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840年鸦片战争爆发,海上形势更为复杂。嗅觉灵敏的大清海盗们,不失时机地打出了爱国旗号,仿佛高喊口号的唾沫星子,便能洗刷掉手上的所有血迹。他们开始大胆攻击西方船只,虽然因为西方商船防卫严密碍而多不得手,但还是给英国人带来了巨大的恐慌。1841年3月26日,大清海盗们成功地攻击了英国商船“布伦汉姆”号(Blenheim),造成了三名英国海员死亡,令英侨社会大为震惊。 这一年年初,根据中英南京条约,久被海盗盘踞的香港割让给了英国,海盗便成为港英当局无法回避的首要难题。英国人在香港兴建了新监狱,第一拨“住户”就是海盗。新生的香港司法系统,每个月要审判60-90名中国嫌犯,其中绝大多数都是海盗罪。而英国人自己催生的大规模鸦片走私贸易(鸦片贸易直到十多年后才在英国的炮口下变成“合法化”),因为暴利所在,已令香港成为走私者和海盗的巢穴。 城头变换大王旗,对以香港为基地的海盗们似乎并无影响,到1844年,他们已经建立起了拥有150艘战船的庞大舰队。这些海盗半盗半商,无论是收取保护费的“白猫”,还是杀人越货的“黑猫”,只要能抓到真金实银,都成了海盗们喜爱的“好猫”。被抓获并被审判的海盗,往往只是些推出来顶罪、顺便为官员们粉饰下政绩的小喽罗。海盗势力甚至强大到敢于绑架镇守虎门要塞(the Bogue)的清军军官,割了他的耳朵,夺走他的官印,再向清廷索取6万元的赎金。 海盗们不仅攻击中国船只,对英国船只也毫不手软。根据香港总督戴维斯(John F. Davis)写给英国舰队司令托马斯·柯克伦(Thomas Cochrane)海军少将的信,在1844年5-7月的3个月内,海盗们三度袭击了英国人。戴维斯说,清政府已经很坦率地表示自己对此毫无能力。 英国军官要求英国商人们时刻警惕,因为“中国海岸的渔民们都是无赖、海盗和走私者,他们在时刻找机会捞一票。他们先是很友善地出现,如果发现你的船没有抵抗能力或不如他们的,他们就会趁机行动。如果你没带着武器,千万不要去一个陌生地方,也不要让中国人上船。” 在草木皆兵的情况下,西方商船几乎武装到牙齿,航程中子弹上膛、刺刀上枪。而港英政府建立的水陆警察部队,却因为不通汉语,在应对海盗方面几乎无能为力。他们还试图购置炮船剿匪,但同样的,这种在英国军官指挥下、由华人水手操作的炮船,几乎没有什么战斗力。 港英政府还专门成立了“调查注册处”(Census and Registration Office),对辖区内的华人船只实行注册制度,要求船主必须将注册号清晰地标写在船首。注册处拥有执法权力,可以对香港及其水域内的由华人使用的任何房屋和船只进行搜查。 港英政府也雇佣了一批“线人”,刺探海盗的动向。但这些海盗出身的线人,却利用这一特权,大肆敲诈勒索,向政府提供假情报,导致很多无辜者被当作海盗被捕。英国的官方文件中,就记载杜阿波(音译,Too Apo)和马周望(音译,Ma-chow-wong)这两位“线人”,因为敲诈勒索而最终被判入狱的案例。 以文明自居的港英法庭,对海盗的处理,多适用流放刑。而流放对于能吃苦耐劳的华人来说,并不可怕,反倒提供了很多逃跑的机会。1848年,一艘运送华人流放犯到马来亚槟榔屿(Penang)的囚船“伍德将军”号(General Wood),在中途发生了的暴动,大多数犯人成功脱逃。 与港英当局的“无能”相反,海盗们却越来越“专业化”和“产业化”。他们从香港当地的中英商人们这里得到军火接济,也通过商人们销赃,甚至在商船队和政府机构内都安置了内线,刺探各类商业和军警情报,令官方防不胜防。 即使如此被动,英国政府依然“只扫自家门前雪”,将打击海盗的范围严格限制在香港海域及公海,如果海盗逃入中国海岸3海里内,根据当时的国际惯例,这就是中国的领海,英军便不再追击,而这也仍然被敏感的大清官员们,解读为对中英条约的冒犯和对中国主权的侵略。 1842年,港督璞鼎查(Henry Pottinger)专程拜会了闽浙总督,商讨海盗问题。璞鼎查随后下令,除非海盗们当场攻击英国商船,英国海军不应主动攻击任何海盗嫌疑船。璞鼎查也向大清钦差大臣耆英保证,英国军舰将不会主动干预任何中国船只,这等于是公开宣布英国海军与中国海盗 “井水不犯河水”。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