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395年,就是正式执行禁海后的第三个年头,朱元璋颁布了一部《祖训》,这部《祖训》实际上成为他外交政策的标志性文件,在里面,他将包括朝鲜,日本,大琉球,小琉球,爪哇,苏门答蜡等十三个国家以及西洋地区列出来,作为“不征之国”,表面上看起来不多,但是,要注意这些国家包括了当时中国人知道的海外国家中的绝大部分(因为和蒙古人的战争还在继续,所以里面没有把蒙古列进去)。同时,他还将大琉球等三个国家的朝贡关系加以限制。很显然,在对外关系上,朱元璋总的态度是不太愿意介入到国际事务的管理和经营中去的。之所以他会有这样排外的情绪,一方面是因为民族战争的继续和国内事务的繁杂,另一方面,是因为,他一直以为元帝国的灭亡,无休止的海外扩张是一个很主要的因素,这些活动会空耗财力,致使国家财政负担过重经济会被最终拖垮所以他是比较排斥将帝国的力量伸展到领域以外的,虽然这对他并不是是么难事。我们不能苛责他的短视,因为对于一个农民皇帝来说,要他在治国方面做得很完美是不太现实的,可是,我们也不得不说,他的短视确实给了中华海权以致命一击。 朱棣,生于1360年,是朱元璋的第四个儿子,曾被封为“燕王”,驻守北京,在1399-1402的三年间,他通过一场内战,夺取了他侄子建文帝的权而登上皇帝位。应该说,他和他的父亲在一些方面是不一样的,尤其是在对帝国的看法上,他醉心于将帝国的声望远播海外,力图使他的力量延伸到帝国以外的广大领域,并且希望重新树立起中央王朝的霸权。因此,他决定好好利用一下他在海洋上的优势,遗憾的是,虽然他希望好好利用这些遗产,并把它发扬光大,但是事实表明,他并不知道如何合理的去做,他的穷兵黩武,反而成为中国航海事业的催命丸。 朱棣,很用心地希望把影响拓展到南海,印度洋和极东地区。为了这些,他叫郑和和王景弘去置办了一只大舰队,并且让他们去做这件事。 仅仅就扩大政治影响来说,郑和干的是很成功的。在自1405年到1421年间,他六次出航,他成功的重新整理了海洋秩序和对海外蕃国的关系,重申了中国对这些海域的海权,并且使得在皇帝将工作重心放到北方的事务时,和蕃国的交往依然能在主仆的名义下顺利进行。在这些远航中,郑和曾经多次干涉了海外事务。比如,在1407年他在苏门答蜡肃清了一只华人海盗,并将他们的头——陈祖义带回南京处死。在1411年从古里返航时,他遭到锡兰国军队的劫掠,但是他取得了胜利(这并不困难),还把锡兰国君囚禁并带回南京受审。 在政治上,这些活动带来了看得见摸得着的好处——蕃国基本上在名义上认可了对明帝国的臣属关系,帝国的声望达到顶峰,也打击了中亚敌国的影响,但是在经济上,起负面影响却是不言而喻的,我并不是说他对经济没有好处,实际上这些活动使得正常的大规模海上贸易更加有可能快速发展,可是,很明显,皇帝不知道如何向宋帝国或元帝国的皇帝们一样加以利用。这些负面作用首先体现在费用的巨大上。《明史》记载,第一次远航船队,郑和用了62条四十四丈长的大海船和255条小一些的,第三次用了48条大船,第四次有用了63条大海船,显然,这支舰队价格不菲,而且因为在这之前并没有远征计划,所以这些船大部分是新建的,同时船队还带了大量的珠宝货物,用来赏赐蕃国国君,花费就更大了。皇帝从他的私囊他的代理机构出钱,以及让沿海省份也负担一些,但是在这些开销过后,皇帝却不知道怎么去赚回来。而且,皇帝好像根本不看重商税收入。《明史.食货志》载,他曾在否定重设市舶司时说:“商税者,国家抑逐末之民,岂以为利?今夷人慕义远来,乃侵其利,所得几乎?而亏辱大礼多矣”!所以,贸易仍然是在朝贡体系下进行。尽管郑和带回了一些蕃物,但是为了面子和虚荣,作为回报,皇帝给这些蕃国以十倍的回赐。由于皇帝依然不能接受宋帝国和元帝国的国君们在对外贸易上的观点,依然把对外贸易置于朝贡体系之下,依然妄图垄断对外的一切贸易,所以航路在被重新打通以后,中国商人依然不能名正言顺地利用,这些朝贡贸易中不但国家不能获利,就对资源的掠夺上帝国也是吃亏的,帝国不但没有在这里得到一点经济上实在的好处,倒是蕃国们从中国套走了大笔财富。这样大而没有回报的付出,不论是当时哪个国家都无法负担的,可悲的是,中国的纳税人们却为这件看不到前途的事情背了长达20年的沉重包袱。结果是,在包括远航在内的扩张活动,几乎拖垮了经济,也使得原本宽裕的财政捉襟见肘,入不敷出(帝国的财政官员估计朱棣的一切活动的开销是当时财政收入的两到三倍)。远航在经济上不但没有刺激经济的增长,反而成为经济的噩梦。于是,远航活动成为政敌们攻击口实,越来越遭到上层官僚的蔑视 (原因之一是这项事业的执行者竟然是个太监)。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