倡导不留骨灰安葬是最低俗的实用主义 作者:曹景年(中国孔子研究院 ) 来源:作者授权儒家网首发 时间:西历2016年2月25日 近日,一些政府部门出台意见,提倡家庭成员合葬,甚至不留骨灰安葬,引起网民热议,不少人颇带讽刺地说“领导先带头实行”,虽然是戏谑,但也反映出人民群众对这一政策的反感。 丧葬文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的地位尤其重要,《论语》记载孔子所看重的四件事,“民、食、丧、祭”,丧、祭就占两项。中国的丧葬文化,代表了一种返本溯源、慎终追远的情怀,由对父母的怀念,进而是对祖先的缅怀,进而是对生人生物的天地的感恩。 中国的丧葬文化一向是倡导入土为安,古人将故乡亲切地称为“父母之邦”,一方面的意思是父母所在的地方,但另一层意思,则是有父母和祖先坟墓的地方。孔子离开鲁国时,“迟迟吾行也”,恋恋不舍的样子,这是“去父母国之道也”,对一个传统的中国人来讲,父母祖先的庐墓,是一个人永远的牵挂。 新中国成立后,对传统丧葬文化进行了不少改革,确实革除了不少陈规陋习,但也产生的许多弊端,新政策的推行过程过于野蛮、暴力,缺乏人文关怀,比如前段时间出现的河南强制平坟事件,这是不顾文化传统,不顾人民感情的盲目之举。 或许有人说,坟墓占用了很多土地,而中国随着社会的发展和人口的增加,土地越来越珍贵,被坟墓占用是一种浪费。但是,我们想问的是,以中国之大,难道连安葬人的地方也没有?以中国之大,难道连给后辈留个缅怀的一方土也没有?中国近30多年的盲目扩张式发展,不但占领了河流,占领了山川,占领了森林,占领了农村,最后竟然要将留给先人的一方安息之地也要占领!我们能不能稍微减少一些欲望,减少一些开发、建设的冲动,而回头顾及一下我们的文化,和我们心底最深处的需求! 打着所谓生态、所谓节约耕地的幌子,倡导不留骨灰的丧葬,其实是一种最低俗的实用主义。实用主义本身不错,但如果发展到极端低俗的程度,则一切都以是否有用为标准,它根本不顾及人的情感、文化、思想,甚至连这些统统抹杀。如同中国传统的法家,以吏为师,法令最大,什么诗书礼乐,这些东西有什么用!只要能够富国强兵,老百姓有吃有喝,能够服从命令就行了,搞那么多花样做什么!所以,法家是彻底的实用主义,也是最低俗的实用主义。它取消一切文化,将人变成呆滞机械的动物,它要焚书坑儒,要“以愚黔首”。不留骨灰安葬,多出来的仅仅是尺寸之地,而破坏的则是整个中华文化的根基和人心中最难割舍的温情。 对于抛洒骨灰的伟人,我们当然会报以崇敬的心情,但是以伟人的行为来要求一般人,这似乎有些过分了吧!伟人以天下为家,而对于普通老百姓,他需要有一个实实在在看得见摸得着的家,需要有一个怀念、寄托的地方。儒家最重视恕道,己所不欲勿施于人,我想问制定政策的这些人,你们真正从内心认同这种政策吗?你们真的认同这种没有故乡、没有祖先、没有父母、清明节无处祭奠的新风尚吗? 敦风俗,崇礼义,是传统社会下政府的重要职责,而当今的政府,却一味地干破坏风俗,毁灭礼义的工作,一味地制定一些耸人听闻的政策。官方制定政策,发出声音,应该以大多数普通人的要求为标准,而不是以极少数伟人的境界为标准吧!荀子说:“礼者,断长续短,损有余,益不足,达爱敬之文,而滋成行义之美者也。”制定政策,既不能以最高尚的人为标准,也不能以最低贱的人为标准,而要断长续短,以最基本、最广泛的人情心理为标准。在维护人民最基本情感需要的基础上,丧葬的改革,完全可以采取其他更可行的办法。 其实,中国传统的丧祭之礼,本身就是一种生态的符合自然的方式,根据“亲亲之杀”的要求,对父母祖父母的新坟,多是墓祭,而年代久远的坟头,不需要强制铲平,自然而然地就重新恢复为耕地,因此对比较久远祖先的缅怀和崇拜,就通过祠堂、家谱等形式继续延伸。就当今来说,对坟墓可以规定使用期限,埋葬超过50年或100年的,可以恢复土地原貌;为防止农村出现的高大而滥占耕地的坟头,制定严格的坟头面积标准;提倡绿色安葬,不采用石板、混凝土等永久性建筑材料等等,都可以起到节约土地资源的目的。 (责任编辑:admi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