、主事以下官员,止用后从一人”(《清史稿·舆服》)。旗与后从之人是职官的仪仗,根据等级数目不同。官名虽然用后来的称呼,但等级无误。 由此可见,侍卫等级制度确立时,官职级别就已很高。内大臣相当于梅勒章京(副都统),一等侍卫相当于甲喇章京(参领),二等侍卫相当于牛录章京(佐领),三等侍卫相当于护军校。 由于侍卫是近御之臣,与皇帝关系密切,因而不但有较高的等级,也享有较高的待遇,在清开国时期就得到特殊的眷爱、优恤和奖赏。据《满文老档》记载:天命十年五月十四日,汗(努尔哈赤)曰:“准近身侍卫及为首之大臣等称‘父贝勒’,为婿者称‘岳父贝勒’,国人称‘汗’。”并缮文公布,以定称父之人(原注:准近身侍卫及为首之大臣称父贝勒,乃为辨别其奖恤也)。侍卫与国中为首大臣地位相等,可以同称努尔哈赤为“父贝勒”,可见侍卫的尊贵地位。 沈阳故宫博物院特供本报稿件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