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遣返降人和被捕人员一事,比较重要的是关于原明将刘兴祚(爱塔)投降后金之后,又叛归皮岛事,皇太极要求遣返。同时,他还责成毛文龙设法解救、送回前去皮岛谈判,但被来皮岛办公的明户部官员捕获,并送往北京的后金官员阔科(汉文档册称“可可”,其他亦有史料称为“科廓”,为方便起见,今从两地之《满文老档》文,统一称为“阔科”)等人。 归降后金则是这些书信中分量最重的一件事。信内毛文龙明确表示愿意归降后金,并主动提出与皇太极里应外合,合力夺取山海关和登、莱等地,亦开出了归降条件。 其它的问题,也许还都能以时局为由做一番分辩,惟独归降一事,却实在有些辩无可辩,至多只能予以猜测。但猜测始终是猜测,只要无法提出确凿的反证来推倒这些信件的内容,即使如孟森先生,也无法证明毛文龙并无归降后金的意思,亦不能推翻信中他主动邀约后金里应外合夺取明山海关、登、莱等地的叛明谋划,只能予以猜测。 我们先来看看信内皇太极责成毛文龙设法解救并送回被捕的后金官员一事。 根据明方的记载,在崇祯二年(公元1629年)的闰四月辛酉,毛文龙曾向北京报称曰: 长山岛逃回胡四等称:大清皇帝言,屡次与毛文龙讲和,文龙回书语皆饰欺,及送礼讲和,又将我人解京,……如今禁海无粮,欲乘机攻杀等语。” 此处记载的“大清皇帝”云云,显系作者为避祸而为之,盖因后金一直到明崇祯九年、清崇德元年(公元1636年)才改国号为清,此刻必不得云“大清皇帝”。但这里毛文龙说皇太极指责其“又将我人解京”,却可与清《满文老档》中的毛文龙书信、毛文龙自己所写的塘报互相印证,证实了此前确有后金官员被解押到北京。 然则其中原由是什么呢?是不是毛文龙主动把前来联络的后金使者抓起来押送北京了呢? 我们可以先看看于明天启七年(清天聪元年,公元1627年)九月二十九日到达皮岛,并一直在此的原后金镶黄旗副将王子登写给皇太极的信,信中关于此事的本末还比较详细。书中云: 马通事来时,于途遇六、七人逃来,不思己为前来议和,便射死一人,斩杀一人,余众败走,登山得免。及马通事至岛之次日,败走之人逃来岛,在毛文龙之衙门遇见马通事,彼等言尔非途中杀我之诸申乎?遂擒之,往告毛文龙。毛文龙反打逃人,责问诸申(满洲人)地方之事,何告于我等语。遂不询问,逐出之。其人至黄户部门前喊冤,遂擒马通事以去。因马通事嫉妒阔科,任意妄言,毛文龙知事不善,故杀之,并将阔科送往帝京。……谁知道阔科与黄户部到北京后,告知毛文龙与汗礼上(笔者注:原文为上)往来不断等语。科道各员闻之,俱奏书称,毛文龙欲亲敌国,设计谋叛,事已属实,至今尚未议毕等语。……汗不遣人言谢,以慰其心,反留所遣使臣,复取逃亡诸申,其谋泻矣。……汗未思之乎?山海关为北京之前门,登莱二府为北京后门也。岂能为此小故,而弃天下大事乎? 而毛文龙与皇太极的信中,谈及阔科前来联络一事时先道: 先于四月二十六日,阔科、马通事等五人来至镇江。五月初三日,迎入皮岛,时户部在岛散发粮食。户部官属下人,十分怀疑,屡告其户部曰:诸申往来频繁,终日忙于事。留住几日,所用衣服,全缝制毕。五月十六日,遣其旧人三名,由海至镇江,复携礼物两驮,运至沈阳。今闻山东登州地方总兵官及原道员,不时遣船出海,沿岸安哨探。登州地方道员携其下属官员、承差及亲随、僚友等,又来至皮岛等语,因未知确信,我遂断然制止,未纳下人谎言。我与尔同谋此事,惟恐失信,故匆忙遣人答复。 其中的一段,台湾版《清太祖朝老满文原档》翻译似更贴切,读起来意思更清楚,其文为: 适有户部在屯散放粮食户部官从人,殊深疑忌,屡告其官曰:满洲人不时来往,每日议事,驻辄数日。已于五月十六日,由海至镇江,使旧日从者三人,将两季礼物驮回沈阳等语。今山东登州府之总兵及塔守道不时以船出海,沿岸放哨;登州守道率其属员及亲随人等,复至皮岛。因未知确信,未纳下人之言,将其阻止。 在随后的一封信中,毛文龙又道: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