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环船:轻型,长4丈,形似一船实为二船。前船占三分之一,后船占三分之二,中用2铁环相连。前船有大倒须钉多个,上载火球、神烟、神沙、毒火,并有火铳,后船安桨载乘士兵。战时顺风直驶敌阵,前船钉于敌船上,并点燃各种火器,同时解脱铁环,后船返航,后船既返,前船烈焰旋起,敌船遂焚。 子母船:轻型,母船长3丈5,前2丈,后1丈5,只有两边舷板,内空,有一小船,上有盖板,有4桨可划,用绳索与母船绑。母船有柴火猛油,火药火线。战时母船迅速抵近敌船,钉在一起,点燃母船后人乘子船而返。 火龙船:轻型,分三层。以生牛皮为护,上有铳眼,中置刀板,钉板,下伏士兵。两侧有飞轮, 4名水手。先伪败于敌,诱敌登船,开动机关,使敌从上层落入中层刀板钉板中。 赤龙舟:轻型,船身像龙,分为3层,内藏火器刀枪。船首如龙头张口,内藏士兵一人,侦察敌情。龙背用竹片钉之,胸开一小铁门,两侧各有1口供一兵划桨。身有坚木架2个,船龙骨以铁坠,使船平稳。内部除兵器外不装他物,2兵于其内发射火器,一兵掌舵操帆。常以数百船齐射攻敌。 苍山船:小型,吃水5尺,装备千斤佛郎机2门,碗口铳3个,噜密铳4把,喷筒40个,烟筒60个,火砖30块,火箭100支,药弩4张,弩箭100支。全船37人,水手4人,战士33人,编三甲。第一甲佛郎机与鸟枪,第三甲火器,第二甲冷兵器。 车轮舸:以轮击水的战船,长4丈2,宽1丈3,外虚边框各1尺,内安4轮,轮头入水约1尺,船速远快于划桨。船前平头长8尺,中舱长2丈7,尾长 7尺。上有板钉棚窝,通前彻后,两边伏下,每块板长5尺,宽2尺。作战时先放神沙、沙筒、神火,之后掀开船板,士兵立于两侧,向敌船抛掷火球,发射火箭,投掷标枪,毁杀敌船。 海沧船:中型,吃水七八尺深,风小时机动,配合福船。千斤佛郎机4门,碗口铳3个,噜密铳6,喷筒50,烟罐80,火砖50,火箭200,药弩6张,弩箭100。乘员53人,水手9人,战士44人,分4甲。第一甲佛郎机和鸟枪,第四甲火器甲。 福船:大型,身高大,底尖上挑,首昂尾翘,树2桅,舱3层,船面设楼高如城,旁有护板。士兵掩护在其后向敌船射箭发弹,掷火球、火砖、火桶。并顺水顺风撞沉倭船。舰首备红夷炮1门、千斤佛郎机6门、碗口铳3门,迅雷炮20门,喷筒60个,噜密铳10支,弩箭500支,火药弩10张,火箭300支,火砖 100块,及冷兵器上千。乘员64人,水手9人,战士55人,编5甲。一为佛郎机甲,操舰首炮、佛郎机,近敌掷火球火砖;第二甲是鸟枪甲,专门射鸟枪;第三、四甲为标枪杂役,兼操舟近战;第五甲为火弩甲,专射火箭。 蜈蚣船:大型,仿葡萄牙多桨船,底尖而阔,航行迅速,逆风亦可行,不惧风浪。上有千斤佛郎机舰炮并有火球、火箭。 三桅炮船:巨型,水师主力,身高大,首昂尾翘,航行迅速,不惧风浪。树3桅,主桅高4丈,船长20丈,舱5层,船面设楼高如城,可容300人,配红夷炮 8门,千斤佛郎机40门。郑成功水师曾以此大败葡萄牙东印度公司舰队及荷兰殖民军,此船造法样式均失传,仅东山岛出土过残骸。 料罗湾海战。 料罗湾海战是中国古代规模比较大的海战之一,明朝方面投入了战舰150多艘,士兵几万人,荷兰人方面印支殖民总部派遣了最强大的武力,共计数十艘最新式带加农炮的战舰。在规模上不亚于鸦片战争,同样是武器落后于西方,但是结局却迥然不同。料罗湾大捷使荷兰人不得不屈尊于中国海商集团的实力,从此荷兰人每年向郑芝龙的船队缴纳12万法郎的进贡,才可以保证荷兰东印度公司在远东水域的安全。在17世纪的远东水域完全变成了由中国海商一家说了算的天下。料罗湾一战后,1640年荷兰东印度公司也曾经私下与郑芝龙达成四六开的贸易协议,无奈郑芝龙的海上力量过于强大,六开的贸易协定对于郑芝龙来说也只是一纸空文.晚明时期几乎整个远东水域---澳门,马尼拉,厦门,日本各港口之间所有的商船都悬挂是郑氏令旗的中国商船。荷兰人屈服了,他们放弃了垄断中国海上贸易的企图,转而承认郑芝龙的海上霸权秩序。战争的起因是荷兰方面为夺占中国对外贸易权.禁止西班牙人、葡萄人介入与中国交易.荷兰方面认为攻击中国以先进的大炮武器,性能优异的快速战舰则十拿九稳。所以派了战舰十一艘(Jacht, Bredam, Weiringen, de Fluyt Warmondt, Texcel, Weesp, Couckercke, Catwijck, Zeeburch, Kemphaen, Salm),交由普特曼斯指挥,另有旗舰密德堡及一艘中国戎克船打狗号(Tavcoya),此外还包括50艘海盗船。 1633年7月7日,新任荷兰台湾长官普特曼斯率领以密德堡号为旗舰的十三艘荷兰战舰,以突然袭击的方式对明朝管辖的南澳发起了进攻。明南澳守军立即还击,激战中,明把总(守备队长)范汝耀受重伤,17名明军将士阵亡,而荷兰军亦有相当伤亡,不得不解围北上。7月12日,荷兰舰队来到厦门,当时厦门港内停泊着几十艘明廷和郑芝龙军的待修船只。此时南澳战斗的消息尚未传来,明军厦门守将张永产正在泉州操办器械,郑芝龙也正在率主力部队在福宁剿匪。因此荷兰舰队到来进行偷袭时时,中国方面实际处于毫无戒备的状态。结果,荷兰人一举烧毁和击沉了中国方面的15艘舰船(郑军10,明廷5),并登岸“大掠”。偷袭得手后,荷兰人封锁了厦门湾,强迫金厦附近的村庄向荷兰人进贡猪牛等物,并威胁中国方面开放贸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