尽管旅游开发者试图让旅游者在旅游过程中获得一种真实的异文化感受,但是,民俗文化旅游实际上是多种权力与资本共同作用下生产出来的一种文化符号,它试图达到的目的并不是真正地再现一种文化,而是表达了消费时代权力政治与资本的文化想像。旅游开发者主张,在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过程中,必须对内容进行精选。精选的原则是什么?是旅游吸引力。吸引力又主要决定于当地与游客产生地之间的文化差异,当地民俗文化越有特色,差异越大,越有吸引力,所以,在内容选择时应精选其具有特色的部分。这种特色与差异的效果,按照人类学的说法,当两种不同的文化互相碰撞时将会产生的文化震撼,文化之间的差异越大,文化震撼越强烈,而这种文化震撼的强度大小正是旅游部门策划民俗旅游项目的文化心理依据。不可否认的是,尽管当下的民俗文化旅游项目的开发似乎对少数族群的文化予以充分的尊重,尽管政府对于保护少数民族文化所作出的成绩也是有目共睹,但是近百年来的现代化过程关于进步的信仰以及进化论的社会发展模式,在少数的、边缘的、民间的文化与“落后的”、“原始的”、“封建的”“非理性的”之间划起了等号,这种分类与界定,蕴涵着启蒙运动的理性霸权,理性的政治力量所挟持的求真精神,标榜将为人类社会带来历史和人的解放,其实这一现代性信条以“求同求全”的虚妄来压抑多元与差异,只不过是异于前现代的另一种传统制度而已。这种历史进步的观念以及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被现代民族国家编织进了关于现代化建设诉求的话语之中,成为一种知识的规范,甚至体现于政治措施的实施过程。这种现代性知识于是演变成了一种规训、塑造、构成主体的权力,并不仅仅压迫着主体关于历史进步以及知识分类的思考,更重要的是,它是一种生产性的力量,渗透到整个社会生活领域之中 ,把每一个主体塑造成为符合民族国家现代性诉求的个体,使其服从并整合到民族国家规范的社会秩序之中,我们看到,产生于规训实践的知识在成为一种权力的同时,又强化了规训的实践。被近百年来民族国家现代化过程所规范的主体,教育制度、学科分类、传播媒介、图书馆、展览、历次政治运动等规训体系从制度层面强化了人们对于文化分类的认识,这种知识自觉与不自觉地规范着主体的社会实践,与民族国家的现代性诉求形成认同。现代民族国家现代性诉求的霸权性质,控制了人们对于边缘的、民间的、非主流的文化的知识想像,在高度现代性的境况下,人们关于社会生活对象的知识与想像,日益依赖于专家、媒体的教育、宣传与鼓噪。由此形成的效果不仅仅在于生产了一种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与霸权,更重要的是,这种知识与霸权业已内化成为人们自我认同的机制,并且反过来不断地塑造着现代社会制度关于文化分类的知识。自我认同机制的形成,意味着自己的趣味、欲望、意见和渴求与他者的趣味、欲望、意见和渴求等形成对照,进而在自我与他者之间形成相应的关于自我与他者的形象。长期以来,现代性话语对民间的、边缘的、非主流文化的排斥,使之赋予了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民间的、边缘的、非主流文化的持有者也已经将这一系列迷信、落后、愚昧的形象内化成为自我认同的一个方面,成为现代性话语对他者进行压迫最为成功的手段之一。 因此,面对日益发达的民俗文化旅游,我们并不能就此认为,以民俗文化为代表的一系列被现代性话语命名为迷信、落后的文化现象,在中国当下的文化情境中,权利政治与资本已经平等地承认这些边缘话语,我们毋宁认为,权利政治、资本与地方性文化的互动所产生的民俗文化旅游的兴盛,既是“本土化的现代性”(inigenized modernity)的一个表现,也是文化政治之暴力的一种表述。我们在承认现代性服务于本土文化的重振过程的同时,也应该意识到,这种重振过程实际上也在继续着现代性话语对于民间、边缘文化的霸权性质。 具体而言,这种霸权性质至少有两个方面的表征。一种是对民间、边缘文化的功利利用,完全服务于权利政治与资本的利益。民俗文化旅游的开发,无论采取何种形式,都存在着真实性开发与扭曲性开发之间的矛盾。博物馆形式的开发实际上抽离了民俗文化原有的生存空间,成为一种置换了生存场域的文化商品符号,抽象地、机械地而非生态地展示民俗文化的真实面貌,作为消费时代的文化符号,承载了太多的权力政治与资本的利益诉求,因而失去了民俗文化的生活真实。权力政治与资本将民间、边缘的文化建构成为只有历史参考价值的文化工艺品,抹杀了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仍然生活在地方性的文化状态之中,他们的仪式、服饰以及饮食等不同于其他族群或阶层的习惯正是他们的日常生活的基本内容,不仅具有历史的意义,更具有当下的意义。如此,民间的、边缘的文化则被现代性话语想像为与历史、过去相联系的“民族文化遗产”的一部分,他们的文化也被凝固为一种想像的过去式,与当下无关。而所谓原生自然式的开发方式,则使原住地居民承受巨大的文化震撼所产生的文化冲击,干扰、破坏了原有的社区生活秩序与民俗文化的自然状态,原住地居民对外来文化的盲目仿效与追随势必淡化原有的民俗文化的特点与韵味,在某种意义上,原生自然式的民俗文化旅游开发模式是一种自杀式的开发方式。旅游开发者也已经认识到,这种现象目前有不少少数民族地区业已出现,一些民俗旅游村落除了歌舞表演外,日常生活已面目全非,与外界趋同,旅游者求异求知的心理需求得不到满足,旅游点的市场吸引力日趋下降。从可持续性角度出发,我们应该首先从清除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的一种破坏性的自我认同开始,这就是现代性话语所强加的、已经内化为这些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认同的形象,民间、边缘文化持有者的自我贬损是现代性话语对于边缘、民间话语进行压迫的最有效手段。应该使这些文化的持有者认识到,文化并没有优劣高下之分,都应该在世界文化中占有一席之地。 另外一种情况是,民间、边缘文化的客体化过程。作为旅游产品开发项目的民俗文化旅游,权力政治与资本将其定位于一种消费性的文化符号,被纳入到旅游项目中的民俗文化始终都是以被观看、被消费的客体的形象出现,这种自我客体化的形象却怀抱着宏大的空间想像,它以全球化时代的空间逻辑为想像依据,将中国大陆以外的“洋”游客以及内地经济发达地区的游客作为自己的消费对象,也就是他们成为自己的仪式表演、奇风异俗的消费和观看主体。一旦确定了如此的主客体关系,我们便不得不承认,民俗文化的旅游形式暗含着一种19世纪以来人类学意义的文化政治意味。为现代性话语所塑造的人们认为,各种奇风异俗与他们熟悉的生活之间存在着巨大的文明落差,他们总是难免以一种高位文明享有者的姿态看待“奇风异俗”。正因为这一缘故,路易莎·沙因(Luoisa Schein)认为,1980年代以来中国旅游文化中少数民族少女的歌舞表演,与国内外对少数民族文化无休止的消费欲望有关,她将这种趋势称之为“内部东方主义”的兴起。她采用“内部东方主义”的说法来描述中国内部民族之间造就形象和文化/政治统治之间的关系,在这个过程中,主导表述的“东方主义”代理人变成了从事国内他者化的中国上层人士。她发现,文革后中国少数民族的他者形象,大多由女性代表,将女性表现为带有落后乡村特色却又青春盎然的融合体,并加以非汉族文化色彩的做法,成为屡见不鲜体现民族他者特点的一部分。1980年代以来的少数民族妇女的形象似乎是城市精英文化的对照,两者之间的差别既表明对现代性的渴望又体现了这种“进步”常常引起的怀旧情绪。 这种霸权是否意味着边缘的、民间的文化失去了其解码功能?在理解民俗文化的他者化过程中,必须认识到,文化霸权的实施,被支配者的解码与编码功能——主体性——并不因为霸权的存在而消弭,相反,文化霸权的真正实现必须通过将对立方的利益纳入到霸权体系中来。所以,在民俗文化作为旅游资源的展示过程中,民俗文化持有者自身充满了矛盾,他们既被他者化,又与外来旅游者存在一种合作与共谋关系,他们在展示自己的文化的同时,获得了“发展”这一现代性的诉求;民俗文化的持有者既与外来旅游者形成现代/传统、发展/落后的对比关系,进而在旅游者与民俗文化持有者之间形成了一种寻求差异与震撼的旅游心理学,而正是他们各自的文化差异,又成为自我认同的标志。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