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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奥麟】从一专一直到波粒二象

http://www.newdu.com 2018-01-20 儒家网 newdu 参加讨论

    从一专一直到波粒二象
    作者:孙奥麟
    来源:原载于 “钦明书院”微信公众号
    时间:孔子二五六八年岁次丁酉十一月廿三日辛丑
              耶稣2018年1月9日
    
    物皆有体用,就体用二分的角度观之,人们常认为一物的形状向度是物之本体的一部分,真实情形则不如此,物的形状向度不在物之本体,而是在物之作用上。之所以这样说,因为物总是变动不居的,众物并没有寻常所谓的形状,人所谓形状,只是物在连绵变化之中所呈现的一个瞬时之态。
    在目力所及的世界里,大地、山石、建筑、器具之类的变化大都是缓慢而隐微的,所以人常常以之为不动,然而若观察水火、云烟之类,形状特征属物之作用这一点则较为容易看出,由此,也不难意识到土石、器具之类只是些变化缓慢的水火、云烟。
    譬如一棵树,在生根发芽、开花结果这些树的作用方式之外,其实找不到一个树之形状,才指出一个树之形状,这形状便有了变化;又譬如一只小猫,除了其自身的生长,它还要玩耍跳跃、啼叫洗脸等等,在日常生活中,人固然惯于认为猫有一个固定的形状,形状既指定,则以猫的诸般动作为其作用方式,然而此时也应注意到,凡此猫之动作的变化同时也就是猫之形状的变化,人们心中那个不系于作用方式的形状也并不存在,人心中的那个猫的形状,它只能说是猫的常态。
     
    尽管约定俗成的那个“形状”并不存在,但是,我们也不必废掉这一词汇而使论说不得亲切,只要能意识到凡言形状,它永远是物的作用方式中的一瞬就可以了。
    一物之形状必定在物的作用上见,这是有其必然原因的。首先要意识到,物之所以有许多特征,许多特征无不是物之气对物之性的实现,物的作用方式不在物之体上,因为道的作用方式便不在道之体上,道之体只有不易、无形、至大、至纯四特征,凡此四者皆无作用方式可见,而在道之用的四个特征中,不已、至健、至生三者也皆非作用方式,道体作用方式唯在专直一目上见——一专一直的作用方式便是道体的作用方式,这个作用方式的迅疾程度是至健的、其内容是生发的、其时效是不已的。
    道体在众物上各自呈现一专一直的作用,这作用在每一个瞬间都由物的中心点向外兴发,其兴发之势则充塞上下四维,无远弗届。与此同时,性体的作用方式又不止于由中心一点向四外兴发而已,因为性体的兴发是周而复始的一蕴蓄一直遂,所以其兴发自有一个一波才平、一波又起的律动。沿用前面的譬喻,道体或者说性体的完整作用方式,就好像将灯光调到极亮时又使其渐趋于暗,调至极暗时又使其渐趋于亮——灯光始终是兴发且充塞一室的,只是灯光的兴发始终伴随一个兴衰交替的律动。
     
    物之性兀自如此作用,而物之气时时去实现物之性,故而物也无不因性体的一专一直而呈现出自身的一翕一辟。一翕一辟就是个相对粗糙、具体而微的一专一直,性体的一专一直是不可见的,物的一翕一辟则确然可见,它就是此物的作用方式。
    物之性在物的中心点兀自一波一波地兴发,而物之气越是能彰显这种一波一波的兴发之态,其物在人眼中就越是趋近于一个不断推廓的球状。与此同时,因为性体的律动至健且不已,而物之气又总是迟滞的,所以物之气对物之性的彰显,不止是在人目力所及的范围内会趋近于一个不断推廓的球体,此物的内部又必定有个层层套嵌的结构,这结构好似层层相套的皮球,每一层都由中心一点兴起而向四外生发推廓。由此则可以说,一物能彰显道体的专直特征,不止宏观上更加趋近球状,其物内部也必定有一个分层结构。在自然界,完整的球状之物无不有一个层层套嵌的结构可观,譬如地球有地壳、地幔、地心的分层;一个桃子有果皮、果肉、果核等分层、禽蛋有蛋壳、蛋清、蛋黄的分层,至于日月、眼球、细胞、原子之类也莫不如此。
    一物越是彰显道体的专直特征,其物之作用方式或者说造型在人眼中就越趋于球状。
    《周易》言:“乾为天,为圜”。《广雅》言“圜,圆也”,今人或以为圜只是圆形,这则是失于一偏,其实与今人的日常表述习惯一样,古人也并不强调在字义上区分平面之圆与立体之圆,而是习惯在具体的语境中呈现二者之别,故而圜既可以指圆形,也可以指球形。《说文》言“圜,天体也”,天之体浑然周全,这就是以圜字形容圆形的立体化。在文字层面区分平面之圆与立体之圆是后来之事,如古人也说“浑圆为圜,平圆为圆”。
    天然且完整的造物中,譬如金玉孕育于岩石之中,其体段大体近乎浑圆之态,它们就是岩石之心;花朵是由一个球状的蓓蕾辐射开绽而成为花团,植物若能结果,则果实须由小而大,渐渐充盈浑圆;动物的有生之初,多是一粒圆圆的受精卵,及渐渐成胎成卵,又都须抱成个球状;人类长大壮健后固然是挺拔,整体似不见圆迹,然而在达芬奇的素描《维特鲁威人》中,比例标准的成年人若自然伸展四肢而成一“火”字形,其四肢仍全在一个圆上。非止人体如此,人之事业,也无不以一己为端始,如涟漪般渐渐推廓及远。
    众物的造型虽然无不由一专一直所塑造,然而,这一点在有重力作用的地球上却是难以朗见的。光的传播可见其圜,声的传播可闻其圜,热的传播可觉其圜,至于器物粒子的离散之势,则若无仪器,已是不能察觉。
    人们据地以观地,总是“横看成岭侧成峰”,很难相信大地是因道体一专一直的作用而塑成,然倘若得以立足宇宙,则当见地球与日月繁星一样,无不是个球体。天地间的火必炎上,水必就下,二者总是不拘于一定形态,然而在无重力的空间中,水火却可以呈露本来面目——二者都是近乎完美的球体。火柴刚刚划燃的一瞬,其火焰必定是八方辐射的,然而易燃物顷刻便须燃尽,待火焰转为木材之火时,火苗便只可上炎了;又如水下试验的核武器,其炸裂的一瞬间是个近乎完美的球体,然而这球体很快便因为海底的弹力、海水的阻力以及地球重力而变形为蘑菇状了;加快时间观察一粒种子,它长成大树又散为埃土的过程,与一枚炸弹腾为气焰又灰飞烟灭的过程当并无二致,二者都有个努力趋于浑圆的态势。
    或有人问:“自然的造物固然不乏球状,然而是否可以因此说球状是一种物之造型的典范?因为日常所见的众物大都并非球状,甚至人们通常以球状视之的地球、星辰之类也绝非完美的球形。”
    众物固然大都不是球状,因为万物之性虽然只是同一个一专一直,物所值之气却有万般不齐,所以万物的一翕一辟相较于其性的一专一直也各有失真,甚至离题万里。一似人用随机给定的积木去拼一个球形,虽然尽力为之,其所拼成之物却必有或圆或方、或长或短、或空疏或密实、或残缺或赘余的种种分别。虽则如此,因为众物之气所实现的只是同一个性,所以众物之形态虽然万般不齐,万殊却也实是由一本所演变,因此自然界所呈现的所有形状,无不可以一些失真或残缺的球体视之。譬如路边随处可见的、棱角分明的小石,它们在造物之初并不是这样的,自然所创造的石头大抵趋于球状,至少其线条总是平滑的,这些石头既被造出,则因为彼此碰撞摩荡、风化暴晒、人工开采等原因渐渐剥落离析,所以路边的小石只是自然所孕育的石头的碎片,在其上很难找到球状的痕迹,因为它只是一个更趋于球状的存在的一部分。
    人或又问:“说一物越是彰显道体的专直特征,其形状越是趋近于球状,那么,譬如蒲公英的绒球与一棵大树相比,绒球可谓近乎球状,而树冠虽然只是个半球,却比蒲公英的绒球大千万倍,二物相较,哪一物更能彰显道体的专直特征?”
    人们寻常所说的形状,往往兼一物的大小而言,这是一种颇为模糊的表述。就儒学角度观之,则物之形状与物之大小并无关涉。因为物之大小是由其物对道体至大特征的彰显程度决定的,而物之形状或者说作用方式,则纯由其物对道体专直特征的彰显程度决定。知道这一点,则不妨说,大树对道体至大特征的彰显远过绒球,绒球对道体专直特征的彰显又远过于大树。
    非止物之大小与物的运动方式没有关涉,物之作用是快是慢、物之作用持久与否、物之生意充沛与否等等都与物之形状无关,所谓物之形状或者说作用方式,只是说它发生作用的模态。譬如看某人是不是会走正步,则只看他走的是不是正步而已,至于走的人是大人还是小孩、走得是快还是慢、走得持久还是短暂、步幅大还是小之类,则全然与此无涉。
    前面曾提到,众物的普遍作用就是扩散作用,所谓扩散,就是一物不断向外界释放其自身的微粒。扩散作用由一物之中心向四外兴发,同时也由此物的万千细部之心向四外扩充,它使得万物皆能够不断充塞周遭,趋向于至大无形。
    众物之所以有扩散作用,本乎此物之性的一专一直;扩散作用的实然呈现,则由乎此物之气的一翕一辟。众物的扩散作用与此物相为终始,扩散作用就是物的一翕一辟所呈现的现象。因为物的一翕一辟又是一种律动,所以物之扩散皆为波动,物之波动也皆随所值之气而各自显出一定的波长。
    物的扩散作用,扔是一种层层套嵌的球状波动,这一结构与物的内部结构是一致的。这种层层套嵌的球状结构就是自然造物的根本结构,物的内部是如此,物的外部也是如此,物的可见处是如此、物的不可见处也是如此。其实说物内、物外、可见、不可见,凡此都是就人类的目力可及处而言的,天下之目有同然,但物自是完整而浑全的存在,不曾因人类目力的拘限而有所改变。不论物内物外、可见不可见,物之性的一专一直一以贯之,物之气的一翕一辟也通乎内外。
    能理解这一点,则可知人类凭肉眼所看到的众物,其实皆远远不是物之全体而只是物的一小部分,人所能够看见的只是物之内核,亦即物的萃聚处、致密处。人既难于看到物的内部结构,也难于看到物的扩散作用,所以对于万物,我们通常只能看到多层结构的中间一二层,亦即看到一个或多或少接近于球状的存在,有些时候,我们尚且能看到它们的作用方式,更多时候,我们则连它们的作用方式都无法察觉,本来是动态的作用方式只给我们留下了一个静止的印象,以至于我们常常误以为物皆有一定不易的形状。
    在物理学有“波粒二象性”一说,所谓波粒二象性,是指物同时具备波的特征以及粒子的特征。在经典力学主宰物理学的时代,科学家的研究对象一度被明确分为两类——波和粒子,波的典型便是光,粒子则组成了人们常说的“物质”,二者可谓井水不犯河水。及爱因斯坦提出了光电效应的光量子解释,人们开始意识到,光同时具有波和粒子的双重特征。爱因斯坦描述这一现象时,曾说:“好像有时我们必须用一套理论,有时候又必须用另一套理论来描述这些粒子的行为,有时候又必须两者都用。我们遇到了一类新的困难,这种困难迫使我们要借助两种互相矛盾的的观点来描述现实,两种观点单独都无法完整地解释光的现象,但是合在一起便可以。”
     
    2015年瑞士洛桑联邦理工学院科学家成功拍摄出光同时表现波粒二象性的照片。
    “波粒二象性”最早只用以形容光的特征。然而其后不到二十年,法国人德布罗意提出“物质波”假说,其人认为和光一样,万物其实都具有波粒二象性,这一假说颇得爱因斯坦的称许,其后亦在许多领域被逐渐证实,在今日已经成为物理学者之共识。德布罗意的学说虽然不足以企及道体的一专一直之处,却使人类对通乎万物的一翕一辟有了深切的认识。
     
    德布罗意
    因为物理学界的知识尚未统一,在物理学角度对“波粒二象性”进行描述需要加以许多限定,描述起来是颇为专业、难懂且不彻底的。不过若自儒学角度,由道体的一专一直和气的一翕一辟出发,则万物之皆有波粒二象这一点实不难于领会——一似遥望山野中的路灯,它们都是一个个光球。及走到近前看时,则先前所见的那些光球全都不复可见了,原来光球都是一个个灯泡在向上下四维发出光波。及人渐行渐远,回头再看路灯时,灯泡与光波也不复可见了,它们还是那些浑圆的光球。对于路灯来说,说它是一个光球也罢,说它是光的波动也罢,其实怎样形容都没错,随观察者所处的位置不同,它确实呈现为两种不同的形象。
    若有一个无限倍数的显微镜以观测一个微粒,那么,当我们放大到达一定倍数,微粒便不再是一个完整且坚固的小颗粒了,它原来是一个云团,看起来之所以像云团,因为它正在由核心部分不断向外界释放着一波一波更小的微粒。
    当我们锁定云团中的某个微粒并持续放大它,到某一瞬间我们则会发现,这一个微粒看起来也只是一个云团,而且这云团仍在一波一波地向四外辐射着更为细小的微粒。这种探索是没有止境的——当下看是一个坚实之物,走近看时,便是一个一翕一辟的波动,当我们深入到波动的内部,则将发现波动的中心是一个不再波动的、一无罅隙的内核,然而当我们继续走近这个内核,终究又发现它也只是云团,物与波只是这样层层套嵌,并不存在一个不可析分的终极存在。到这里则须明白,说波粒二象,并不意味着物的形象有两个,物之形象只是一个,因为人的观察角度不同,才有两个形象可观。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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