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儿应该举报父亲吗? ——从高考作文全国卷说开去 作者:邢哲夫 来源:作者授权 儒家网 首发 时间:孔子二五六六年岁次乙未年五月十六日戊寅 耶稣2015年7月1日 2015年全国新课标高考作文题目是: 因父亲总是在高速路上开车时接电话,家人屡劝不改,女大学生小陈迫于无奈,更出于生命安全的考虑,便通过微博私信向警方举报了自己的父亲,警方核实后,依法对老陈进行了教育和处罚,并将这起举报发在官方微博上,此事赢得众多网友点赞,也引发一些质疑,经媒体报道后,激起了更大范围、更多角度的讨论。对于以上事情,你怎么看?请给小陈、老陈或其他相关方写一封信,表明你的态度,阐述你的看法。 这个作文题若从语文的角度可能并不算成功,但它引起的社会讨论还是非常有意义的。因为它涉及了一个伦理学的基本问题:伦理困境。 题目中给出的类似案例,据说现实中实有其事。其实,这类案例在古籍中并不罕见,只不过作文题中的案例较为温和也较为生活化,而古籍中的类似典故,则因承载了先人的某种寓意而更极端,但其蕴含的原理却是一样的。 这类案例中,最著名的便是《论语》中“亲亲相为隐”的故事:“叶公语孔子曰:‘吾党有直躬者,其父攘羊,而子证之。’孔子曰:‘吾党之直者,异於是,父为子隐,子为父隐,直在其中矣。’”而《孟子》也有“舜窃负而逃”的故事:“桃应问曰:‘舜为天子,皋陶为士,瞽瞍杀人,则如之何?’子曰:‘执法而已。 然则舜不禁与?’曰:‘夫舜恶得而禁之?夫有所受之也。’‘然则舜如之何?’曰:‘舜视弃天下犹弃敝蹝也。窃负而逃,遵海滨而处,终身訢然,乐而忘天下。’”孟子以及孔子都不自觉地意识到,人们在伦理道德之前的选择常常会处于矛盾之中,选择任何一个都有其合理也有其悖逆。如果说孔子在强调亲缘的同时不自觉地也为讼父者留出空间(孔子并没有直截了当地说那个楚国人是错的,只是说鲁国人的选择更好),那么孟子则干脆在事实上对皋陶代表的“法治”予以肯定和让步,虽然最终的胜利还是血缘。 但不管怎么说,在孔子和孟子眼中,对血缘的维护显然高于对律法的尊重,也就是说,如果作文题中的小女孩的故事让圣贤来评判,恐怕可能并不讨好。 《史记·循吏列传》中记录了一个更为极端的例子:“石奢者,楚昭王相也。坚直廉正,无所阿避。行县,道有杀人者,相追之,乃其父也。纵其父而还自系焉。使人言之王曰:‘杀人者,臣之父也。夫以父立政,不孝也;废法纵罪,非忠也;臣罪当死。’曰:‘追而不及,不当伏罪,子其治事矣。’石奢曰:‘不私其父,非孝子也;不奉主法,非忠臣也。王赦其罪,上惠也;伏诛而死,臣职也。’遂不受令,自刎而死。”在父亲与君王之间,石奢进退失据,以至于不得不自刎。汉代刘向《说苑》中记录了一个类似的故事:楚国白公之乱,白公想要胁迫楚国的申鸣支持自己,又知道申鸣是个孝子,于是挟持了他的家人。申鸣说:“食君之禄,必当忠君之事。国君现在落难,我只能为国君死。”于是杀死白公,而父亲也被白公手下杀害。而申鸣又说:“作为儿子,不能保全父亲,不是孝子。我于父亲有愧。”于是自杀。孔孟那里揭出的伦理困境,到了汉儒这里,居然要以死来解决。 可以说,伦理困境是难以克服的。但这并不意味着以孔孟为代表的早期儒家在伦理困境面前无能为力。孔孟解决伦理困境的基础是基于血缘的人伦。 潘光旦先生在《说“伦”字》一文中引用《说文解字》“仑,思也,从亼从册”, 认为“仑”有编次、条理之义,引申为秩序。“伦”之“仑”与“沦”之“仑”在条理秩序上含义相通。而在《释名》“沦”意为“水文相次有伦理也。“沦”就是水中的涟漪,涟漪的一个特点就是由中心向四周辐散,而每个个体就如同水中一个个涟漪的中心,“沦”运行之“理”亦即由近而远,先亲后疏。所以,人伦是一个以血缘为纽带的生活场域,血亲关系相对于其他关系具有优先性。而台湾学者林安梧先生在《儒学与中国传统社会之哲学省察》中认为,传统社会公共关系的主要构成方式也是“血缘性的纵贯轴” 。它是一种垂直的长幼关系而不是平行的夫妻、朋友。所以,儒家传统在面对伦理困境的时候,采取的应然决断就是“亲亲相隐”、“疏不间亲”。然而基于自然的人伦与其处身社会形态之间也充满张力。正如历史学家阎步克先生所说,在家国高度同构的封建社会,君臣关系常常也以血亲关系的形式结构。“在封建时代,政统、亲统、道统之间的分化依然有限,并存在着高度的一致性”、“中国古代的所谓‘亲亲’,是相当泛化的,它并不仅仅限于真实的亲缘关系。”(阎步克《士大夫政治演生史稿》)因此,正如黄建跃先生《先秦儒家的公私之辨》所说,“儒家的公共领域和私人领域是两大连续体”。所以“父子”与“君臣”之间便很难说谁更具优先性。而在“尊尊”胜于“亲亲”的帝国时代,由于“天下为公”的政治图景对血缘和家庭的超越,“天地君亲师”的序列已然君在亲前。倘若君臣关系与父子关系产生矛盾,儒家原典的指示便很难贯彻。以至于宋儒如苏辙竟然公开批判《孟子》中“舜窃负而逃”的故事乃“野人之言”,和公天下的 “政治正确”大异其趣。 但即便如此,儒家伦理依然为这类伦理悖论和困境的解决提供了最低限度的规定性和方向性,那就是由远及近、疏不间亲、推己及人、扩而充之。虽然这一原则并不能解决前面《史记》《说苑》等故事中的困境,但与其说那些烈士的流血是因为这一原则的无力,不如说是因为这一原则被背离之后的负疚和撕扯。但毕竟这一原则是最低限度的共识,而违背这一原则的负疚和撕扯仅仅是极其罕见的极端状态。这一原则的基础不是某些形而上的自然法,而是人们生活的亲缘处境。我们只要对照西方古典伦理和现代伦理,就可发现儒家伦理在这一问题的极高明而道中庸。正如柯小刚先生在《道路与广场》一文中指出,中国古典哲学的思维是道路式的,西方古典哲学的思维是广场式的。道路式的思维使得世界呈现为一个由远及近、质地分明的生活图景,形成了一种时间上有先后、空间上有亲疏的的基本规定性和层次感。生活中/道路上的各种问题在由远及近的序列中按其亲缘程度有序地解决。而古希腊那种一目了然的广场式世界图景在理论上保障了理性在解决具体问题上的一劳永逸。然而这种对于实际生活世界的过分超越使得西方古典哲学将生活世界中的种种悖论和不谐置于理性的边缘。现代西方哲学颠倒了古希腊的世界理解,人的内在性成为了道德的立法者,自然的外在性从道德法权中隐退。这一内在性使得伦理悖论重新成为切己的事物。而这些悖论一旦被这唯一真实的内在自我所接触,哲学的大厦便摇摇欲坠。 从这个意义上看,儒家伦理比起古希腊哲学更具有处身性和亲在性。因为它面对的是实际生活本身而不是外在超越的自然正当,所以更接地气也更富人情。首先,它没有回避实际生活中的伦理悖论问题。儒家伦理非常敏感地意识到伦理困境的无处不在,而不是一厢情愿地根据某种大全式的理式来超越实际生活本身。联系最近被热炒的复旦教授辱骂孔孟事件,我们可以看到那位教授的根本错误在于以无悖论无困境的完美哲学要求儒家,却不知道一切伦理都应该面对困境,承担悖论,哪怕给出一个并不完美的方案或方向;其次,儒家伦理虽然没有提出万能的解决方案,但却至少给出了一个最低限度地形成共识的方案,一个最大限度地符合人性的方案,这是面对伦理困境时最低限度的方向和规定。虽然有学者认为儒家伦理这种“单向性”无法解决了悖论(黄建跃《先秦儒家的公私之辨》),但笔者认为,这种最低限度的规定性方向性恰恰避免了困境中的任意决断。有方向总比没有方向好,在路上总比无路可走好。它不是根据渺渺冥冥的外在律令,而是根据实实在在的生活之亲缘关系。它不是死板教条的规范伦理学,也不是玄晦高蹈“意义伦理学”(赵汀阳先生提出的概念),而是一种笃实敦厚的“关系伦理学”。这一关系不是庸俗世故的人情,而是血浓于水的亲在,是时时刻刻都要被它羁绊和牵挂的一缕温情。回到高考作文题,我们仿佛同样也陷入了某种困境。我们可以写信批评那个女大学生小陈,毕竟她让公众凌驾在亲情之上,让他的父亲难堪;我们也可以写信表扬小陈,因为她的所作所为并不是为了某些过分超越的价值,而仅仅是担心父亲的安全,希望父亲平安。应该说,单纯的批评和表扬已然无法承担这类困境,或许这对于小陈并不成为困境,而只是最自然而然的本能关怀,这是局外人再怎么深思也达不到的。所以我们不妨为小陈点个赞。点赞的同时也不妨为这道有趣的高考作文题点个赞。毕竟,在这个去政治化的时代,伦理问题可能是这个社会中唯一严肃的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