聂树斌平反了,那么接下来呢? 儒家网社评 牵动无数人之心的聂树斌案终于平反了。12月2日,最高院第二巡回法庭宣布撤销对聂案的原审判决,改判聂树斌无罪。此时,距聂树斌被执行死刑,已经过去了21年。 冤案在法律意义上已经得到昭雪,但平反并不是聂案的结束,而是新的开始。按法治社会的准则,司法机构需要给蒙冤的聂树斌亲属一个道歉,需要按程序给聂家支付国家赔偿,更需要对聂案相关责任人启动问责。 12月2日当天,当年判处聂树斌死刑的终审法院河北高院,已在微博向聂树斌家属致歉,但我们还希望看到一个庄重的道歉仪式,当面向聂树斌家属鞠个躬,表达歉疚之心。 河北高院在致歉信中也表示,“将根据聂树斌父母的申请,及时启动国家赔偿程序”。尽管再多的经济赔偿都无法挽回一条含冤而死的生命,但赔偿是国家的道义责任,也是国家对公民生命与权利表达敬畏的体现。事实上,在中国宋代,已经形成了给“误断之家优加存恤”的惯例,这也是中国的国家赔偿制度的萌芽。 更重要的是,既然聂案已经证明为错案,那么对错案的相关责任人进行追责,将是“补偿正义”必不可少的一环。河北高院已经承诺,将就聂案“是否存在违法审判问题展开调查”。我们现在还不好判断河北方面的调查能够进展到哪一步,但我们知道,如果错案责任人不被问责,正义将不得彰显,法律尊严也将无从昭示。 中国历代实际上都实行司法责任终身问责制度,尽管在形式上没有“终身问责制”的名目,但一宗错案被发现、获平反,即意味意参与错案的所有办案人员、司法人员,都将被追究法律责任,不管案子过去多少年。这便是传统的“出入人罪”问责制度。中国最高法院已在去年提出将推行“法官终身责任”的意见,现在,聂树斌正是考验“法官终身责任”推行决心的一块试金石。 最重要的是,我们期待看到对聂树斌案的问责,能够形成促进法治进步的压力,使“个案正义”扩展为“普遍正义”,使聂树斌之后再无另一个“聂树斌”。儒家司法有一个传统:“与其杀不辜,宁失不经。”为实现慎刑的司法理念,宋代曾形成一套周密的司法制度,包括“鞫谳分司”、“翻异别勘”、“录问”等等。今天,我们需要接续慎刑传统,涵养现代法治,构建出一套更加严密的预防冤案错案的机制。否则,聂树斌真的白死了。 【本网原创,欢迎转发,敬请注明出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