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军号对散官的“拉动” 如上所述,北魏末年存在着散官的滥授和“双授”普遍现象。就前者、也就是散官的普授和滥授而言,我们已说明这是它们向阶官演进的必要条件:在这种情况下,这些官职的性质迅速发生着变化,它们不再仅仅是员额有限的散官,而是发展为员额无限的、用以标志官员地位及其变迁的名号了。那么与之并行着的“双授”,在此发挥着什么作用呢?当然,“双授”也就是一种滥授,不过这只是问题的一半。我们要进一步指出,“双授”的泛滥,使军号得以“拉动”文散官走向本阶化和序列化,使军号得以发挥一种“拉动”作用。本节就来集中讨论这一点。 军号的系列化和“本阶化”,在魏晋南北朝时比文散官发展更快。曾有学者考得此期将军官印在70余号以上[22],实际的军号远不止此。北朝尤其是如此。北魏“以散号将军记其本阶”;“边外小县,所领不过百户,而令长皆以将军居之” [23],“洛京、邺都,(尚书)令史……皆加戎号。” [24]等级低微如令长、令史者,也都普遍以戎号作为本阶。东魏兴和二年《李仲璇修孔子庙碑》[25],碑阴所见太守、县令、别驾、治中、功曹、主簿、参军等63人,其中拥有各种军号者达35人,超过半数,其高者如征东、征虏将军,其低者如殄寇、明威将军。 文散官的演进,就没有这么迅速、成熟了。在魏末,诸大夫虽因滥授而相当“本阶化”了,但法制上尚没有完全认可这一点,诸大夫形式上仍是“官职”,而非纯粹的法定本阶。前述“领”、“兼”之辞,就反映了散官正在走向、但又未充分完成“本阶”化的情况。又,杨津于庄帝永安二年“兼吏部尚书,又除车骑将军、左光禄大夫,仍除吏部”,杨津实际是以吏部尚书而加车骑、光禄,但因制度上车骑、光禄仍是官任,并非纯粹的“本阶”,授此二职相当迁官,所以要特诏“仍除吏部”,以使之继续承担吏部尚书的工作。其事又如:杨遁,“除尚书左丞,又为光禄大夫,仍左丞”;李奖,“吏部郎中,征虏将军;迁安东将军、光禄大夫,仍吏部郎中”;元晖,“入为尚书右仆射,寻迁左光禄大夫,尚书仆射、常侍悉如故” [26]。同理,这“仍左丞”、“仍吏部郎中”、“尚书仆射、常侍悉如故”所以要特加记载,是因为如果没有这种说明,则按当时惯例,上述诸人本应该解除左丞、郎中或仆射之职的。 不过以西魏“九命”为标志,文散官制度终于也获得了长足发展、向前迈进了一大步。究其原因,军号、散官的“双授”,在此曾经发挥了强劲的“拉动”作用:由于将士们强烈要求在占有军号的同时也占有文散官,便导致了“双授”现象的泛滥;由于“双授”日益普遍,文散官便与军号日益建立了密切的对应关系。这样,已先行一步发展为“本阶”序列的军号,就“拉动”着相应的文散官向“本阶”继续迈进;并由于军号的序列化程度高得多,军号便“拉动”着与之“双授”的文散官,也逐渐形成为首尾完备的等级序列了。这样一点,在西魏“九命”军号与散官的一一对应关系上,得到了最为鲜明的体现。其中并立的军号和散官作为本阶序列,已无可置疑。 北魏后期,文散官制度虽已颇为发达,但仍未自成首尾,在类别和品级等方面,都存在着重合或空缺,仍是很不严密、很不系统的。为便于比较,我们根据北魏《后品令》,把北魏的军号和文散官列如下表:
读者首先就能发现,北魏的军号和东省文散官并非均匀分布在九品18阶30级的各个层次上的。凡是散职阙如的层次,我们都加上“○”号以便观览。对于文散官来说,正四品以下的24级中只有9职,空位多达17个。军号虽然等级较多,但在正四品以下仍有8个空位,同时另一些等级上却分布着10多个军号,拥挤不堪。可见北魏的军号阶级与官阶是不一致的,文散官也远没有形成序列。这甚至使由此列出的表格,看上去都远不如前述西魏军号散官表那么美观。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