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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传统大家庭的人伦关系(4)

http://www.newdu.com 2018-01-16 未知 newdu 参加讨论

    夫妇关系与地位
    《易经》“序卦传”说:“有天地然后有万物,有万物然后有男女,有男女然后有夫妇,有夫妇然后有父子,有父子然后有君臣,有君臣然后有上下,有上下然后礼仪有所错。”可见夫妇是人伦之始。
    夫妇相处之道,理想上是应相敬如宾,但因中国社会以男子为中心,自古即有男尊女卑的观念,因此夫妇关系并不平等,《白虎通》说:“夫为妻纲”,又说:“夫妇者,何谓也?夫者扶也,以道扶接也;妇者服也,以礼屈服。”(《白虎通》卷三“三纲六纪”)。可见妇屈居于夫之下,从属于夫,其荣辱尊卑都依夫的地位来决定。《礼记》“郊特牲”就说:“共牢而食,同尊卑也,故妇人无爵,从夫之爵,坐以夫之齿。”
    妇人即从属于夫,则事夫要周到恭谨。后汉梁鸿与孟光夫妇,被认为是夫妻“相敬如宾”的典型,传颂千古,其实“举案齐眉”代表的是“妻对夫恭谨有礼,不敢仰视于夫,遂将食具高举至眉奉上,可谓敬之极也”(《后汉书》卷八三“梁鸿传”)。妇人除了要敬夫从夫,还要与夫共尽子媳之孝,料理家中大小琐事,并协助丈夫管教子女,因此“诸妇必须安详恭敬,奉舅姑以孝,事丈夫以礼,待娣姒以和。”所谓“男主外,女主内”,家庭的和谐兴旺与否,常与主妇有很大的关系,如程颐母侯氏,正是贤淑主妇的典型,依《伊川先生文集》所载:“侯夫人事舅姑以孝谨趁改,与先公相待如宾客,先公赖其内助,礼敬尤至,而夫人谦顺自牧,虽小事未尝专,必禀而后行。仁恕宽厚,抚爱诸庶,不异己出,纵叔幼姑,夫人存视,常均己子,治家有法,不严而整????先公凡有所怒,必为之宽解。”这样的妇人,真是标准的“贤内助”,虽然当家主事,但不掌权握权,无怪乎其夫对她“礼敬尤至”。
    虽然夫的权利地位皆凌驾于妻子之上,但毕竟妇与夫是互相匹配,可等量齐观的。有一种人在家庭中的地位却相当低,那就是妾。古时男子可因子嗣问题或其他原因,除了正妻外,再纳别的女子为妾;妾或可受夫爱宠,但她在家中是没什么地位的,这是因为我国重宗法,讲名分,所以妾无法和妻相比拟,《吕氏春秋》“慎势篇”说:“妻妾不分则室家乱,适(即嫡)孽无别则宗族乱”,故妻妾间有很大的分野。一般来说,娶妻要行大礼,要找门当户对的女子;纳妾则较随便,或用钱财买得,或纳家中的婢女,或纳妻子的陪嫁丫头,在《红楼梦》中就有这类例子。另外,读《红楼梦》还可清楚地感觉到,妾的地位极低贱,甚至比未嫁的丫头及年老的用人还差一截。历史上也有个例子,可说明妾之地位:“唐代严挺之独厚其妾英,其子严武由母处知悉其情,奋然一铁锤就英寝,碎其首。左右惊白挺之曰:‘郎戏杀英。’武辞曰:‘安有大臣厚妾而薄妻者,儿故杀之,非戏也。’父奇之,曰:‘真严挺之子!’”(《新唐书》卷一二九“严挺之传”)。儿子故意杀死宠妾,父亲却无责怪之意,可见妾的不受重视。
    继室的情形则和妾不同。正妻亡故或被出,丈夫又再续弦,这也是明媒正娶,因此继室的地位与原配差不多,此由儿子的丧服形式或可看出:《礼仪》“丧服”云:“继母如母。”传曰:“继母何以如母?继母之配父与因母(因母意为亲母)同,故孝子不敢殊也。”又据《续辑明刑图说》看来,孝子服丧对继母和对嫡母一样,要服斩衰三年。而在日常生活上,子女对继母也是很恭顺的;“隋代房彦谦事所继母有逾本生,后丁所继母尤,勺饮不入口者五日”(《隋书》卷六六“房彦谦传”)。“唐代柳公绰,事后母薛谨甚,虽姻属不知非薛所生”(《新唐书》卷一六三“柳公绰传”)。
    由以上所述的一般家庭中父子、兄弟和夫妇之间的关系,我们可以认识到人伦关系上,因辈分、年龄、性别等的不同,区分出尊卑、上下。而这种长幼有序的现象,在中国传统的大家庭中表现得特别明显。(《大地》杂志供稿)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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