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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魏北周军号散官双授制度述论(10)

http://www.newdu.com 2018-01-15 铁血军事 佚名 参加讨论
这也就意味着,北周“九命”体系中军号与散官的一一对应关系以及“双授”惯例,并不是平地起楼台,它有一个不算短的累积过程;北周的“双授”,乃是北魏同类现象之瓜熟蒂落、水到渠成的演进结果。
    问题当然还没有到此为止。前已指出,西魏“九命”中文散官的自成序列及其“阶官化”,乃是一个重大进步。那么,这个质变是怎样发生的呢?这千例以上的“双授”材料,与文散官的如上发展,是否有关、关系为何呢?这当然是我们最感兴趣的问题。就材料所示,大致说来,加官侍中、散骑常侍之与军号“双授”,乃久已有之;而诸大夫与军号的“双授”,则主要是在宣武、孝明帝以后才逐渐弥漫开来的,虽然此前也时有所见。对此我们要一步步分别加以讨论。
    首先来看加官侍中、散骑常侍一类。王公拜重号将军,同时加以侍中或散骑常侍之职,这在北魏前期已不是罕见现象了。例如,明元帝时,王洛儿为散骑常侍、新息公、直意将军;太武帝时,卢鲁元,赐爵襄城公、加散骑常侍、右将军;王建赐爵济阳公、加散骑常侍、平南将军;皮豹子,为散骑常侍、赐爵新安侯,加冠军将军;奚眷,赐爵南阳公,加侍中、镇南将军;东平王拓跋翰,太平真君3年封秦王,拜侍中、中军大将军;等等。在以重号将军出镇地方时,其人多加以使持节、侍中、常侍。如陆俟,太武帝时以使持节、散骑常侍、平西将军为安定镇大将;罗结,明元帝时以持节、散骑常侍、宁南将军为河内镇将。又,派往外国的使者例假常侍、侍郎(及军号、爵级),这也是一类“双授”。如游明根,文成帝时假员外散骑常侍、冠军将军、安乐侯,使于刘骏;郑羲,孝文帝时兼员外散骑侍郎,假宁朔将军、阳武子,使于刘准。
    加授侍中或常侍,便得以佩貂珥蝉,位望大增。可是这时的侍中或常侍,是否已具有了“本阶”的意义呢?有些材料会给人以这种印象。例如《东魏元均墓志》记载,元均在魏末拜员外散骑常侍、宁朔将军;庄帝时又除征虏将军、通直散骑常侍;寻加散骑常侍、安东将军。他的3次“双授”,散官均为常侍,是由员外、通直升至正员的。仅就这条材料,似乎“常侍”一官已经演变成了“本阶”。不过从更多方面看,就不完全如此了。侍中或常侍这种加官,在解任或迁转后是要取消的,除非被给予“侍中(或常侍)如故”的优待。请看《魏书》卷41《源子恭传》: 
    进子恭为持节、散骑常侍、假平北将军。……寻加散骑常侍、抚军将军。……(庄帝)车驾还洛,进征南将军、兼右仆射,假车骑将军,后加散骑常侍。……录其前后征讨功,封临颍县开国侯,食邑六百户,加散骑常侍。俄迁侍中。……前废帝初,除骠骑将军、左光禄大夫,侍中如故。寻授散骑常侍[17]、都督三州诸军事、本将军、假车骑大将军、行台仆射、荆州刺史。
    源子恭先后五加常侍,二为侍中,这就反映了加官侍中、常侍的临时性。这种临时性,无疑淡化了这两种加官的“本阶”意义;维系着官员本阶之官,不应该是临时或随机加授的东西。所以,就文散官的序列化和“本阶化”进程而言,对北魏前期的侍中、常侍与军号的“双授”,评价不能太高,它们的促进作用是有限的。
    下面再来看诸大夫与军号的“双授”。在北魏前期,重号将军与侍中、常侍的“双授”已很平常;但军号与诸大夫“双授”,在上千人次的统计中却仍是个别现象。确实,早在道武帝时,有许谦赠号平东将军、左光禄大夫;太武帝及明元帝时,有司马休之赠号征西大将军、右光禄大夫,崔浩加侍中、抚军大将军,左光禄大夫,毛修之为散骑常侍、前将军、光禄大夫,又迁特进、抚军大将军、金紫光禄大夫;等等。但总的说来,此期的诸光禄大夫,仍如魏晋旧例,乃崇重优礼之位。而崇重优礼之位,与作为“本阶”的阶官,仍然是有些区别的。中散大夫、太中大夫后来被视为“散秩” [18],此期也是散官;承袭了爵位的人,有时就以这些散官起家[19]。至于属于集书省的谏议大夫还要特殊一些,居其位者有规谏之责,还不能完全视之闲冗[20]。
    在北魏前期,散官诸大夫之职没有确定职事,但又维系着居职者的地位,就此而言它们多少还是具有一些“本阶”色彩的,但这色彩仍不浓厚。因为诸大夫员额有限,还没有被广泛地作为名号而普授、并随时变动以反映官员的资格变动;并且,它们也没有像西魏“九命”那样,与其他散官一起构成首尾完备的序列。
    不过逐渐地,官员在文散官和职事官之间的频繁迁转,构成了调整、变动官员资位的重要方式。比方说,出为州郡长官者任满还朝,就经常采用征授大夫(当然这时也往往晋升军号)的方式。例如崔延伯为并州刺史,还朝为金紫光禄大夫;薛安都自扬州刺史还朝,除金紫光禄大夫;元法寿为安州刺史,征为太中大夫、加左将军;等等。在州任已解、新职未授的期间,所授予的大夫之职就构成了过渡,并维系着其地位待遇不至发生过大变动;如果散官品阶高于原官,那就还构成了褒奖晋升。同时,不解散官而领、兼实官,也是通行的做法。如阴道方以安东将军、光禄大夫领右民郎中,这时安东与光禄确定了他的资位,而右民郎中则是其职事。元顺以银青光禄大夫领黄门郎,郑伯猷以征东将军、金紫光禄大夫领国子祭酒,亦属其类。或谓魏晋南北朝的“领”“是兼领的意思,已有实授主职,又领他官他职而不居其位。” [21]这个概括并不全面,未能把散秩领职事的情况涵盖在内。对职事实官,以散职“领”者并非“不居其位”,反是要居其位而任其事的。以散官而任职事,亦称为“兼”。如于纂以辅国将军、中散大夫兼大鸿胪卿;高道穆以征南将军、金紫光禄大夫兼御史中尉。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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