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于耕籍田的日期确定后,朱元璋是亲自前往还是遣官代行,这要看皇帝政务是否繁忙、身体健康状况如何而定,而不是随心所欲,想去就去,不想去就不去。而且在皇帝亲往躬耕抑或遣官代行之事决定之后,还须及时通知掌管操办耕籍田礼仪的太常卿,以便就相关礼仪是否变动(如遣官代行,“太常卿奏请诣耕籍位,皇帝至位,南向立”,“户部尚书北向进耒,太常卿导引皇帝秉耒三推,户部尚书跪受耒。太常卿奏请复位,南面坐”这一系列礼仪就须作相应的改动,因为代行礼仪的官员是不能“南向立”、“南面坐”的,户部尚书也不必“跪受耒”)、安全保卫是否应该加强(如皇帝亲往,必须提前清道,并加强沿途及先农坛周边的警戒和保卫力量)作出决定和安排。蓝玉在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已被授为太子太傅,作为必须参加耕籍田的三公之一,他事先知道耕籍田的日期定在二月十五日并得知皇帝将亲往参加,是一点也不奇怪的。后来,朱元璋果然在这一天亲自前往南郊躬耕籍田,正是这一推断的最好证明。因此,许多案犯所交代的“具体谋反日期”,不是蓝玉案的“最有力的反证”,而是它的最有力的铁证。我们切不可因为朱元璋在此案中牵连诛杀大批无辜的武臣,就连蓝玉的谋反事实也加以抹煞、否定。 原文刊载于《历史学家茶座》总第十一辑,原标题为“真假混淆的蓝玉党案”作者:陈梧桐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