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的儒家宪政 作者:蒋庆、贝淡宁 来源:纽约时报2012-07-11 周一,美国国务卿希拉里·克林顿在蒙古发表演讲,谴责亚洲某些国家试图“限制人们接触观点和信息的机会,把发表个人言论者关进监狱,剥夺公民选择领导人的权利。”这是打在中国专制政治体制的一记耳光。西方人普遍认为中国应该更加民主,但是,用民主和专制这样的术语作为辩论的框架掩盖了其他更好的可能性。 中国的政治未来更可能由儒家悠久的“王道”来决定而不是被西方式多党选举来决定。毕竟,民主既是一种理想但也存在着缺陷。其政治合法性仅仅建立在民众的最高权力之上,更具体地说就是授权民选代表组成政府。但是政府的合法性来源只有一个的说法并不足以令人信服。 民主在实践上也是有缺陷的。政治选择最终归结为选民的愿望和利益。这导致产生两个问题:第一,多数人的愿望不一定是道德的,它可能喜欢种族主义、帝国主义或者法西斯主义。第二,当民众的短期利益和人类的长期利益之间发生冲突时,正如全球变暖中表现出来的情况,民众的短期利益成为政治上的优先选择。结果,美国或者其他地方的民选政府几乎根本不可能推行限制能源消耗的政策,而这本来是有利于人类的长远利益和子孙后代的利益的。 在中国,政治儒家为另外一种模式辩护:王道的途径。政治合法性问题是其宪政思想的核心。这里,合法性不仅仅是人们选择自己的领袖;也是决定统治者是否有权进行统治的决定性因素。与西方式民主不同,合法性的源头不止一个。 按照对儒家经典的评论---公羊传的说法,政治权力可以通过三个来源来辩护:天的合法性(超越神圣的合法性)、地的合法性(历史和文化的智慧)和人的合法性(人心民意的政治服从)。 在古代,早期中国君主施行过王道。但是历史情境的变化要求统治形式也必须随之改变。今天,民众的意愿必须通过过去所没有的机构形式体现出来,虽然它应该由反映其他两种合法性的机构性安排来限制和平衡。 在现代中国,王道应该通过三院制国会来实施:代表天的神圣合法性的通儒院,代表历史文化合法性的国体院和代表民众的合法性的庶民院。 通儒院的领袖应该是个大学者。其议员候选人应该由学者提名并考察他们对儒家经典的知识和连续性的更多管理责任的政绩而选拔,类似于皇权时代选拔士大夫的科举制。国体院的领袖应该是孔子的直系后裔,其他议员应该是大圣人或君主的后裔以及中国主要宗教的代表。最后,庶民院的议员是公民投票选举产生或者行业团体的代表。 这种体制将拥有权力制衡。每个院都按自己的方式协商,并不干涉其他院的事务。为了避免三院冲突造成的政治僵局,一个法案需要至少在两个院获得通过后才能成为法律。为了保证儒家传统的超越神圣的合法性,通儒院应该有最终的独有的否决权,但它的权力受到另外两院的限制:比如,如果他们提议限制宗教自由的法案,庶民院可能提出反对并阻止它成为法律。 不是仅仅通过询问中国是否变得更加民主来评价中国的进步,用王道来判断政治进步或许更完整和更具文化敏感性。 蒋庆是中国贵阳阳明精舍的创立者。他和贝淡宁(Daniel A.Bell) 分别是即将出版的英文新书 《儒家宪政秩序:中国的过去如何塑造中国的政治未来》的作者和合作编辑之一。 本文原载《纽约时报》7月11日第25版。翻译:吴万伟、张薇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