葡萄牙人也是“倭寇”:大明朝被遗忘的盗贼(3)
最终,仅有三艘葡萄牙大船逃回满剌加,其余皆被焚毁击沉。这一仗很漂亮,佛郎机盗寇偷鸡不成蚀把火,悻悻而去。 转年,嘉靖元年(1522年)秋,又有一批葡萄牙殖民者灭掉了苏门答腊沿岸一个小国“巴西”之后,奉葡王之命,他们驾五艘巨舰,兵员一千多人,扬帆直逼广东珠江口。此来,一是报复,二是准备在中国沿海建立一个永久军事基地。在新会的明朝备倭指挥柯荣等人立即组织水军,在西草湾一带拦截敌舰,猛攻侵略者。 此战,明军斩首三十五级,生擒四十二名葡人,俘获两只大船,其余三艘船逃掉。 嘉靖帝下旨,把所获夷兵就地斩首示众。四十二颗红毛脑袋,悬于广州城门楼上。不仅如此,明朝官军缴获数筒葡萄牙原装船用炮铳,名之为“佛郎机”,上献朝廷,这就是“佛郎机”当作火器名的起始。其实,明朝在弘治年间(六、七十年前)已经从走私的西洋船上获得过这种武器,只不过当时没给这种武器起名。 据明人胡宗宪《筹海图编》记载,佛郎机炮“以铁为之,长五六尺,巨腹长颈,腹有长孔,以小铳五个轮流贮药安于腹中,放之。铳外又以木包铁箍以防决裂。海船舷下每边置放四五个,于船舱内暗放之。他船相近,经此一弹,则船板打碎,水进船漏。以此横行海上,他国无敌……海船中之利器也。守城亦可。持以征战,则无用也。”他还讲到有通事(翻译)献手铳(早起手枪),射程百步,也是一样的武器原理。后来,明朝兵部铸造一千多佛郎机大炮,名为“大将军”,下附木架,可高可低,发放于三边守军。“然将士不善用,迄今莫能制寇也。” 胡宗宪还说:“中国原有此制,不出于佛郎机。”这句话不错,火器由宋朝已经在战争中所用,元朝更是进一步发展了制造工艺,只是当时没有过多重视,乱哄哄中就亡国,铳炮基本没有发挥作用。元末明初朱元璋军队在不少战役中使用类似火器,效用明显,有几次成为战争中决定因素。但肯定一点的是,至正德、嘉靖年间,西洋制造方法肯定优于明朝,他们的“佛郎机”比“大将军”什么的火炮威力更大,很可能当时的西方制造工艺比明朝要先进。 此事之后,葡萄牙人被明朝打怕了,好久不敢想武力入侵的法子,就上书要求与明朝通商。由于朝臣们普遍认定“佛郎机”人乃“贼虏之桀”,皆建议朝廷拒绝与之交往。但不少人希望明朝恢复与东南亚诸通贡国的贸易,因为海禁对广东番舶收入大有影响,大多数商船都驶往福建沿海去做买卖了。后来,巡抚朱纨严禁通番,整治海防,葡萄牙人赚不到钱,就开始杀人明抢,做起无本“买卖”来。 气急败坏成巨盗——杀人劫货的葡国海盗 明朝嘉靖年间的所谓“倭患”,乃嘉靖二十六年(1547年)最早大爆发。巡抚浙江兼任福建等处海道的朱纨下令剿捕海盗,严禁通番,并催使近海居民通盗者互相告发。吃“走私饭”已成习惯的地方豪民汹汹而起,吃里扒外,纷纷与葡萄牙人勾结,上岸杀人放火,地方官不知实情,上报说是“倭寇”入侵,其实最早的盗贼们根本不是真倭,反而是由海而至的葡萄牙人。这些人在闽浙大掠,与日本浪人及中国海盗王直、徐惟学等人大肆勾结,在嘉靖十九年就已经把宁波附近的双屿港当作“大本营”,四处出击,杀人越货。由于时人总以“倭寇”称呼这些贼徒,反而后来很少人知道葡萄牙人是最早的罪魁。 特别可恨的是,葡萄牙人在放火烧杀抢劫财货之外,他们与“倭寇”最大的不同,就是喜欢大量俘掠平民,转送海上贩卖为奴。 嘉靖二十七年(1548年),盘踞双屿岛的葡萄牙、日本浪人、中国海盗的据点被明军攻克,这伙贼人暂时退出浙江,逃往福建的金门(当时称浯州屿)集结,转至福建为祸。不久,即发生了在诏安附近的走马溪之战。 走马溪位于诏安县东南,里面有一个避风港,名曰东澳,大批走私海盗船常在此聚集,故此又称“贼澳”。明军在嘉靖二十八年(1549年)正月二十六日,从走马溪发兵船,进剿这批海盗。葡萄牙等盗贼先是持“鸟铳”上山阻击,但被明朝伏兵打下山去,只能逃回船上。明将卢镗亲自擂鼓督阵,指挥水军进攻,包围了七只敌船。经过激烈战斗,“生擒佛郎国王三名,倭王一名”以及其余“黑番鬼”等人共四十六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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