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文至此,似可结束我们对于汉代发兵制度的论述了,但有一问题仍须加以讨论。宋人钱文子和陈元粹对西汉调发郡国兵还有一点值得注意的论述,钱文子说:“其兴发,量地远近。”陈元粹说:“近地调发,无远征之劳。”今人黄今言赞同此论,并举了调发关中、西北诸郡兵讨伐匈奴,调发江、淮以南兵讨伐南越,调发巴蜀、三河以西兵对西南夷及西羌作战的例子来加以证明。按:以上三人所论有一定道理,汉代发兵也许有时遵循“近地调发”的原则,黄今言所举的例子是可以为证的。但是,我们应当指出,这一原则并无明文规定,可能是由于军情紧迫,必须随地调兵以应付不测事件的客观需要以及节约费用等主观考虑而实际地形成的不成文原则。而且,这一原则并未严格执行,西汉调兵远征的事例还是屡见不鲜,举几个很显著的例子为证: 《汉书》卷1下《高帝纪下》:十一年秋七月,淮南王黥布反,“上乃发上郡、北地、陇西车骑,巴蜀材官及中尉卒三万人,为皇太子卫,军霸上”。 《汉书》卷6《武帝纪》:元鼎六年(公元前111年)冬十月,发陇西、天水、安定骑士及中尉,河南、河内卒十万人,遣将军李息、郎中令徐自为征西羌,平之。 《汉书》卷8《宣帝纪》:神爵元年(公元前61年)三月,“西羌反,发三辅、中都官官徒驰刑,及应募佽飞射士、羽林孤儿,胡、越骑,三河、颍川、沛郡、淮阳、汝南材官,金城、陇西、天水、安定、北地、上郡骑士、羌骑诣金城”。 从以上发兵地区分布的广泛性就不难看出这些发兵并未真正贯彻“近地调发”的原则,连钱文子《补汉兵制》也说:“其兴发,量地远近,若宣帝以沛郡、淮阳、汝南征西羌,盖疲民也。”所以,“近地调发”的原则恐怕不能被视作西汉发兵的制度。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